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老師跟各位同學,嗯,大家好,呵呵,我是詹宏志。
我原來聽陳老師說有一個週三的讀書會,所以,我以為是個二十個人的讀書會,我不知道是一個劇場,所以我剛才就有點擔心說可能我想的題目不是太對噢,當時陳老師來的時候,我給自己一個比較大膽的想法,說:可不可以我們來試試看一種題目,那是試著把一個我們所有人都很熟悉的題目,包括你、包括我自己在內,我們把他放在那個地方,一路的處理他,最後,把他變得面目全非--就是從熟悉一直到陌生,就是那件事我們本來很熟,(然後)後來我們用了力氣,去想他、想他,想到最後,發現他有很多種景觀,其中包括我們沒想過的景觀。
為了要保有這樣從熟悉到陌生這樣的一個過程,我當然必須要冒著兩個風險喔,一個就是我不能夠把他準備完,如果我把他準備完,我就不能夠跟各位公平地、平行地,把一個大家熟悉的題目,在那一刻,召喚我們過去所知道的知識來料理他,因為可能會有一點不公平,因為我偷偷作了很多準備。
當然,我還是作了一點點準備,所以,各位,如果你覺得你想的不如我,那是應該的,因為考試題目我先知道了。另外,我冒了一個風險,當時我想,我是不是可以講一個題目,不是對我來說是熟悉的,但有可能對各位是熟悉的,所以,我就想了一個題目,這個題目,我冒著名譽損失的風險,想試試看我今天來講愛情,這,當然(呵呵)絕對不是我的專長,(呵呵)我也沒有太多這樣的生活可以支持我做很多事,而這樣的一個題目,我覺得可能在現場是公平的;我的意思是說,雖然我比各位多活了二三十歲,不過,每一個人對愛情都可以有一個想法,就是everybody has a say,總是可以有一個方式可以想出你的看法來,所以這個題目擺在這裡,對我們多數人來說,他還蠻公平的。
可是,我如果往下去處理他,我一定不能夠變成像吳淡如那樣的愛情專家,這個是危險的,各位出去當然也千萬不要告訴人家,我說過這樣的題目,不然,好像對我的職業會有一些妨礙(呵呵)。
我為什麼說試著看看能不能現場去召喚知識來料理他,我是從一個書裡頭得來一個靈感,不知道各位有沒有讀過奧古斯丁的懺悔錄,我年輕的時候,讀的時候,讀到一章,其中讓我印象深刻,大概是第十章、還是第十一章,他是講記憶,講memory:一開始講說,我聽著上帝的呼喚,走到記憶的廣殿,大的殿堂(應該是比今天這個場地更大一些)。
一個大的殿堂,我在那裡召喚我的記憶,把我以前發生過的事要叫出來,這些記憶就從各自的洞穴裡頭跑出來了,有的記憶很確定、就跑出來了;有的記憶姍姍來遲,怎麼叫他都不出來;有的記憶很確定,就是他;有的記憶卻跑來說:是我嗎?是我嗎?
底下就是描寫這樣的場景,講很多他對記憶的反省。他說,在記憶裡頭,我記得我曾經哀傷,但是我現在想的、記得的那個哀傷的時刻,那個哀傷那麼的真實,可是我現在又不哀傷--我記得那個哀傷,但是我現在並不哀傷,我好像重複了那個哀傷,可又能夠很甜美歡心地想著那個哀傷。這些東西是怎麼回事?底下他當然講了其他更多的話,但那個把記憶從洞穴裡頭叫出來的這樣的大場面,我覺得是很有意思的。
我甚至應該這樣說,其實,我們過去所經歷過的事、讀過的書、糊里糊塗看過的東西,理論上都藏在某一個洞穴裡頭,我們太少把他們叫出來排隊站好。某一個角度看,我覺得我們現在的知識的力量,在座的各位,我猜想都已經相當地、有相當的規模,因為你糊里糊塗已經看過很多字,總的字的數量是很多的。假如你一天看一份報紙的話,想想看,這是多可怕的數量?一份報紙九大張、十大張、十三大張、十一大張,假如他平均是十大張、40 個pages,40 個pages大概是六十萬字哦,你這樣每天糊里糊塗已經處理了六十萬字的新聞,一個月就處理一仟八百萬字嘛,一年就處理了兩億字的內容。
你一年所讀的報紙的總字數,我相信比孔子一生讀的書要多,他那時候可能沒有這麼多字,我想;可能比柏拉圖一生所讀的書還多,我想。可現在如果再看到柏拉圖的書,仍然可以感覺到他的力量,那個力量從哪來?那個力量不是從他讀的書的數量來,而是從他「想」的力量來,也就是說他使用他已經發生的知識,讓這些知識起作用的,讓他從洞穴裡走出來,和他呼應的、操演/操衍的程序而來,是不是這樣?
所以,任何一個題目擺在我們面前,我們應該退回去想:關於這件事,我過去究竟知道多少事?然後,我有哪些知識可以拿來處理他?我可不可以把每一種知識、我所知道的一點點東西、一點點經驗、某一個人講過的話、媽媽講過的話、老師講過的話、我有一次跟同學在一起他所告訴我的話,這些所有的眾多經驗、記憶、讀過的書全拿來對付他呢?我有沒有這樣的習慣、或這樣的練習、或這樣的經驗呢?
