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的兩則新聞,我覺得有點誇張,轉載如下~
新聞一
轉載自中國時報 2011.11.17
看書被打擾小五生狂打女師20分鐘
李坤建、盧金足/綜合報導
新竹市某國小一名女老師,十五日在晨間自習時糾正一名資源班有過動傾向的小五特教生,男學童竟突然抓狂,當著所有學生面前毆打老師長達廿餘分鐘,致老師手腳多處挫傷。事件發生後家長未到校道歉,女老師則到醫院驗傷,不排除提告。
據了解,這名有過動傾向的男學童,父母已離異,目前和祖母同住。小四下學期從別校轉來,雖然被分配到資源班接受職能訓練或心理諮商,但平時還是到普通班和一般生上課。
前天晨間自習時男學童在看課外書籍,女老師到普通班叫他準備到資源班上課,被「打擾」的男學童不知何故,突然起身用雙手打老師。男學童雖然身高不如女老師,但身材圓滾孔武有力,纖瘦的女老師只能拚命抵抗,直到廿餘分鐘後,學校組長趕到後才停止,但不少學童被驚嚇到說不出話來。
事件發生後,學校校長和主管被議員叫到議會備詢,第一時間並未通報給市府教育處,等到下午回到學校後了解所有狀況,直到昨上午才通報。
男學童在外地工作的母親接獲學校通報後,雖然在電話中有向女老師致意,但父親卻說:「要賠多少錢?」讓女老師自尊心受損。
女老師表示,男學童雖有就醫,但未持續服藥,且未接受她的建議,參加由醫師、治療師與教授組成的鑑定安置會議、導致情緒經常不穩。由於鑑定安置會議未具強制性,她也無可奈何。
女老師說,和律師商議後不排除提告,但強調「絕對不是為了錢」,而是要給男童家長適當的「壓力」,要求男童家長參加鑑定安置會議,接受更密集的職能訓練與心理輔導諮商,並固定服藥,才不會再出現下一個受害老師。
署立台中醫院心智發展科劉駿熒主任表示,除非行為常干擾到別人才用藥物輔助,對這名打老師的小五學生,希望家長和老師先聽他說「為什麼要打人」的心聲和意見。
感想:
連資源班的老師都要對特殊學生提告,試問這位老師還有特教專業可言嗎?女老師說:男學童雖有就醫,但未持續服藥,且未接受她的建議,參加鑑定安置會議、導致情緒經常不穩。或許說穿了,女老師就是不爽家長不聽話,不持續給孩子吃藥、不來陪孩子參加輔導諮商.....。但是再仔細一想,面對過動的孩子,吃藥就一定有效嗎?連專業的醫師也說:除非行為常干擾到別人才用藥物輔助,可見吃藥根本不是治本之道。
再者,所謂的心理輔導諮商就是萬靈丹嗎?我覺得那得要看學校所聘請的是否真的是「諮輔專家」。不過我猜多半是不可能的,因為專業的心理諮商多貴啊,學校的經費能聘到一個有合格証照的諮商師或心理師長期進駐校園輔導特殊生嗎?更何況這樣的專家一學期能到校幾次?若是蜻蜓點水式的諮輔,我想家長接受度不高也是情有可原啦!
我猜這個家庭的結構大概是:父親不顧家,母親必須為了維持生計出外工作,孩子只好托給祖母帶,祖母當然不懂什麼輔導知能,單親又隔代教養的弱勢家庭,你還能寄望家長按時出現在學校裡聽老師的抱怨或專家的指導嗎?
為什麼不能站在這個母親的立場想一想呢?孩子被診斷出過動,哪個母親不心疼?或許她也很想陪伴在孩子身邊,但生活家計怎麼辦?孩子為什麼要轉學?是不是因為在原來的學校待不下去了?那麼待不下去的原因是什麼?是否因為學校裡的老師無力也無意再花力氣去輔導這個常常闖禍孩子?
不知道這位母親曾經為了孩子的問題向多少人道過歉?或許她也很無助啊!這樣老師還要提告,真是砸自己的招牌。
現行的公立小學根本就没有足夠的輔導資源,卻又要抄襲國外的做法,硬要推什麼「融合教育」、「回歸主流」,美其名說是「零拒絕」,其實只是把特殊學生丟進普通班級中,讓導師自己去想辦法罷了!
真是一整個爛到底的教育。
新聞二
轉載自中國時報 2011.11.17
試題跟去年一樣 命題老師記過調職
石文南/台北報導
台北市東園國小期中考五年級自然科考題與去年試題雷同案,針對命題江姓教師過失,東園國小除嚴厲斥責,召開教師評議委員會審議、並送交考績委員會,決議對江老師記過二次及不得兼任自然課,並自下學期起調離行政職務。
台北市議員日前質詢時,舉發東園國小今年與去年的小五自然科月考試題,二份試題雷同。東園國小表示,經會議討論決議重考,並以第二次考試分數為準,以示公平。
東園國小表示,江師深表悔意,且願意接受懲處,保證日後絕不再犯同樣的過錯。此案學校召開教師評議委員會審議、送交考績委員會決議,經會議決議江師予以記過二次及不得兼任自然課,並自下學期起調離行政職務。校方坦承,五年級自然科評量事件是出題江老師評量專業知能不足且疏忽。
東園國小指出,學校未建置完善審題機制,及審題人員均為新接任業務,對審題流程不夠熟黯,學校一併檢討,針對相關審題人員均予以口頭告誡。
感想:
拜託~『不得兼任自然課,並自下學期起調離行政職務。』這也叫懲罰?不必當行政應該是很開心的事吧,怎會是懲罰呢?如果這是懲罰,我覺得根本不是在懲罰這位老師,而是在懲罰學生。因為不必當行政又不必當科任老師,那就是被派去帶班級當導師囉(否則他還能幹嘛?),這種不敬業的人去帶班級,在學生面前有人格說服力嗎?連出一份自然考卷都懶得動腦筋了,當導師要出更多科目的考卷,這位被判定為「評量專業知能不足」的老師能應付的來嗎?
什麼懲罰嘛!
只有教育界才會有這種「假懲罰,真福利」怪異邏輯吧!
真令人無言>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