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籍清理標脫土地優購權人請限期提出申請
主辦單位:新北市政府地政局公告日期:100.10.13公告事項新北市政府第1批代為標售地籍清理未能釐清權屬土地已於10月13日上午10時40分於市府大樓24樓2422會議室全數開標完畢,決標土地之標示與金額揭示於市府公告欄及地政局網站(http://www.ntcland.ntpc.gov.tw)地籍清理暨標售專區,有優先購買權的人倘主張優先承買,應於決標後10日內預繳相當於保證金之價款,並檢附身分證明等相關文件,以書面向市府為承買之意思表示,逾期則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依地籍清理條例第12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的人及優先順序如下: 一、地上權人、典權人、永佃權人二、基地或耕地承租人三、共有土地之他共有人四、地籍清理條例施行前已占有達十年以上,至標售時仍繼續為該土地之占有人。開標結果請至本府地政局網站-地籍清理暨標售專區查詢http://www.ntcland.ntpc.gov.tw/web/SG?pageID=44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