假如我們從奧古斯丁的在記憶中的廣殿、呼叫他的記憶的一個場景得到啟發的話。所以,我今天試試看,我要講一個題目--愛情,當然,我也就要去尋找我記憶中的某些東西,可不可以觸發我去想這個事的起點?我就想起來,有一次喔,我比各位老很多,所以我碰到的愛情的問題跟各位不太一樣(呵呵),有一次,我有一個朋友、女性朋友,非常聰明、書讀的非常好,很多書我們當時的一些朋友裡面讀起來都覺得困難的,如果問她,她常常可以很快地說出那本書的重點來,讓我們耳目一「清」,一下子就看清了。
這個女孩有一個痛苦,因為她愛上了一個有婦之夫,其中有很多的困難、很多的苦楚,我們有時候就必須要變成那個被她告解的人。有一次她說,當然是抱怨,不過很有學問,她說:為什麼愛情這個東西會變成一個法權關係?這個字眼當然太深了,這是黑格爾的話。
為什麼是一個法權關係?為什麼要用一個法律的概念來約束一個自然的、屬於生命的行為?我覺得那一句話嚇了我一跳,因為我沒想過愛情跟法權的關係。後來這個事刺激了我回去想,這句話是什麼意思? 這是很有意思的,在人生當中,很多自然的事,不會變成法權關係的,就是說我們從來沒有訂定這樣的法律說餓了就一定要吃飯、累了應該要睡,你媽媽可能會跟你這樣說,可是你沒有看過這件事變成一個法律;或是說一天應該吃三次飯,如果沒有吃足要坐牢兩個月,我們沒有作這樣的事。
為什麼沒有做這樣的事?我猜想是這個事大概、大致上自然,你餓了會想去吃,你累了會想去睡,你不累不過你要考試,你也會跑去睡,總有一種方式,你會調節你自己,所以,我們就不需要用一個東西去約束他,如果我們需要用一個固定的東西、強烈的東西去enforce他,那一定這件事是不自然的,也就是說,如果順其自然,這件事做不到,是不是?
如果因為他順其自然做不到,所以才需要用一個強力的力量來幫助我們完成他,我可不可以這樣說,那婚姻制度一定是不自然的,對不對,一定是不自然的,一夫一妻一定是不自然的;一定是因為做不到,所以要約束,如果作得到,他自然而然,(岔開了,先舉個例)譬如說,假若人也是一個動物的話,我們如果有機會觀察其他動物的行為,在大部份的動物行為裡面,只知有母,不知有父,在非常多的動物裡面,牠的配偶或者是他的合作的對象好了,並不是穩定而一致的,他是依著內心的、內在的自然的呼叫和當時便利的形態,所完成的事,對不對。
但是也有某些生物、某些動物,牠是自然的一夫一妻制,儘管沒有法律,譬如說,很多的鳥類,生物學家會告訴你說,這個是重要的分工,因為牠必須要配在一起,因為牠們的生存的、延續生命的方式裡頭有一個重要的行為是孵蛋,生物當中有一人、(呵呵)一鳥必須專心去孵殖下一代,而那個時間牠無法覓食,牠必須分工,必須有人去覓食、去料理東西。因為這個生物設計,這一個一夫一妻制就變得如此的自然,並沒有法令去約束他,在那個時間,你就看到他們「鶼鰈情深」,對不對喔。
你就看到他們可以自動地完成這件事,所以從那裡推回來,就發現可能人的婚姻制度,或者我們現在熟悉的一夫一妻制,他裡頭一定有違反天性的地方,所以他必須用更強烈的方式、更強烈的手段來幫助我們完成這樣的目標。這是我們從熟悉的地方向前跨出去的一步。
可是,我們再跨第二步!如果這件事是不自然的,他要用一個力量去協助他、完成他,那我們要問,什麼力量會使一個生物、會使一個人要作一件違反他自然的事?這個purpose是什麼?這個目的是什麼?這個目的為什麼會高過他原來自然的那一面?就是如果自然,他就無法信守誓言,山盟海誓都是假的。
假如是這樣必須要用強力的方式來幫助他完成,那這件事又是為了什麼樣的目的?而這個目的又如何能夠呼應自然?他總要有一個合乎生物的理由,要教一種生物對抗他另一種生物的本能,對不對,他總要一種理由。我們再往下想,婚姻這個制度,能夠帶給人什麼效果?往下想就會發現:原來這一整個的概念裡面,從生物的角度往下看,發現他有複雜的經濟的性格,或者其他的功能。
我可不可以這樣說,這底下是我的往下推的一個想法:如果一個上一代能給予下一代的主要的力量是來自於「基因」的話,那麼,你看到公雞、母雞給牠的下一代是基因,公狼、母狼給牠的下一代恩賜是基因。如果這個父母親非常強壯、非常美麗,這種種的優勢就交給了他的下一代;但是,如果,有一種生物能給他的下一代的東西,超出了基因的話,這件事到底該如何管理?因為我們現在整個的婚姻制度的目的、蠻大的一個力量,是要認出那個父親是誰,可是從基因的角度,你完全不需要認的,因為他「自然」就是誰的兒子,對不對,因為他並不需要一個名目上的父親,因為誰給他基因,誰就是父親,他也不必認識他,因為他給他的力量就在他身上。
所以一定是有一種力量,超出了基因,他必須要換一個方式來確認他能不能準確地把他的優勢傳給他的下一代。這樣,我們是不是又要回去把我們以前學的生物課再拿出來試試看,不然我們無法往下處理,我們就不得不要回到達爾文身上去。 各位不曉得有沒有看過一本書,台灣把他譯作《達爾文大震撼》,天下出的。我很不喜歡這個書名,原來書名非常優美Ever Since Darwin--自從達爾文以後,這個作者Stephen Jay Gould是我非常崇拜的一個科學散文家,他寫了一本書,裡頭是對達爾文的禮讚,其中講了一個很有意思的故事,這個故事的篇名就叫做〈自從達爾文以後〉,文章裡面有一句話,就是自從達爾文以後,世界就變了。
這個故事講一個非常有趣的故事=),他說,如果我要問你,那個小獵犬號上面的自然學家,這個naturalist到底是誰?你一定會覺得我這個題目是很奇怪的,大家都知道達爾文從小獵犬號下來之後、在做了全球的生物考察之旅之後,才發展出他的進化論來,那小獵犬號上面的生物學家不是達爾文那會是誰呢?
