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妳是個很迷信的人,不要把忘記的事和自己開玩笑。那是有一次妳和「寵物」出去會面、回來妳告訴我,是「寵物」的生日,妳拿了壹萬元給她。是妳親口告訴我的。
倆人的在一起生活有很多的點點滴滴、和妳這樣「嚕小小」的人唉~~~~~怪不得我「愛麥入心」啊!
到處找認識我的人,打聽我的生活和批東批西的有用嗎? 沒有用的,以前還一直叫我去追「心如」,還好! 我沒有,遇到妳一個瘋子我都怕死了。再有能力想找伴侶時,我也不會再找網路系統的人了。沒有,還來得清靜。
像妳一樣,同樣一件事、由妳一張嘴說出來的話,要說好、要說壞、隨妳高興,由妳自去主導。妳的行為就是一個最好的例子了,我不在意、我把妳當做放屁。
能有好朋友就是這樣,因她知道「心如」(心如是我介紹給她的伴侶,也因為她誠心真意的愛著,對著心如,故心如的行為她也都清楚,她還是,忍她,讓她,供她用,供她吃,這是我所知道的) 的為人,聽到我在說;妳又在報台、撒野了,又在歇斯底里了,她就向我要了妳的電話,重點是想告訴妳實質的過程,以免妳又在報台讓人看笑話。
妳很想知道我的生活,不必到處打聽啦!我在此告訴妳吧,我已經有對象了,它不嫌棄我一無所有,我也沒對她有所承諾,彼此都很關心,只是在我內心深處我默默的告訴我自己,只要我有能力,我會帶她全世界去旅遊、看遍,玩遍我們能到達的好山好水。
至於妳,妳知道我的想法嗎﹖在一起時我就是太相信妳的承諾,妳的花言巧語,何況又是我的枕邊人,要幫我東山再起、我把賺的錢給妳,讓妳高興。卻不知道妳,日後的態度和行為,每天「車車反」「嚕小小」說的一套,事實發展的做的又是一套,又愛「風神」、事情只要有妳插手,沒有一件是順順利利的。
一天到晚老是說我花了妳,多少又多少錢,倆人在一起,我到底真的花了妳多少的錢、這是我最嘔的地方。
我沒有錢,妳自己要高級享受,愛亂花錢,我有能力約束妳嗎﹖我知道自己沒能力,也沒有想要把妳當凱子花用啊。生活上吃了,用了妳一點,妳就不得了,要忍受了妳的侮辱,和嚕小小的脾氣、又常常在「討人情」。老是告訴我,提醒我,沒有妳,我有今天的日子,我能到處趴趴走嗎﹖我也知道妳這個個性,故錢方面我也在盡量在和妳分開。
錢!妳花不起可以不必花,沒有人強迫妳,我有三任伴侶的經歷,和第一任在一起三十年的生活,我們白手起家,再也不必重提我們有多美滿。和第二任的生活(妳和她也一直有聯絡可以問她,只要她不偽心論)、我和她在一起時我從沒用到她的錢,我帶她去杭州玩,買了她喜歡的真珠兩窜給她,又每個月固定給她的生活費一年多(一直到我大陸周轉不過時才停止),還為了要讓她能獨立有生活費,我還拿了200000元給她,要她和朋友合作生意,能有個工作做、(事後因她個人行為因素) 只剩下150000元還我、和妳比一比,妳的算什麼啊!
錢!花不起,妳可以不必花,我有強迫妳嗎﹖說真心話;當時我是愛妳的,(連心如去廣州找我,我都不敢出門和她會面)想說妳都那麼老了就讓妳一點,倆人好好的生活著。
妳卻變本加厲的在妳自己報台自以為是的寫了一大堆妳個人的「一面之詞」。剛開始我還沒有生氣,心想,妳的個性本就是這樣,還一直向妳解釋,表白我的想法,卻又換來妳的侮辱,辱罵,和批判。後來又一心一意要致我於死地,要看我無路可走,想逼死我,還限制我三日內要搬出龍潭那個不屬於我的家,妳小兒還恐嚇我要押人。在那種一點心裡準備都沒有之下,一下子我那麼多的東西要搬去那裏啊?
每次妳嘴巴講的是一套,事實的現況又是一套,還大辣辣的自誇自己有多麼的懂得愛情,還是愛情顧問呢!如妳今天沒有花得起的錢,「寵物」有可能和妳共同生活嗎?
這就是妳給我的感覺和直接接觸的現實面也!
沒有妳那一支伶牙利齒的嘴巴,我怎麼會把一玫的事做比喻,我所說的也都是有依據和直接體驗的事。她說我白吃白喝也是事實。她和溫蒂吵架,甚至於打架到請警察出面也是事實,她又提報溫蒂母親的「理容院」因此關閉,害她母親失去經濟生活的來源,現在又要去法院告溫蒂吸毒、這種人做這些事都是事實,妳還拿她來向我嗆聲,不會太離譜嗎。
我的為人,雖不是很好,很會做人,很討人喜歡。至少我坦蕩蕩,我拿得起,放得下。我從不做踒齪的事,不會出一嘴,人前人後另一面的,又老是愛批判別人的不是,自己又有多好,一生一心只想「偽」善。
在妳的報台上,妳為了要羞辱我、侮辱我、妳故意把為人把是非顛倒,來批判我,我才會開這個報台來反擊妳,讓妳刪不掉,也改不了。那都不是因,妳的自作孽嗎﹖
不管妳現在再如何的批判我,誣賴我,羞辱我,我都不在意了,因我再也不必和妳過日子了。
目前的我,至少心態平靜,又重建自己內心的信心,身體健康,心情也開朗,也幸有幾位知已知心的朋友相梃,我再也不會在意,或理會妳說的種種了。哈哈哈~~~妳又能奈何於我!
為了一份專利權的名戶不過戶還給我,很簡單的告訴我「不給」就行了。妳卻不是,自己沒有報台再撒野了,跑來我這裡大作文章,我真的不懂妳的心態呢!
年紀那麼大了,好好安養餘年也!好好珍惜老天給妳的幸福吧。
妳還記得妳自己說的那句話嗎?
沒有妳那個女兒,妳可能就是在街頭乞討的人了。
最後的叮嚀我還是關心妳的身體,好好保重妳自己,把過去都放下吧!
咱們再怎樣都是過去式了,而現在的妳我,都有各人的生活方式了,也不必在報台上「老戲新唱」,「老調從談」,專利權反正妳也不會出証名給我辦理,我不辦就沒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