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戀的人首先得經過一個最難熬的創痛期,接下來才會進入療傷期。
在創痛期的時候,那種痛非常難以承受。
醒時睜眼、睡前閤眼,痛就在胸口悶著,連呼吸都會痛。
無心做事,無法專心,再怎麼想分散注意力,那痛會突然瞬間竄進胸口,排山倒海向妳襲擊,簡直要把人逼瘋。
無論妳再怎麼冷靜,淚水就含在眼眶,隨便一個畫面、一句話、一首歌都會讓妳決堤,變得脆弱不已。
一碰到傷處,就像受傷的野獸,充滿攻擊性。
抓到人就想傾訴失戀的悲苦,別人要妳樂觀一點,妳做不到,還會怪對方不了解妳的痛。
妳變得更偏激,眼睛快哭瞎了,失戀的妳什麼都看不見也聽不進。
等著永遠不會響起的手機,滿腦子想著藉口打探對方的心情。
像是討回放在那裡的東西,問清楚他到底是不是真的要分手,怪他為什麼這麼狠、有沒有良心。
其實說穿了,妳只是要他回心轉意。
只要他還有心在一起,妳可以原諒,妳知道這樣做是讓人踐踏自尊,但妳沒辦法,這種痛太痛了,妳寧願飲鴆止渴,好比毒癮犯了只能用毒品暫時麻醉。雖然這樣是不對的,可是妳沒有選擇的餘地。
我沒辦法告訴妳該怎麼做,怎麼做才能比較不痛。
只能說,妳想打電話就打吧,管他再怎麼冷漠,傷心到徹底,心就會麻痺。我們不都是這樣走過來的嗎?再怎麼糟也不會再比分手更糟了,那還有什麼好怕的?
自尊丟一旁,當妳愛上了,本來就沒有自尊這種東西。
人人都想要簡單地愛,但真的愛上了,怎麼可能簡單?
把對方的悲喜扛上身,日日夜夜擔心一個人,怎麼可能會多快樂?
付出一百分,只求收回一點點,連一點點他都吝嗇,妳只能無言。
一句不再愛妳了,妳就馬上被判死刑,連上訴的權利都沒有,愛情就是如此殘酷。
我也想愛的很簡單,愛的輕鬆沒有負擔。
誰想愛的那麼辛苦?何必自找罪受?
要不是真的用了心,怎會患得患失?
告訴妳吧,那些說要輕輕鬆鬆談感情的人,都是不懂愛的人。
別再被男人的藉口騙了。
最後妳會發現,他很輕鬆,妳卻是在活受罪。
創痛期真是生不如死啊。
一天一天算日子,二十四小時漫長到渡日如年。
我想說,請你們珍惜身邊那個愛你的人,不要再傷害她了。
受傷的心不僅很難平撫,分手就算了,接下來那殘缺的心靈就算再愛上別人,也不再敢相信,真心愈來愈難尋,戀愛愈來愈痛苦,不過是一種悲哀的惡性循環。
沒有什麼簡單愛,簡簡單單的愛根本就是不夠愛。
轉載:那一定是為你而寫
KA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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