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接到信,你就知道我還平安,不要焦急......。
這是一家靠海的旅館;我的窗面對著黑暗的海口,稀稀疏疏的漁火看起來特別寂寞───還是我自己的心情呢?
結婚三年以來,這是第一次給你寫信,而居然是在我「離家出走」的情況下。你當兵那年,我們一天一封信的纏綿與甜蜜,倒像是不可思議的夢境。
今天晚上,孤獨在一個陌生的小鎮上,窗外飄來欲雨的空氣,我真有點不知自己是誰的恍惚。
早上的事情實在並沒有什麼大不了,你一定覺得我怎麼突然小題大作起來;或者,以為我用出走來要脅你或責備婆婆。
不,親愛的,我一點沒有要脅的意思。
我只是走到了一條路的盡頭,發現了一條叉路,現在,我得決定是往回走呢,或者,換個方向,往那幾乎沒有足跡的叉路上走去。
昨天一回家,婆婆就說:「阿坤的襯衫領子有一圈骯髒,洗衣機洗不乾淨,你暗時用手搓吧!」
我說「好」,其實丟下書只想回房蒙頭大睡;
白天有教學觀摩,連續站了好幾個小時,覺得小腿都站腫了,晚飯也不想吃。但是一家幾口等著我燒飯,你貪愛的黃魚中午就拿了出來解凍,晚上非煎不可。
小叔回來了,三下兩下脫掉髒透濕透的球衣,隨手扔在餐桌上: 「阿嫂,要洗!」
電視聲開得很大,婆婆唯一嗜好是那幾場歌仔戲。
抽油煙機壞了,爆蔥的時候,火熱的煙氣冒得我一頭一臉。
炒波菜一定得有七、 八顆大蒜,不然婆婆不吃;可是上菜的時候,大蒜一定要剔掉,因為你見不得大蒜。醬油又快用光了,在多炒一個菜就不夠了。我找不到辣椒,大概中午婆婆用過,她常常把東西放到她喜歡的地方去。
你的話很少,尤其吃飯的時候,說話本來不容易,婆婆重聽,一面吃飯,一面聽電視,聲音開的更大。
我說:「待會兒陪我到河邊走走好不好?」你好像沒聽見;或許你也累了。
幾個人淹在歌仔戲的哭調裡,草草吃完,你甚至沒有發覺我作的黃魚。
小叔丟下碗筷,關進房裡去給女朋友打電話,婆婆回到電視前,你喝著我泡的熱茶,半躺著看晚報。我站在水槽邊洗碗碟。
回房間的時候,婆婆大聲問了一句:「這麼快就洗好了?別忘了那些襯衫領子───用手洗。」
躺在床上,有虛脫的感覺。是教課累著了嗎?還是作菜站得太久?還是那些油膩的碗筷?
還是,因為你沒陪我到河邊走走?
今天剛好教李後主的「浪淘沙」,課堂上唸著唸著就想起我們讀中文系的那段時光, 每逢春雨,就自以為很洒脫詩意的到雨裡去晃,手牽著手,一人一句的唱「簾外雨潺潺,春意闌珊,羅衾不耐五更寒,夢裡不知身是客───」,
然後全身濕透的回家,覺得透心的冰涼、痛快。
我把腳擱在枕頭上,減輕脹的感覺,然後開始看李若男寫給我的書──
你知道,若男從美國回來,變了很多,尤其看不慣我作「保守婦女」的模樣,一直鼓動我看有關女權的書,不願辜負從小一快長大的情份,更何況,我倒真用心讀了幾本她介紹的書。
可是我還不太了解那些觀念。這些書都強調女人和男人一樣有智慧與能力,所以應該受平等的待遇,做一樣重要的事情。 所舉的例子,不是女企業家,就是女博士、女主管、女部長總而言之,「女強人」!
