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說 Miss J 前天被主管叫去問話
因為隔壁飯店主管直接指明
她在上班期間聽音樂的音量太大...
針對此事
自己跟姑媽兩人爭辯
為何人家會採取此行動
直接由主管對主管
姑媽總覺得
事情沒必要做到如此的絕..
一點後路都沒有留給Miss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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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站在對方立場想
他們也是忍無可忍
當一件事情
一而再 再而三的提醒
(雖然不是在同一天)
當事人卻沒有自覺
量誰也都沒那好肚量再去好言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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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姑媽覺得
應該事情要循序漸進
沒必要好言時
就直接對Miss J口頭告誡
比起直接對主管說還要來得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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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T
當彼此沒有任何交情
又不想當黑臉
怎敢直接針對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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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媽又論
如果不敢直接對Miss J
可以找在她身邊的我們來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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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我覺得
我們並不是沒轉述過
幾天後
Miss J仍舊態復然...那些話的保鮮期都僅只告知的當天阿!!
連最簡單的..餐盤的殘餘湯汁必須倒掉(最好再清洗)才丟入回收桶
聽歸聽 就是不會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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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媽覺得我對Miss J有偏見
要不之前對於Miss J背後報料的舉動反應很大
為何這次隔壁同事的行動卻沒有?
偏見? NO NO
我是對她的工作表現有意見..
但我不會因為這樣
而等著看Miss J鬧笑話
現在的確已經造成對方的困擾了
當事人沒自覺
就不要怪對方採取這樣的方式
說自食惡果?太嚴厲
不過意思也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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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事情都已經發生了
對方已經採取最壞的方式來達到最有效的抵制
雖然此事有可能傷害到彼此的和諧
but應該也只是Miss J對於對方的印象
後續
還會延伸出其他枝節?
就無法預料了...
根本是沒事找事做的兩人
當下決定
轉移話題....降低火藥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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