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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2-17 12:09:19| 人氣359|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60214情人節之二:細細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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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214情人節之二:細細瞧

這天,我們去支援文化局在台灣燈會所舉辦的情人節活動,遊戲的步驟是情侶或者夫妻先在祈福卡上寫下「愛的宣言」,完畢後在大眾面前相互告白,並且擁吻一二十秒才算過關,過關的獎品是兩朵金莎花和兩個燈會許多人排隊等著拿的小提燈籠,算是有吸引力的獎品。

我負責的部分是檢查情侶夫妻們在祈福卡上寫的究竟是「愛的宣言」還是新年快樂的祝賀辭,若僅是祝大家新年快樂,那便要在最後補上一段互訴衷曲的話,規則是這樣,那我也就照辦。

雖然我脖子掛著工作人員的牌子,但是身著讓大家視為是米蟲的替代役制服,我不知道這讓排隊的情侶們信不信服,可是仍然行禮如儀逐一向他們說:「不好意思,可以讓我看一下是不是愛的宣言嗎?」,希望他們不要覺得我是個彬彬有禮的變態。這社會充滿著各種不同性格的人群,有人傾向合作,有人則否,有人靦腆,有人是按著特立的想法獨立在角落當中。大部分的情侶微笑的尷尬然後把祈福卡遞給我,我也報以一個尷尬的微笑,畢竟雖然工作上必須這樣做,但我平日的興趣卻不在此道,迅速的瀏覽過幾個諸如「愛」、「永遠」、「牽手」等等的關鍵字眼後,我就會將卡片交還他們;態度比較遭的是一個斜著眼把卡片傾向我,他手還拿著,我遠遠瞧了一下就說好,女人若是嫁錯尪會抱憾終生,我衷心期待他們還只是情侶不是夫妻。

另外一對母子也過來排隊,我告訴他們得要是情侶或者夫妻才行,母親卻堅持:我們也是小情侶啊!雖然我覺得小情侶這個名詞應該是形容雙方的年齡至少應該是在國小的階段,但坳不過,只好只是提醒他們祈福卡上記得要寫愛的宣言。他們過了我這關,卻過不了我背後那個文化局職員的,因為在稍後,職員發現了這對母子,語氣堅定的告訴他們沒有小情侶這事情,他們才放棄排隊。

還有一個母親隻身過來向我們役男索取一個燈籠,這段時間燈籠造成民眾踴躍爭相索取,她看到我們還有很多的燈籠待發給情侶們,便希望我們可以私底下給她一個,小役男上頭有很多長官,沒有他們的允許我們不敢,更何況剛來文化局報到兩個禮拜,我們還菜。後來她走了,我在心理對她說抱歉,要是我私底下有多的,我一定給她,我知道她一定不是為了自己索取的,不是她的小孩就是她的孫子,他們盼望有一個燈籠,母親努力過了,卻還是讓他們失望。

除此還有一個女生跑過來問我,一定要男生和女生嗎?兩個男生可不可以?「只要確定他們是情侶就可以!」我這樣回答,畢竟要擁吻,為了兩個燈籠逢場作戲似乎不太值得,但要真是情侶那也是個很好的機會教育,女生說好,她知道了,卻這樣一去不復返。整晚下來,有一對男生,和幾對女生參加這個活動,有的是開玩笑,有的是姊妹,一定也有情侶,只是我分辨不太出來,現場擠滿很多人,大家都對此都很OK,我希望大家不要只是在興致高昂的時候才OK,有些事情要適可而止,有些則要適性發展。

從晚上六點到十點,大家都站足了四個小時,也看足了四個小時不停接吻的畫面。文化局裡的人覺得我們辛苦,各給我們三朵金莎花而不用和誰接吻二十秒,今天真是很奇妙。順帶再補充奇妙的另一點,我的默言馬在禮拜一從花蓮託運,只經過一天的時間,在禮拜二情人節的今天就到達了台南,也許我該把一朵金莎花獻給他,例如把金莎投入油箱中,但我不想讓他爆炸,所以這只是想想而已!


2006/02/16
*圖取自奔月劇照

台長: 逆古居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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