而所有的「女強人」都長一個模樣:短髮、大眼鏡、米色西裝,手裡拿支筆,一副很嚴肅、很精幹、很重要的神情。這些書強調女人的潛力,好像每個女人都應該從「家」那個窩囊的洞裡出來和男人瓜分天下。
或許我太保守,我總覺得:我不是「女強人」,我喜歡「家」裡的廚房與臥房,我不喜歡短頭髮、大眼鏡、米色西裝,我喜歡依靠在丈夫的懷裡讓他擁著我叫我「小女人」,我不喜歡爭強鬥勝,不管是男人或女人……
可是,這本新書裡有一張很吸引人的畫片:一個女人站在一片蔥綠的原野上跳望著無邊無際的大海,雲海的會合處有幾隻淡淡的海鷗,很簡單的畫面,但是呈現出很寬很廣、無窮無盡的視野。照片下有簡單的一行字:比作「女人」更重要的,是作一個純粹而完整的「人」。
我心動了一下,但是理不出什麼頭緒來。
婆婆把頭探進來兩次,我沒作聲;我太累了,而且,我還在想那一行似通不通的句子。有時候真希望能夠把房門反鎖了,沒經過允許誰也不能進來打擾,可以假裝不在。
小時候,每和爸媽鬥氣,照例躲進大衣櫥裡睡一下午,覺得安全又自由。但我們的房門上沒有鎖,一結婚,婆婆不喜歡,就把鎖打掉了,表示我們是親密的一家人。你進房的時候,大概很晚了。我睡得矇矇矓矓的,你也倒頭就睡,背對著我。
沒想到早上婆婆生那麼大的氣。
稀飯確實煮得太硬,不過,平常不也就吃了嗎?
我要加水再熬,她把鍋搶過去,一把翻過來,就把飯倒在餿水桶裡,大聲說:「這款飯給豬吃還差不多。不愛做事就免做!阿坤兒,你今天自己去買件乾淨的襯衫來穿,不要讓別人講笑!」
你抓了份早報,走進浴室,很不耐煩的回頭說:「查某人,吵死!透早就吵!」
碰一聲,把門關上。婆婆重新淘米,鍋盤撞擊得特別刺耳。你大概坐在馬桶上,一邊看武俠連載。小叔揉著睡眼出來,問我昨天的球衣洗了沒有,他今天要穿。
我壓住翻騰的情緒,走到後院,隔壁阿慶的妻挺著很大的肚子,正在晾衣服。
不,我並沒有生氣,真的不生氣。
只是站在那裡看著阿慶的妻很艱難的彎腰取衣,那一刻,我突然異外的清楚的,從遠方看著自己這個「查某人」───
三年來,清早第一件事是為你泡一杯熱茶,放在床頭,讓你醒過來。
你穿衣服的時候,我去作早點,順便把小叔叫醒。
伺候你們吃完早餐,你騎機車到鎮公所上班,我走路到學校。
放學回來,作晚飯,聽歌仔戲,洗碗筷,改作業,洗衣服,拖地板,
然後上床,熄燈,睡覺,等第二個清晨為你泡杯熱茶、叫醒小叔、作早飯……
然後你坐在馬桶上,很不勝其煩的說: 「查某人,吵死!透早就吵!」
「簾外雨潺潺,春意闌珊」就是這麼回事嗎?
我不是若男,也沒有興趣作女強人;可是,親愛的,我到底是什麼?
為什麼我覺 得這麼空虛?
好像聲嘶力竭的扮演一個角色,而台下一片噓聲;好像做任何事情,都是我份內的責任,這個「份」,就是妻子、媳婦、大嫂,總而言之,作為一個「女人」的份。我,就是一個女人;女人,就該做這些事,過這樣的日子。
這是命!
我很迷惑。
你上了一天班回來,筋疲力盡,覺得作丈夫的有權利享受一下妻子的伺候,但是,別忘了做妻子的我也上了一天課,也覺得筋疲力盡,為什麼就必須挑起另一個全天候的、「份內」的工作?