這位作者考據之後說並不是的。在當時的英國的海軍的制度裡頭,一艘船上面必須有一個naturalist,要有一個生物學家、一個博物學家,這是要讓航行當中,遭遇到任何事,都要有人能用這一個專業加以記錄,把這個知識帶回到他的國家來。這個制度,各位如果看《異形》那個電影,有沒有看過?太老了哦?因為異形闖到太空船之後,所有的人都急著要消滅他,只有一個人是陰謀要把這個東西帶回去的,那個人是船上的naturalist,這個就是當年的英國海軍的傳統。這個生物學家是官派的,可是這個小獵犬號的船長,一個非常年輕的船長,是一個海軍的世家,他父親、叔叔、祖父都是船長,他的叔叔、父親都在海上自殺,就是精神崩潰而自殺,所以,這一個年輕的船長,領了這麼大一個使命,要去作一個長程的科學考察之旅,他非常害怕自己內心隱藏著發瘋的力量跟自殺的衝動,所以他希望找一個方式能夠使自己比較平衡一點。
當時的英國海軍也有一個傳統,船長和艦上的其他所有的人的地位是不同的,他們不能在一起吃飯,連一起講話的機會也不太有,所以船長是一個非常非常孤獨的行業,因為了要維持他的無上的權威,不然一艘船的法律秩序就無法維持。
一個船長,當時在不是戰爭的旅行裡頭,考察式的任務的時候,船長有權邀請一位身份與他相當的人,也就是貴族階層,gentleman,進他的船艙、跟他share cabin ,享有艙房、一起吃飯。船長就提出這樣的邀請,希望找一個這樣的人,達爾文的叔叔就把這件事告訴達爾文,說有這麼一個生物考察機會,你願不願意去試試看。
達爾文大學剛畢業,還沒決定要幹什麼,他是一個貪玩的小孩,年輕的時候,後來旅行回來變成非常嚴肅的人,一輩子非常嚴肅的人。在那個時候他還沒有決定要作什麼,心還很野,他叔叔覺得上船是一個好處,會讓他學會怎樣有紀律,他也對這個工作、(這不是工作,陪人家吃飯不算什麼工作),這個享受也覺得有點興趣,他父親本來不答應,後來他叔叔一起去說服了他父親,出了錢,因為必須要自己負擔所有的旅費,所以那是要很有錢的人才作得到,就把他送上這個船,他並不是那艘船的naturalist,他是一個客人,只是恰巧他也做了生物的考察,他後來名氣太大,讓另外那個生物學家痛苦不堪,一輩子都很難擺脫他其實是真正的小獵犬號的自然學家的這件事。
達爾文旅行了五年半,全世界繞了一周,其中特別有意思的經驗,是在厄瓜多爾的外海,有一個群島叫做加勒巴哥群島,大家不曉得記不記得,應該生物都有讀過,叫做Galapagos Archipelago(群島),Galapagos加勒巴哥就是巨龜的意思,大海龜的意思。
這個島上盛產這種大型的海龜,大概是十六世紀左右(我找到的資料是十七世紀嘍),Dampier,一個有名的海盜,他當時在加勒巴哥群島發現了這種巨龜,發現牠是一個天然的,用今天的話啦,是一個天然的冰箱。怎麼說呢?這個海龜你把牠抓起來,兩年不給牠食物,牠不會餓死,他發現這個動物太好了,他們把牠抓起來,拴在船上面,讓牠在水裡頭拉著走,可以帶兩年的新鮮的肉在身上,牠不會死,抓起來就可以吃,所以,他把這個群島當作是一個補給站,淡水跟新鮮肉的補給站,所以給他取名為西班牙文Galapagos。
有一次鄧小平在公開場合裡講過一次王八蛋,後來六四血案發生的時候,香港出現一個有名的評論,壹週刊的黎智英,蘋果日報的老闆寫文章罵李鵬王八蛋,連續兩次罵了王八蛋,王八蛋的效果很大,罵了以後Giodano在北京就被封起來了,國際就出了這個新聞,非常多的外國記者就打電話去問蔡瀾,王八蛋要怎麼譯?蔡瀾問我的意見,我說是son of Galapagos,加勒巴哥之子(呵呵)。
加勒巴哥群島是一個很年輕的島嶼,只有幾百萬年的歷史,他從海裡頭冒出來,因為火山的運動,他離南美洲大陸、厄瓜多爾有將近一千公里之遠,所以,一般的生物不太容易能夠輕易地來去,加勒巴哥群島本身也有很多的小島,每一個島跟島之間的生物,同一個物種後來都發生了有一點點的差異,達爾文在這個島上發現了這個現象,可是,不知道是什麼意思,只是他注意到這件事。但是後來航海的期間,他一直在想這些事是什麼意思?
