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2004-11-24 20:29:29| 人氣306|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文明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林文月的「午後書房」中,有一篇文章是”我讀「蘭嶼.再見」”,那是林文月為攝影家王信的出版作品所寫的序。裡面提到了王信在「蘭嶼.再見」這個攝影展中所寫的一段附在攝影展場中的文字,那是:
「人類在不同的地理環境下,自然形成不同的文化模式及生活型態。以我們的文化模式及生活樣式去衡量別人,這是一種不公平而錯誤的比較法。如果我們不能給別人相同的地理背景,我們就不應該一廂情願地要別人跟我們過相同的生活方式。「幸福」是很抽象的字眼,我們不必去肯定誰比誰幸福,但我們必須懂得尊重包容各種不同的文化模式及生活形式,同時去發掘、肯定他的優點,否則人類是難以和諧共存的。」

例如「蘭嶼」,林文月認為:
「在沒有開發成為觀光地區以前,他們的男性理所當然只圍一條丁字褲,女性也理所當然袒胸露乳,勤儉而樸素地滿足於他們自己的「原始」幸福。而今不同了,男孩子穿著襯衫牛仔褲,在狹窄的巷內彈奏吉他;女孩子花衣彩裙配墨鏡,也懂得燙髮敷粉抹胭脂了。蘭嶼是被文明污染了,高度的物質文明自有優點也自有伴隨而來的缺點,我們大部分的人都已享受過那種幸福,也同時深嘗其苦,所以寧願回歸到比較簡單僕厚的過去。然而,我們明白那是不可能的。我們也許便把這種願望寄託在其他地區,例如蘭嶼,寧願他們保持單純的幸福與快樂。」

對於上面這段文字我有同感,但在同感中也存著疑惑。我們身處文明,但對於文明的優缺點是否存有主觀上的認知?因為我們處在文明中,而非置於文明與淳樸之外的中間點,於是無由客觀分辨兩者的熟是熟非,我們只能嘗試客觀,而無法真正客觀,所以當我們希望「防止」文明進入蘭嶼之時,是否以自身主觀立場來犧牲蘭嶼人的自主選擇權。

但其中不免也有疑惑,例如年紀未達成年者,法律規定不能決定許多事情,這是基於保護而非剝奪。如果我們持的理由是基於保護,那是代表蘭嶼人是未成年,而我們是成年者嗎?要是我們堅稱,由於我們從淳樸走至文明,所以自當了解兩者優缺,那麼又不免詼諧了,我們常在夏天期待冬天,在冬天讚嘆夏天,那麼何者為真呢?

林文月同時也寫道:
「蘭嶼的人,由於經年面對大自然的風吹雨打日曬,所以外表也衰老的特別急速,在芋頭田中伸出上半身,皮膚有如芋頭外表一般粗糙的老婦人,令人讀出她勤奮的故事而深受感動。但是,你願意你的母親也同他一樣嗎?我不免自問!」

林文月不免如此自問,我想所有的人都應如此自問,我們所欲保持一個地區的原有生態,卻又不希望自己成為那裡的模樣,那麼,我們是否不是為了他們好而是為了自己好,以方便日後如遊覽動物園般,觀光他們?

我記得,南美的巴西有亞馬遜河流過流域旁廣闊的熱帶雨林是世界最大,他供給地球所需十三分之一的氧氣,因此被稱為「地球之肺」,由於雨林佔了巴西太多的土地面積,所以巴西政府一直想要開發,以利該國發展。但受到各國的壓力,原因是若開墾了,那麼地球之肺將喪失他的貢獻,對地球造成嚴重的影響。對此,巴西政府深感不滿,他們認為國家需要發展,不得不開墾。各國的想法是自私的,不肯付費來購買他們雨林所供應的氧氣,也不肯讓巴西開發自己的土地。何況,各國政府繼續開發他們各自的土地,也未見他們大量復育自己的樹林。

我們其實都是自私,惡劣的是,還用道德來包裝自己的私心,更用之來剝奪別人的權益。


2004/11/24
*圖取自http://pllab.cs.nthu.edu.tw/%7Emyhung/myphotos/101building/10_G
<文中引自林文月的文字 有稍加更動>

台長: 逆古居先生
人氣(306) | 回應(0)| 推薦 (0)| 收藏 (0)| 轉寄
全站分類: 圖文創作(詩詞、散文、小說、懷舊、插畫) | 個人分類: 【心念所集】 |
此分類下一篇:教師評鑑分級:白色恐怖再臨?
此分類上一篇:善行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 請輸入識別碼:
請輸入圖片中算式的結果(可能為0) 
(有*為必填)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