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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門號退租的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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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號退租違約金高 消基會:可拒付

更新日期:2009/12/24 18:21 呂明潔

【台灣醒報記者呂明潔報導】想換手機,小心高額違約金!消基會調查發現,消費者若只剩一個月期限想退租換門號,違約金可高達799~5000元不等。若只用一個月就想退租,大眾電信的違約金高達18,377元,比單買手機貴3.6倍。

消基會董事長謝天仁表示,NCC應依合理性和公平性,儘快訂立違約金計算方式。消基會副董事長蘇錦霞表示,違約金若高於民法規定的20%,可要求酌減。

不過,NCC營運管理處簡任技正梁溫馨回應表示,NCC會監督業者是否有違約金過高的情形,但無法限制違約金應為多少錢。因為電信法只管電信服務,而綁約的違約金是屬於手機交易的問題,他建議消費者看清楚合約,再決定是否購買。

謝天仁表示,在消基會接獲的申訴案件中,電信類一直都位居榜首。這次調查手機門號的退租違約金發現,各家業者對違約金標準不一,有的甚至貴的離譜。

根據NCC統計,國人平均每戶一個月撥打778元。以大眾電信的「月租799專案」、綁約兩年來算,若只用一個月就想退租,違約金18,377元等同國人2年的通話費,比該方案搭配的PG1100手機費5100元貴3.6倍。

謝天仁說,尤其是「中華電信」和「威寶電信」這兩家業者,在合約中皆未註明違約金的計算方式及費用,等到消費者不想使用門號時,才被告知要收取高額違約金。蘇錦霞說,合約中沒註明,消費者可以拒付違約金。

謝天仁表示,違約金計算應考量合理性及公平性,業者可將損失成本公開。蘇錦霞說,依據民法規定,違約金最高不得超過總價20%,若手機業者將違約金訂得太高,消費者可要求酌減。

台長: kjsltz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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