為什麼會同一種物種在不同的島上會有微小的差異,這是怎麼發生的?他一直回到家鄉,先把他採回來的將近兩萬種的標本,整理他的標本,寫他的考察筆記。他一直還在想,為什麼有一個島上的生物、各島之間同一個物種會有微小的差別,會有一點點的不同,腳有一點點不一樣,每個島有一點點不一樣?這是同一個東西啊。
有一天,讀馬爾薩司的《人口論》時,就突然間有了領悟,這個領悟就是我們今天所說的進化論。大家都知道進化論,不過要說得比較準確,可能不那麼容易,可能我應該試試看,底下也是用普通話,也就是最簡單的語言來說他。進化論的幾個概念大概包含了這些東西,第一個,他認為所有的有機物,所有的organic都有一種傾向,會產出比能夠生存更多的offspring下一代,或者是他的次世代,都會產出比他能夠生存更大的數量,這是進化論的第一個內容。
第二個內容是說,這些所有產出來、不一定都能夠活下來的下一代個別之間會有變異,並不是每一個、同一個organic、同一個有機物所產生出來的下一代,他的彼此之間都是相同的,他並不是identical,他有可能會不一樣。第三個,這些眾多不一樣的東西,放在一個環境裡頭,會因為環境的特性,使他們所產生的變異當中,適合那個環境的offspring會留下來,所以從而就增強了某一些變異的形態,這是進化論的三個內容。是不是跟各位讀的一樣?應該是呴,考試應該,是不是中學以前都應該讀過類似的東西?
這是達爾文提出來的東西,他想出來這個東西之後,底下的故事大家都知道了,他把這個記錄寫下來之後,放在抽屜裡,遲遲不敢出版,也不敢跟朋友講他寫了這個東西,他也不敢跟太太講他寫了這樣的東西。但是他在抽屜裡留了幾十英磅,加上一封信給他太太,說,萬一我如果沒有見到這本書出版就死掉的話,請妳用這個錢把這個書出版。
直到有一天,另外有一個年輕人,叫Russel Wallace,他是跑到馬來群島,馬來群島是指的馬來西亞底下的那一大堆散佈在南中國海的群島,其實是我們今天所說的印尼這一帶,他到馬來群島蒐集標本。Russel Wallace本來是個中學教師,對生物有很大的熱情,他曾經跟Allen Bates(Walter Bates),另外一個有名的生物學家,到亞馬遜河去蒐集標本。
因為他沒有什麼學歷,他不像達爾文這樣讀很好的大學,他也不是個家境良好的人,他必須教書來維持他的生活。他非常熱愛生物,可是沒有機會來做研究,所以他後來找到一個方法,就是替有錢的生物學家蒐集標本、去採集標本,採集標本很苦,這樣子他可以用別人的錢去作研究,只是要把標本帶回去給人家,他受了Allen Bates(Walter Bates)的聘僱,跑到亞馬遜河去蒐集標本,然後,回程的時候,他為Allen Bates(Walter Bates)所蒐集的一萬多種標本順利的抵達英國,所以,Allen Bates(Walter Bates)變成一個大生物學家;他自己為自己留下的一萬多種的生物標本,在路上就翻船了,所以他回到家鄉,也還是一無所有。
他哀怨了幾年之後,重振旗鼓,找到另外一筆錢,就跑到今天印尼這一帶來蒐集標本,他在這裡待了五年的時間。在蒐集眾多的標本之中,因為這是一個大海中非常非常多的島嶼,各位知道印尼是由兩萬多個島嶼構成,而且是比較像樣的島嶼,碎石頭就不算了,大一點的住人、有生物的有兩萬多個島嶼。
他在這裡看到跟達爾文在加勒巴哥群島看到的事一樣,他發現島跟島之間有非常相像的生物,但牠有一些些地方不一樣,出了那個島,那個東西就不見了,就沒有這樣的發展,他也感覺到非常的奇怪,他也在想這是怎麼回事。有一天,那時候他人在新加坡,讀馬爾薩司的《人口論》,突然間,想通了這件事,他就用他很快寫了一個論文,然後,郵寄去給他崇拜的偶像達爾文,他比達爾文小很多,把論文寄去給他說,我發現了一個東西,不曉得是對還是不對。
各位可以想像達爾文收到這封信的複雜的心情,他有一本書在抽屜裡放了二十年,是這個理論,現在有一個年輕人寫了一篇文章,跟他講的事情一模一樣。他猶豫了兩三天之後,寫信給他一個好朋友,另外一個植物學家,叫做Joseph Hooker虎克,那時候虎克是英國的林奈學會--就是發明動植物分類法的林奈學會的主席,他問他說,這該怎麼辦?
Joseph Hooker就告訴他,這個事,你一定要立刻讓你的書跟這篇文章都能夠發表,你不能再遲,你如果再遲,將來所有人都會認為你是抄他的。所以,他寄出這個信之後,大概不到五天,Joseph Hooker就在林奈學會裡幫他辦了一個發表會,在這個會上,同時宣讀了Wallace的論文--由達爾文幫他宣讀,和發表了達爾文的這本書,就一下子出了這樣大的......後來世界就變了嘛,ever since Darwin!
達爾文之後,這個世界就不一樣了!
