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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12 14:39:55| 人氣1,148| 回應4 | 下一篇

遺忘愛情,實在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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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思路太單純,一點心機都沒有,"好"和"笨"字清楚寫在臉上,容易被騙.
傻傻地認命的過了二十多年婚姻生活,得過且過.
哈!居然會發生這種事?到現在還不可置信,我ㄤ會外遇?尤其是那個我根本不將她放眼裡的外女,居然無視我的存在?
有時想像著跟她照面時,她會不會驚慌的躲起來?或是裝作沒看到我?
我要我ㄤ將她換掉,他卻可憐她還給她加了薪(被我逼問說出的),怕她走人.
我說我放棄一切.......我終於提出來了,若超出我承受底線,我可以放手.
不過是一個男人嘛!已經可以不要了,靠自己比較實在!
將感情抽離後,感覺好輕鬆! 希望自己不再反覆.

台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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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站分類: 家庭生活(育兒、親子關係、婚姻)

mimi
恭喜紅開部落格了!
2010-10-12 14:45:18
版主回應
嘻嘻!
本來不想耗時間在這裡,後來想想,找點事做也好.
我自十九歲後就不寫日記,在這裡建立自己的秘密基地,有些怯生生的.
歡迎有空來逛逛!
2010-10-12 15:16:02
mina
恭喜啊!開格子囉!
幫你放鞭炮慶祝一下..
@#%&**@#$%聽到沒?
2010-10-12 15:59:17
版主回應
收到收到,還很熱烈呢!謝謝!
2010-10-12 18:26:44
mina
一樣耶!
我們已忍耐過頭了.超出底限下做出的決定肯定是我們最想要的心境.因為我們可以不需再依賴感情過日子.可也不想一直被這樣的感覺影響生活.眼不見為淨.或許就少了心煩多了點快樂.
*已經可以不要了****愛自己比較重要.紅-加油!
2010-10-12 17:06:12
版主回應
是啊!愛自己,不必求人施捨,我們可以保持自信優雅的態度,成為最美麗的女人!!!加油!!!
2010-10-12 18:29:50
經過
加油,至少令夫婿尚未拋家棄子,聯合外人欺負你,
重點是,你要先愛自己!
2010-10-15 14:47:37
版主回應
謝謝支持!
我愛自己且不傷害他人.
2010-10-15 16:27:09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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