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老板娘辭職,老板‘很順手的’把東西推給我。說不介意是騙人的,但我還是‘哦’了一聲,接了!
基本上多出來的工作是,記錄petty cash,到銀行,跑郵局,及每個月初把客戶要預繳的稅務表格和支票都填妥再繳到銀行去~
我一直都在勸我自己,不要怕吃虧,這是賺,可以吸取到一些行政方面的經驗啊!從奢望老板會因為這樣而會加薪直到現在的‘死心’,我真的是默默的在做啊!不加薪也就算了,最氣人的是,我所做的那老板娘不感恩也就算了,還諸多挑剔,說我做的petty cash記錄不好,要我重做,做了又說怎麼沒有summary。剛過的星期六還特地打電話給我說,我替客戶付了注冊局年費怎麼沒通知。那時我什麼都沒說,因為我快要爆炸了,一開口我就會罵人~
那case每年我們都是這麼做的,而且收據也給了她,這已經是交代了,還要寫些什麼,是不是就連我一天上幾次廁所,吃些什麼都要報告啊!
到底我錯在哪裡!說句難聽的,這原本是她的工作,是她把它丟給我的,我可以拒絕。大布常說我有時候就是太好心,不好聽就是雞婆!做得好沒人會誇你,要是做得不好那就錯在你!
我真的很想把原本屬於她的那些工作丟給老板!到這種地步,我真的是心灰意冷~
原本那一份對工作的熱誠已經沒了。
哀,莫大於心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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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亲爱的阿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