我剛才說的這個作者Stephen Jay Gould,寫這篇文章的人,他就問:達爾文對他自己所做的發現,究竟看到什麼?為什麼怕成這個樣子?他為什麼不敢發表?當然這整個小說是去追蹤他年輕時候的經驗,他在大學裡面有一個同學,是他們當中特別優秀的一個人,因為提出了一個理論,冒犯了教會,他完完全全一輩子就沒前途了。
可是,看達爾文的書,從頭到底,達爾文小心翼翼地,在他一生裡面,包括他後來所寫的書,一直不願意面對一個事,就是說,關於進化論這一部份到底適不適用於人?我剛剛說的那個Russel Wallace,晚年跟達爾文分家了,他一直是好朋友,一直是師友之間,晚年他離開了達爾文、背離了達爾文,因為他覺得達爾文太物質主義了,Russel Wallace,跟當時的歐洲人一樣,儘管知識已經找到了一個新發現,但他相信這些東西是針對萬物,不及於人;人並不是生物之一,人是萬物之靈,人是上帝另外的安排,跟其他東西沒有關係。
這是 Wallace的信仰,達爾文終身沒有位這件事表過態,只在他寫的Descent of Man那本書裡面講道,結束的時候他講了一句話,說,關於這些知識,將有一天會shed light,會給我們研究人類一些光亮,就是關於這件事,有一天,我們會知道這個知識對我們對人的瞭解會有一些光亮。
他一生說的最大膽的話,到這裡為止。
他因為瞭解了一個天大的秘密,從此之後變成守口如瓶,變得嚴肅不堪,他一生變成非常嚴肅的人。 如果你看小獵犬號旅行記,講他到了加勒巴哥群島看到了大海龜的時候,就試試看牠好不好玩,就騎上去,後來他記錄說:非常地bumpy、顛來顛去、非常地不好坐。到了加勒巴哥群島的時候,仍然是一個那麼活潑的青年,回到英國之後,變得那麼嚴肅,一生貢獻在學術裡頭,甚至不太願意離開家鄉,進到倫敦城裡頭去,一生做研究,好像他感覺到他有一個重要的使命要完成那個感覺。
Stephen Jay Gould就說,那到底達爾文對他的理論跟人的關係到底持什麼態度?他到底有沒有進一步、偷偷地在內心裡進一步想過這個話呢?達爾文一生為文謹慎,幾乎不透露他讀過什麼其他的書,所以你也不知道他到底有沒有讀過柏拉圖、亞里斯多德什麼的,不知道。
結果,非常有趣的喔,到了1984年,一批達爾文年輕時候的筆記本出土了,裡面就看到年輕的達爾文、已經想到這些事的達爾文在筆記裡面是多麼叛逆、大膽的一個人。他在裡面臧否所有的哲學家;中間又講了一些在當時如果說出來,極可能變成異端的話,他說,詩人歌頌的愛情,無非就是一個內分泌的功用罷了。他又說,如果想瞭解柏拉圖說的pre-existence--人還有一個絕對的存在,比我們現實的這個存在還要更抽象的存在,是概念的、絕對概念的存在,是人的預存,人生不過是那個絕對概念的一個影子罷了,想知道pre-existence這個東西是什麼,看看猴子!他已經強烈到告訴你說,人生的確是有變化的,人不是絕對的存在,人是另外一種存在的投射,不過這投射並不是絕對的概念,而是他的前代,是他的同系生物的原始。那個就是猴子了。
這些字眼,所以你知道,達爾文在害怕什麼,因為他知道他所發現的事有多麼嚴重。其中一部份是說,我們人生所珍惜的、最被人看待地最偉大的價值,其實都有著一個生物的規律在裡面,這其中包含了愛情在內,這是人的生物,嗯,不是人,是所有的生物,當然也是人的,人會有這個力量能夠愛的死去活來,這是一個生物的設計,而不是你有非常突出的、特別的情懷,不是的!那個情懷是一個生物的設計,到了十三、四歲,他就開始要敲擊你、打擊你,這件事一直要影響你的一生,直到你完全疲憊為止。
那不是任何人可以掙脫、也不是任何人可以自創、也不是,任何人可以產生一個完全不同的本質。也許他能夠創造不同的表達,所以令我們羨慕、稱讚、讚美,但那仍然是基於一種生物的設計的形態。
這個生物的設計的形態是什麼?我現在說的是我臨時想的,所以講的冒犯到大家,希望大家不要介意,萬一你現在對感情正有強烈的嚮往的時候,千萬不要這樣,因為這兩件事並沒有關係喔,我們是試著把這些知識、學識、我們以前讀過的書、教科書、課本、考過的試全從洞穴裡叫出來的時候,他到底能夠服務我們現在所服務的題目到哪?
我們想:生物的設計裡面,為什麼有雌、雄?為什麼有男、女?當然,我們就回頭去看最原始的生物形態,當某些時候還不分性別的時候,就是分性別和不分性別,他的功能到底在哪裡?生物設計的優勢到底在哪裡?
如果我們看不分男女的,像細菌啦、單細胞生物啦,單細胞生物要用分裂、繁衍的方式來生殖,單細胞生物在繁衍、生殖的時候,一樣的,牠也是一個organic,牠也是一個有機物,牠也受到達爾文所說的那三件事的約束,第一件事就是說,牠要產出比能夠存活更大的數量的下一代。第二個,這些下一代當中,並不是完全的相等,並不是完全的identical,牠有變異,可是變異要從哪裡來?
所以,在自體的分裂裡面,變異的規模和數量太少,所以非常多的單細胞生物,在同一個環境裡頭,你用顯微鏡看,兩個單細胞生物靠在一起,他們的外面的細胞膜會解開、交換內部的基因再分開,這是為了增加牠們再作分裂的時候,能產生更多的變異的可能性。這是兩種identical、兩個相同、都是沒有性別的單細胞的交換基因。後來就發現這些單細胞,(不是後來發現啦),後來有不同的細胞採取了不同的方式,儘管大家都是個別的單細胞,但是讓他有分工,有的有力量、快速、快捷,帶來各式各樣的基因;有的飽滿、豐富、能夠厚植下一代的成熟,這兩種單細胞的分工,就是我們今天所說的精子、卵子的概念--一個肥大笨重、一個輕快但內心單薄、內容單薄,但他的功能都是帶來快捷的基因的交換,使他的未來的offspring下一代能產生更多的變異的可能,甚至跟他原來的母體、或原來的延伸體/原生體差異是蠻大的,因為他結合了另外一個細胞的來源。
所以這個是生物後來有兩性分工的原因吧。那為什麼不是三性?為什麼不是更多的性別?因為從這兩個特質來看,發現兩性以上沒有差別,再多了沒什麼用;從基因交換的觀點來看,也沒有用,他的功能也一個要速度、一個要數量、一個要整個的能量這兩件事也就完成了這個事。生物分了雌雄之後,就必須有誘因要使這兩種不同的構造要能夠彼此吸引,因此,就有一種mechanism,叫做愛情,叫做性的衝動,要讓一種生物的個體要向另一種生物的個體要求要交換基因的這樣的功能。
我們繞了這麼大一圈,目的是為了要來解決為什麼要有婚姻制度,對不對?為什麼要有婚姻制度,當基因能夠準確地傳達的時候,假如你要給你的下一代的是主要來是自於基因的力量,這個我們閉著眼睛就發生了,他是準確的、他是最好的DHL,他永遠是準確地送達的,你沒有送達,他不會產生。可是,如果有另外一種力量,他影響到生存的競爭,但是他不在身體裡面,那怎麼辦?這件事是什麼?
