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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16 08:41:00| 人氣205|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陳用林新聞事件的話語迷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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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駐澳大利亞雪梨總領事館政治領事陳用林 「叛逃」。並要求澳洲政府政治庇護的一連串發展備受媒體注目。同時在網路上也引發了網友們許多爭議。

或支持、或謾罵、或猜測,陳用林真正的目的和用心見人見智,沒有人能真正捉摸清楚。

這段時間我上網看了許多網友對這個事件的意見和觀感,發現了些有趣而值得進一步探討和深思的現象和論點。

在網上,我發現批評抨擊他最激烈,並對他行為憤怒反感的,多數是來自中國大陸背景的讀者和網友。

譬如有位來自中國的女性年輕網友就說:

「情報人員要是堂堂正正的做事就不叫間諜了。為了自己國家的利益,這是一份工作,我不知道美國的間諜在澳洲有多少,在中國又有多少,但是他們所蒐集的情報,一定不會比中國蒐集的少,手段也不見得比中國的高尚,出賣中國的間諜不單單是出賣一個你反對的政府,而是國家的福祉…….」

另一位網友則說他「雖然反共產黨、反政府但並不反國家,也不反民族,陳的行為是丟了全中國人的臉….」

還有一位目前住在雪梨的網友情緒似乎十分激動,他說:「在駐外使舘和老婆孩子痛快的吃了四年中國納稅人的錢,要走了突然跳起來說他受夠了中國的不民主的陳用林? 這樣一個人,竟然要拿著民主作幌子,最讓人噁心不已.」

「政黨」「國家」「民族意識」這些相同的話語,在不同國家、不同政制環境的每個人意識型態中存在著相當歧異的理解。

目前中國共產黨所統治下的中國人民大部份都認為;中國共產黨就等於中國;他們在中華民族的主流思想中最具「正確性」「代表性」。

大陸背景的澳大利亞移民們似乎大部份也或多或少帶著這樣的意識型態。
在這個意義下。反抗中國共產黨就是反對中國政府;就危害中國利益;就是中華民族的叛徒。

我想,他們所以會把這三個不同的概念等同於一就是因為中國目前並不是一個價值多元成熟的民主國家的原故。

首先,對於「國家」這個概念,在中國背景網友的觀念中應該是指按照馬列主義政治經濟學定義的;「國家」是統治階級對被統治階級進行統治的工具?是由警察、軍隊、法庭、組成的維護某種社會制度的機器。

對于一個專制國家來說,獨裁者總是佔据了權力的最高點,愛國意味著愛此獨一無二的制度以及服膺國家的最高領導人。

另一個國家的概念則是強調國家的人文特點;

認為,國家是一個具有主權的人類社會結構,由領土和人民組成,不同的文化傳統和歷史源流構成不同國家的特點。這種觀念下的「愛國主義」愛的是這塊領土,愛的是這塊領土上的人民,愛的是植根於此地此民的文化。

至於建立在這個國家的政治制度,警察、法庭,你可以愛也可以不愛,多數人愛之,則存之興之;多數人不愛之,則改之廢之。

因為兩種認知的歧異導致兩種完全不同的看法。

談到陳用林的「叛逃」。

有網友說陳拿中國納稅人的錢,不但不能「盡忠職守」,反而將「情報資料」監守自盜認為他既不誠實也不正直。

但從另一個角度談;為什麼他們不追究中國政府拿那麼多中國納稅人的錢和動用那麼多的中國國家資源在澳洲到底「做了什麼?」

有沒有浪費公帑在做無聊的事?(管人家信不信法輪功,是些什麼人有那些正確或不正確的信仰或言論.....法輪功值不值得信與有沒有自由去信是兩回事)這些錢花到那脗去,中國納稅人有權或有管道去過問嗎?

為什麼沒有人假設陳用林其實是站在中國人民的立場向中國政府表達不滿?

也可以假設,陳在國內國外擔任了那麼長一段時間的外交人員後,掌握了大量祕密資料後覺得脗面的「黑幕」太不堪忍受了。

這些黨政決策市井小民有機會去了解嗎?他們為什麼不能用另一種態度去慶幸這種「揭露」,使人民有機會去監督政府到底在做什麼?