為什麼我就永遠沒有「下班」的時候?
並不是我不情願服侍你,我非常願意,可是,親愛的,你知不知道,我並不是因為要履行女人命定的義務才為你泡一杯香茶,實在是因為我愛你──
愛你熟睡時如嬰兒的眉眼,愛當年吟詩淋雨的浪漫,愛你是我將白頭共老的人──所以服侍你。
如果你把我當作一個和你平等的、純粹而完整的「人」看待,你或許會滿懷珍愛的接過那杯冒著綠萍的茶,感謝我的慇勤。
可是,你把我當「查某人」看,所以無論做什麼,都是「份」內的事。
結了婚,戴上「女人」這個模子之後,連看書、淋雨、唸詩、到河邊散步、幻想,都變成「份」外的事了............
我變成一隻蝸牛,身上鎖著一個巨大的殼,怎麼鑽都鑽不出去。
這畢竟是怎麼回事呢?
難道作為女人的同時,我不能也是一個自尊自主的「人」?
難道一定要與男人爭強鬥勝,比男人更「男人」,才能得到尊重與自由?
我可不可能一方面以女性的溫柔愛你,一方面,你又了解我對你的愛並不是「查某人」份內的事,因此而珍惜我的種種情意?
說的更明白一點,親愛的,你能不能了解,我為你所作的一切──燒飯、洗衣、拿拖鞋──都不是我身為女人的「義務」, 而是身為愛人的「權利」?一切都只為了愛?!
比作「女人」更重要的,是作一個純粹完整的「人」──你懂嗎?願意懂嗎?
連海口的漁火都滅了。
我已經走到一條路的盡頭,只盼你願意陪我轉到那條足跡較稀的叉路上去。
附註:這篇文章是2005/6/16朋友轉寄給我的,以下是我當時的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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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我大約在三年前就接觸了。謝謝你現在轉寄給我,因為當年的檔案已經遺失,而這真的是一篇寫到心坎裡的文章。
當年我大四,加入了教育學程,也因為朋友的關係,踏進了女性主義的範疇。所謂女性主義,並不是要剝奪男人的權利、把男人降格、和男性敵對,絕對不是的。單純訴求的,就簡單一個「彼此尊重」的觀念。就像文中女主角說的:不要只把我當「查某人」,而把我當作一個「人」,來愛、來了解、來體會、來尊重。
很多女人(女朋友、老婆)都想說:如果我為你泡杯熱茶、準備便當、打掃房間,不是因為我是「女人」所以應該;而是因為我愛你,所以,我想寵你。
就是這麼簡單的道理。
第一次接觸這篇文章時,我正在實習。看著校內女老師們,每一個在學校揮灑精力教學及處理學生問題,事情是永遠解決不完的,只有「立即」或「比較不立即」的差別。下班後,每個人都是「我好累」的表情。可是這些受高等教育的女人們,在有薪水的工作下班後,回家是接續另一個沒有薪水的工作,至死方休。
你能了解那有多無助嗎?致死方休。
所以我看著有人苦瓜臉,提著作業本作文簿回家,要趁煮完飯、洗完碗、幫孩子餵完奶洗好澡、陪小孩補完鋼琴、教小孩寫完功課後,再找出時間改作業。那丈夫呢?丈夫的家庭功能在哪裡?絕大部分的丈夫在班親會、小孩才藝發表會、每天的聯絡簿簽名時都是隱形的。
印象最深刻的,是校內有一個女老師,甚至在下班後遲遲不肯回家,寧可在學校多留晚一點,再晚一點。因為在校內,至少她是自主而自在的;雖然工作繁重,但,是「受尊重」的工作。(這裡講的不是社會地位的尊重)。一旦回家,就是一個「查某人」無限責任的疲累及無助,及一個大男人主義丈夫的漠然對待。
當時的我,知道她的情況,就把這篇文章印給她。
我猶然記得,她看完時,那無奈的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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