這件事就是私產--財產。
財產是什麼意思?財產是預備的生產力!!
我有一個石頭作的斧頭,我是花了三個月、五個月敲敲打打才作了一把石斧出來,假如我是舊石器時代的人,不過,各位看我大概也像哦,來自一個舊石器時代的人,他曾經花了三年兩年做完一把石斧、做完了一個石頭的鑽子、做了一個槌子,這個東西作的時候很費力,可做完了之後,他裡面就有一個預存的生產力。他底下再來要打個小兔子、小鹿,要割牠的皮就比別人快很多、有力量。
這些東西是競爭的優勢,跟你原來那個基因,本來很聰明、很強壯是一樣的,一樣地對你下一代有幫助。這些東西我如果能交給另外一個人,他省掉那上面的幾年,他生下來就跟別人不平等,對不對?這跟你是王永慶的兒子一模一樣,對不對?只是那是石器時代,這是比較新的石器時代;他就有了不一樣的工具,而這個工具是大得不得了的。你發現那個競爭並不公平,他比你更容易生存,你比他更容易消滅。
但是,這些財產要交給下一代需要技術,因為誰是下一代呢?除非有一種方式,認出下一代。怎麼樣能夠認出下一代?除非能夠有一個專屬的、控制性的性行為,可管理的、在時間裡頭的專屬權,我可以確定那個大概是兒子,當然還有別的機會,這樣想,婚姻制度是人有能力產生工具、進而產生財產以後的一個產物,對不對;這樣各位是不是又回想起來為什麼馬克思、恩格斯花那麼大的力氣講婚姻、家庭跟私產制度的起源?記不記得?
如果沒有看過書,也聽過這樣的名字喔。發現:婚姻制度實際上是私產制度的延伸、是財產制度的延伸,你必須有財產,財產的原因是人開始跟其他多數的動物不一樣--當然,珍古德,那個到台灣來的珍古德,是第一個發現除了人之外,還有其他生物能夠製造工具的,比如猩猩的就是這樣的一個例子,當然牠的工具製造的能力跟人現在做個筆記型電腦什麼的差很遠,但是他也有工具的能力,但以前我們以為人是世界上唯一能製造工具的生物;其實製造了工具之後,使得一個人的力量,除了基因之外,還能夠從身體以外延伸出去,這個力量是人的一個很特別的發展,或是應該說是生物史上的一個重大的發展。
這件發展使得有一種要交給下一代有利的生存、存活的工具變得無法管理,無法準確。所以必須要用一個強制的制度來干預這個事、或來保障這個事,或者把這個危險消除到一定的地步。
我們剛剛說,為什麼愛情會變成一個法權關係?會變成法權關係前面一定有一個前提:他一定是不自然的,假如他是自然的,他應該是不會發生。因為他不自然,所以必須要用要一個力量去enforce他,這個就是法律。
設計一個法律出來,使人跟另外一個人的關係要穩定起來,在一定的時間裡面,這件事不會發生變化。這一個力量、這一個約束力,人要訂出一個這樣的違反自然的法則,他一定要有更自然的原因,不然他為什麼要產生一個跟自己過不去的東西呢?因為這裡面有一個更大的使命,因為愛情相對於,對生物來說,愛情相對於如何使下一代可以繁衍、可以存活要小得多。
我們不自覺地在歷史上實現這件事。所以,如果有人把愛情看得比下一代更重要,這當然都是了不起的人;那人如果都這麼了不起,那一定會滅種,對不對(呵呵)。一定會有一個力量。
我到這裡是不是可以得出關於愛情的第一個結論?
