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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2-09 22:05:17| 人氣155| 回應4 | 上一篇 | 下一篇

我認為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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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之間因為互相喜歡而在一起!

在一起久了或許會不合而分手!

但,也會因為相處久了~了解對方的種種!然而產生了愛!

久而久之因愛而結婚!

婚前的點點滴滴將會是婚後所沒有的!

也許你會任勞任怨,想說這樣就算了!

但我的想法裡,沒有道理讓女人吃虧!

女人並不是機器人,男人說了什麼就得做什麼!

求婚,一定要有!!(這是女人最難忘的!

不能因為麻煩就沒有了求婚,不管浪不浪漫,一定要求婚!!

婚後,雖然要履行義務!

但不能因此讓女人沒有了自由!

彼此要互相的付出,不能分的太清楚!

譬如說~打掃ˋ煮飯是女人的工作。而男人就可以袖手旁觀

在這個社會,已經沒有男主外ˋ女主內的觀念了!

假如你的觀念還是很保守!

那你就得想想看,自己是不是出於心甘情願,而無怨無悔的付出!

如果是那樣,那你因該是50年代的女人了!

千萬要記得,女人不能因為結了婚而讓自己的權益受損!

這樣的話就只有吃虧的份!

我舉個例子!!

像我媽媽,婚前原本是個美女,甚至有無數的追求者!

但自從嫁給了我爸爸,他變成了一個不折不扣的黃臉婆!

她的雙手長了繭,她的臉上多了幾道皺紋,她的身材走樣!

她甚至得擔起整個家庭的經濟!

她說~我這麼苦,因該是前輩子欠來的!(這該死的八股,清醒點

不過,也因為這樣!我很愛我媽(偶而的小頂嘴不算啦

所以,我就告訴自己!!絕對不能像我媽那樣的婚姻,太辛苦了!

記得~婚姻只是一個過程!

而不是一個鎖鏈,鎖住你的全部!

2007/2/9

台長: Fis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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驚嘆號
褲喔!

可是小阿姨並沒身材走了樣?!

哈哈哈哈~
2007-02-11 14:21:23
版主回應
唉呀呀!!

所謂的身材走樣是只比婚前還要胖的意思啦!

我要當個創作家呢!!
2007-02-11 20:25:47
創作家!?
那先恭喜你了*w*

書出版了以後,記得送一本給我,哈
2007-02-12 14:21:46
版主回應
呵呵,3Q

OKOK~我會先幫你簽名

送你當然可以囉,我們是什麼關係了
2007-02-12 16:00:26
告家奶茶++
超友誼關係*w*
2007-02-24 16:15:57
告家奶茶++
耶!?好神奇喔@@&quot
剛留言的識別碼,叫做1748...
這是在暗示什麼嗎?
是要我們死在一起嗎,哈

當我們死在一起~~ 在一起~ 在一起~~
2007-02-24 16:20:12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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