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仔細把自己的日記,全部徹底的看過一遍後
發現~自己還真是有毅力ㄚ!
分手已經都半年了
盡然開台到現在,寫了六十幾篇文章,重點是→都在寫妳的事!
如果是叫我寫一般的日記,一定不超過三天就停止了
曾經想要停掉,不想再寫下去了
但卻因為會越來越想妳,所以不斷的持續寫下去
很了解自己是個很三分鐘熱度的個性
卻因為妳,可以維持那麼久,到底為什麼?
就連喜歡一個人,我都是三分鐘熱度~
我想這就是"喜歡"和"愛"的差別吧~!
從來沒有追一個人追這麼久的
卻在妳身上發生了這件事
難道這是天意ㄇ?
從幼稚園就開始喜歡往美女那進攻的我
到了國中,我們同班了~
但打從國一,一開學~我的目標卻不是妳
一開始的目標就往小白那裡走去
到了國一下學期,就因為妳幫我畫了一張美術作品的圖
整個情況讓我大逆轉→沒錯,我開始變成喜歡妳了
漸漸的越來越喜歡,那時的我脾氣很不好,只要不順我的我一定會翻臉
就算是我做錯事或是跟別人吵架,我也從來不說聲"對不起"
但不可思議的事發生了,妳常常罵我白痴、很煩
我不但不生氣,卻還煩惱著該怎樣才能使妳開心、消氣
國中只唯一對妳和另一個人說過對不起
後來慢慢的演變成愛,妳變成了我上課的原動力
總是再上課或午休的時候偷偷的看著妳
就連課本也都會三不五時的出現妳的名子→想到就寫嘛
每天和羊咩一大早就會去買早餐和一大堆的糖果
一到了學校,就會看到一大堆的難民衝向我們
那時我總是會多買一份或是在難民沒發現糖果之前先留了一份,在第一時間拿給妳
因為難民們每次一看到我拿東ㄒ給妳,就會開始行搶我和羊咩的食物
最好笑ㄉ一次是,書包根本不帶書ㄉ我,有天書包卻腫到快扣不起來了
因為裡面放著,我開開心心去買的,妳最喜歡的小熊維尼
為了不讓人發現我藏在書包,沒想到一到學校一群死小孩馬上就察覺到了
但我死都不讓他們開我書包...所以那天算玩我也不離開我書包範圍之內
上午就傳了一張紙條跟妳說體育課等人走光,我有東ㄒ要拿給妳
終於到了體育課了,期待著教室人走光ㄉ那一刻
結果...ㄇㄉ~那群死小孩和幾ㄍ烏龜慢吞吞ㄉ要走不走一樣
好不容易等人走光後,我拿給妳~卻被發現了
原來那群死小孩躲在門後面看...靠
突然臉一陣紅,再來就是衝上去打...不過事情也達成了,很高興就是了
過了幾天,妳卻來跟我說我買的小熊維尼是假ㄉ...
所以從此以後不敢再買娃娃給妳了(雖然還有一ㄍ趴趴熊,但沒什麼記憶)
其實國中做了很多事,是因為為了想要妳注意到我
像例如那個一開始出來的皮卡丘,我馬上就帶了一個到學校給妳玩
雖然下場不是很好,也因為這樣老師大發脾氣,要摸過皮卡丘的人全部罰寫課文
那時很愧疚,為了不讓妳、和大家罰寫,我去跟老師說可不可以只罰我,不要罰他們ㄚ~就這樣我把它扛下來了~!(哪捨得讓妳勞累ㄚ~)
還有一次我高興的買了一組350元的筆(一隻筆就有好幾種顏色的新產品)
一到了學校,就用了其中一隻寫了張紙條給妳(寫的內容忘了)
但我寫的內容似乎變成了配角,那時妳的注意力完全集中在筆上嘛...
好奇的妳,馬上就跟我借了一隻去玩
看到妳這麼喜歡,我就乾脆把一組全都給妳了
一方面是妳喜歡的東西我當然會給妳囉
另一方面那組筆,本來就是買來讓妳注意的嘛︿︿
所以那時妳很喜歡~我自己也是高興的不得了
暫時就打這些吧~!因為實在太多回憶可以打了
↑ ↑ ↑ ↑ ↑
以 上
全都是我的回憶~
最近常常都再回憶以前的事情
所以我想到什麼就會打什麼
(沉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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