這個結論應該說,外遇是天性、守貞是美德。
就是說因為生物設計裡面,要一對一對著的這件是困難的,所以必須要一個形式上的力量來約束他,用一個法律來約束他,約束的原因是因為他們產生了一個重要的東西,要準確交給下一代。所以,如果把私產制度拿掉,婚姻就會消失;如果人所產生出來的東西都屬於公有,就不會有婚姻,當時設計共產主義社會的人也已經注意到這件事。
第二個,如果他不是受法律的約束,而自然而然形成了一個守貞的力量,這個不是生物的本能,是來自於他對自己的要求,所以我說是美德,是一個自我要求的東西。
那生物設計又有不同,我剛說,精子跟卵子的構造不同,所以,雄性與雌性的行為不同,所以他們要發展出不一樣的面對愛情、或者其他追求、或者是mating、或者是尋求配偶的行為的不同。
有另外一本有趣的書,是一個人類學家,叫做Helen Fisher,海倫費雪寫的書,叫做The Anatomy of Love,愛情的解剖,這名字當然很壞喔,譯成中文更糟,譯成《愛慾》,那更沒有人敢買(呵呵)。看副標題就準確很多,他說是A natural history of sex, marriage, and divorce(A natural history of monogamy, adultery, and divorce)是性、婚姻和離婚的一個自然史。
她花了很多力氣去尋求各個社會的對這三件事的態度,她去統計他們的行為,再拿去跟目前我們做過的生物的行為做比較,發現了非常非常多有趣的事。這裡面包括了有沒有七年之癢這回事啊?她從各個文化裡面的離婚率來看,除了埃及以外,所有的國家都是結婚完一年的那個時間離婚的機會最高,時間愈長,離婚的機會愈小。
就是說如果你結婚了二十年,終於有一天看清楚對方的真面目,這種事很少的,大部份是慢慢就習慣了,最容易離婚的時間是一年、一年半,最容易發生婚外情,或是婚姻發生困難在那個時間。她說埃及除外,埃及的行為不一樣,所以後來她去做一個新的調查,發現埃及有一個風俗,就是結婚的時候,女性都要很多的嫁妝,如果在兩年之內離婚,那個嫁妝是要賠的喔,兩年以上是不用的(呵呵),所以那個行為因為經濟的動機而有了一點點變化。
然後,又發現在婚姻制度當中、在求偶當中、在男女追求當中,好像不可避免地總有關於性的強迫性和暴力,這個暴力發現在任何文化裡頭沒有辦法消失;在受教育的族群裡面也沒有辦法消失,在「」(兩個字我真的聽不懂,對不住大家)也沒有辦法消失,她又去觀察各個社會試著要去保護他的女性,他們倒底採取了哪一類措施。
各個文化有不同的風俗,把臉遮起來、包起來、讓你看不見,或者這樣、或者那樣,或者家裡要是有女性受到侮辱、欺負,這個家族裡面的男性一定要出來、一定要有一個強烈的報仇心,一定要把對方的男性殺死、砍斷腿、或要強暴對方的女性才算。她就花了很多力氣作這個研究。
這我又想到另外一個女權理論家,叫做Camille Pagalia,在紐約的一位女權主義者。有一段時間有一個女權的主張是說,這個社會上性暴力是非常非常不可原諒的罪過,這個社會應該提供一個讓女性免於恐懼的環境,所有的犯了這樣罪的人都應該閹掉,整個社會應該提供一個婦女晚上走出去不會有恐懼、不會有擔憂、不會東張西望、看其他人都覺得很危險這樣的恐懼。
Camille Pagalia對這一個論調是非常非常(換面了,又落了一串字,而且我自己也忘了,對不住大家)......,就是第一個條件不能給雄性有這樣的機會,就是我剛才說的,在一個領域裡頭,一個雄性、一個雌性存在在一個生物裡頭,只有一雄一雌,他的求偶可能被接受,可能會被拒絕,但多數會得逞!這個是生物的一個特質在裡面,所以,也許教育能帶來一部份的效果,但大概不會消失。從那裡,我們得到關於愛情的第二個原則、第二個想法:
強暴是天性、紳士是教養。
紳士是用教育來完成的東西,一個人可以變成一個有騎士風度的人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這是一個大的改造工程,這是一個要改變一個人的內在生物衝動的東西。這些個別的,我剛才說的Helen Fisher寫的The Anatomy of Love,她又觀察,眾多的社會裡頭,儘管有那麼強烈的愛情,那麼有規律的、甚至有強大社會壓力的婚姻制度,但人還是出軌、愛情還是褪色、婚姻還是瓦解,而且這個瓦解的形態甚至必須靠一個強大的社會壓力來維繫他,也就是說當社會對離婚愈不在乎的時候,那個離婚的數量就會大出很多來,離婚要能夠減少的原因是,那個社會多數人對這件事很介意,甚至是不准的。
當他完全不准的時候,他就有一部份數量的離婚;當他非常開明的時候,他就有非常大量數量的離婚。這個行為又說明了一件事,又回到我們最前面說的那件事,因為那個婚姻制度原來便不是生物的設計,是生物產生了另外一個力量之後,自己給自己的設計,因為他產生了生產力,產生了工具這個概念,或者是property財產的概念,所以他產生了另外一個制度來約束他自己,這個約束有一部份不敵他內在的生物的本能,所以,慢慢地呢,這兩個人的關係、兩隻雞的關係、兩隻狐狸的關係都會慢慢趨於平淡,儘管他們當時那麼激烈,除非他當時跟羅蜜歐朱麗葉一樣都死了,不然,好像就很難把愛情凍結在那裡,好像很難讓他一路地美好下去。
所以檢查婚姻制度的發展,前半部像是愛情,後半部像是合夥--婚姻的制度的後半部其實並不是愛情來維繫的,而是一個相互習慣、依賴和信賴的關係來維繫,所以婚姻制度大部份仰賴外部的制度來維繫他,少部份仰賴內部的想法維繫他。婚姻美好的人,就是非常聰明地,把他各個階段的關係有效地轉換的人,所以我們就得到關於愛情的第三個定律,對不對,是說:
離婚是天性,白首、偕老是智慧。
他是一種非常聰明的方法,非常聰明的人才懂得怎麼去維繫這個婚姻關係,去把原來生物設計那個要他衝動、要他浪漫的東西,轉換為一種比較可長可久的合夥關係。
我今天要說的就是提出愛情三定律這個事,絕對不是要讓各位對愛情幻滅的意思喔,我沒有這個意思,我在愛情中的時候當然也跟各位一樣盲目!但是,關於這個我們所熟知的、熟悉的、或者每天在談的知識,如果有一天,我們願意跳開來,換一個眼光來看待他,像剛才我們說試著把達爾文先生請來幫忙處理愛情這門課的時候,你發現一路推下去,會得到剛才這三個怵目驚心的答案,對不對。
但,人當然任何一個單一的解釋都不夠用啦,最好是有無數的解釋,但,也要有勇氣面對所有的解釋,對不對!就是說我們要面對人的侷限,我們要面對關於人跟人的關係的那種不安定和那種可破壞性。我們要面對我們,各位現在不用面對,不過我已經要開始要面對,你原來那麼熟悉的那一個智慧、那一個身體,逐步要衰退、衰頹這個事實。我們有無數的東西要面對,有人說「人老心不老」,這個是一個描述,我一直想,這句話多麼恐怖,這句話就說,你人明明老了,可又不願意面對他,那你自己在那裡看起來想做一個年輕人,所有年輕人看你卻是一個笑話,這不是一個很殘忍的事嗎?