我們不都是政府的主人嗎?為什麼他們不努力悍衛自己的權利,反而自願替一個不合理的政府制度做辯護?

陳回中國去,有「反對黨」能既保護陳的基本人權,又能將這些「黑箱裡的不當交易」公諸於世嗎?

「叛逃」,是個令人討厭的行為,但叛逃同時也意味著「不堪忍受」「冒險」「懲罰」。沒有叛逃者是快樂的,公然站出來的叛逃者所承受的壓力更大。

他們為什麼沒有這樣想?

是因為中國政府的人權記錄太差。總由某一個人或壟斷資源的某個政黨用「勢力」或「暴力」在決定人民的價值和信仰。法輪功才不能專心成為純淬的宗教團體,而必須「掛羊頭賣狗肉」?陳才「可以」循求庇護?或以被迫害為藉口留在澳洲?

那是因為中國的不民主,有太多空間可以被操作了。

再說,政府本來就是要被人民監督的,政策本來就必須被各種不同利益團體檢驗批評,這些「價值」的意識型態為什麼都由一黨來決定?

民主的真諦在於決定這個「價值定位」的過程,是經由平等、自由、民主,的折衝、協商過程取得的「共識」。真正民主自由的社會,價值有各種選擇,真正有價值的是【自由選擇】,而不是哪種選擇更有價值。

如果一個政權把維持自身的統治權力作為執政目的﹐而無視人權和自由。任何與此衝突的行動都要受到迫害。每一個想在未來謀求發展的國民都得成為這個國家機器的組織共犯,那受不了良心譴責時選擇叛逃就變成可以被接受的途徑了。

再說到「背叛」這個概念。

如果我們以對忠誠的強調和對于背叛的容忍,來評價一個黨治國家和一個民主國家的生命力,我們會發現,任何政教合一的體制,都無法接受來自于體制內部的任何「背叛」或來自體制外部的 任何「挑戰」。
而任何一個民主政體,從來沒有也無需刻意強調政治意義上的「忠誠」。
反而我們可以說,民主政體恰恰是一個充滿了「背叛」「反對」的體制。

而在一個民主政體下,每一個公民(不是同志)在政治上似乎都是朝三暮四的,他們不對任何一 個政黨效忠,他們沒有義務繼續把選票投給曾經投給的那個候選人。

任何政黨和任何政治家一旦被選民拋棄,他們也沒有任何理由去要求或指責支持者的忠誠度。

但做為一個中國公民未免太沈重,陳用林一再強調,除了「叛逃」他別無選擇。因為不按黨的命令行事,就是叛徒,不愛中國共產黨就是不愛國,不愛國就是民族罪人….。.

他不生在台灣,沒有機會像李登輝曾經是共產黨,後來又加入國民黨,背叛國民黨後還能當選總統,今天說自己是台灣人,明天又說自己更像日本人。

像朱高正由民進黨跳出來變成新黨,再由新黨跳出來組他自己的黨。甚致大聲告訴選民;政治不過是高明的騙術(你們最好有獨立思考的能力來為自己的判斷作選擇)……。
民主政體的開放性或者說韌性,也就體現為對于背叛的包容。

事件發生後,澳大利亞對人權理念的支持和對政治目的追求,兩岸民主進程的距離和政治環境的迥異,不管是地主國澳大利亞,或兩岸三地的華人;對於相同的「話語」卻有著全然不同的理解與詮釋。

現代的民主國家對「忠誠」這個詞,所指涉的範圍不該是思想,所指涉的對象不該是普通的公民。

若說陳用林該被譴責 那麼應該是在私法領域的契約或在個人道德範圍中。

也許陳用林在澳大利亞這幾年,深刻體會到兩種政治體制的不同,於是選擇了「叛逃」,以表達他對自由權利的偏好和對獨裁權力的厭惡。

或許,陳用林並沒有什麼特殊的政治企圖,只是不想再當迫害的執行者,不想再為求生存和發展一再扭曲自己欺騙別人、不想再當一個連自己都不喜歡的自己。

有人說,他可以在任期滿了之後回中國再循正常管道移民澳洲,但了解中國政治生態現況的人都認為以陳的情況,對這個理想所能達成的期望,可能性微乎其微。

也許,真的,這,令他極度沮喪絕望 ,這令他再別無選擇………

台長: lady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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