我覺得有智慧的人應該「人未老心先老」,如果我們老在那裡等他,永遠真實的自己比你實際的年齡要年輕一些,比你心理要年輕一些,所以你的效果會好很多(大家笑了)。所以,我們也許應該,如果肯面對他,我們就會想說:最好的方式,不是逃避「老」這件事,而是準備好一件事,讓自己能夠優雅地老去的方法,老的/得不慌不忙,老的/得不那麼侷迫喔,不要老的/得那麼狼狽,而是很自然地提早就接受他說,來罷,我一點都不在乎。
你有一種方式來面對他,是因為我們有一個力量,這就是我特別要提供、或是要珍惜的一個力量--就是人有一個力量,這個力量沒有好的說法,我們暫且稱他為是理性的力量、或是知性的力量。這個力量讓我們面對我們的脆弱、限制、困難,因而珍惜我們發展出來的不現實的那一面,也就是說,如果我們更瞭解剛才我所說的愛情的種種的限制,那你就更明白,有一個好的愛情、有一個好的婚姻、有一個好的美德,這些都是可珍惜的事,因為他非常難,而且非常稀少,而且他不會自然而然來,他必須要你和你的合夥人有某種程度的安排、有想法、有處理他的能力,所以這樣,我們看一個愛情不只看前半部轟轟烈烈那一部份,也能看他後來從此快樂地生活在一起的那一部份,我們能看到兩部份,我們會看到後半部,某種程度上,更仰賴理性跟智慧,前半部只要仰賴生物衝動就夠了。
這是你現在所熟悉的這個愛情,就是不需要做什麼事的,他自然會敲你的門,他會從裡頭敲你、打你、揪你、推你,但是比這個更後來的事,仰賴更複雜的知識、瞭解跟力量。
我不知道我有沒有做到這個事,就是說,我們今天其實想做的是一個範例,我們拿一個題目,這個題目恰巧是大家都有個想法,本來都有,我和各位的開始一樣,我們開始拿他,然後,開始去呼叫我們過去所讀過的所有的書、所有的知識來幫助我們處理他,而這個叫的過程當中,並不隨以前的習慣,譬如說,我們以前習慣每一個題目都有他固定的科目,所以,愛情是屬於愛情學的,現在我們有把經濟學拿出來、又把心理學拿出來、又把生物拿出來,我們現在要用別的科門,三堂會審處理那個我們熟悉的題目,一路一直逼到面目全非為止。
我說,這是我們知識的力量!我們可能很少用。因為我們習慣上一個題目找到一個最熟悉的答案處理他,我們就感到滿足,這個是為什麼多數人沒有創意的原因。 創意的其中一個力量是來自於不想跟最適合、最明顯的答案為伍。
我們想知道說,我們還有沒有別的力量,我能不能把這個熟悉的題目、熟悉的答案、熟悉的世界上的說法,重組之後--使他,漸至陌生。使他逐步地變成另外一種面貌,那個面貌給了我們新的力量。或者那個面貌,那個陌生到熟悉的這個大範圍,總體地擴張了你思考的範圍,本來你的答案都在這裡,現在因為你把自己推到那裡,並不是因為你要那個答案,而是從你原來的答案到那個答案中間這麼大的空間都是你的答案。這個,就變成我們生活裡面一種有用的技術。
所以,我大概用這樣短短的時間,試著用「愛情」這個題目,但我的目的不是要談愛情喔,我真的要跟大家強調,我剛說的那一部份萬一冒犯了你的價值觀,也千萬請你原諒,因為他也冒犯我的價值觀了,我們一起自我冒犯,我們最後因為未必會照這件事來工作,對不對,但是這個示範的意思是說,其實你所熟悉的每一個題目,我們如果願意號召我們過去所讀的亂七八糟的書喔、所想過的奇奇怪怪的事、所熟悉的所有的經驗,如果願意把他牽引出來,花點兒力氣來琢磨,自己跟自己打官司,花一點力氣抬槓、推壓、擠迫,其實有可能會發現自己的思考力量其實遠大過於你原來的瞭解,因為其實你糊里糊塗已經讀了很多書,非常不經意的情形下,其實已經集結了非常多的經驗,這倒不是我說的,這是James Joyce說的,喬哀斯說,你二十五歲以後,其實所有的經驗都是重複的,二十五歲以前的經驗已經足夠,那當然你們還沒有過完啦,不過也不太久了,對不對?
不會太久喔,你這一生其實已經過完了,後面另外那五十年到七十年,隨便你看要活多久,那些時間無非都是重複使用而已,所以你要明白你現在其實已經學完了大部份的事,所以,現在只是這些事,每一個人到底有多大的使用的能力?我能拿他來做什麼?我能把他這樣料理?
也許這個方式並不能使我們成為一個專家,就好像各位這樣聽知道我不是一個愛情專家一樣,我不一定能成為那個專家,但是你會發現,你自己的想一件事情的能力,遠比你自己原來所熟知的要大很多。目的不是要得到那一個答案來工作,只是那個部份是要給自己一個exercise,一個操演:我在面對任何題目的時候,我處理他的工具,絕對不是單一的,我有我全身的裝備、所有的來自于我父親體內、體外的所有工具都在我的身上,我現在都能用到他。
這是大概我今天為了創造力這個課所帶來的一個簡單的愛情的示範。我講到這裡,謝謝:)。
(大家拍拍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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