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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1-26 18:50:14| 人氣147| 回應8 | 上一篇 | 下一篇

It’s not fai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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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學分這回事
雖然我不知道網路上的是對還是錯
總之我現在很惱怒
這真的還挺不公平的



心裡有好幾萬個
e04

台長: H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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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站分類: 心情日記(隨筆、日記、心情手札) | 個人分類: Shout* |
此分類上一篇:誰可以幫我把呂明芳給做掉*

皇甫翼_;
到底是幾個阿?
魏捨麼我有28個阿?
吼?
2008-01-26 22:27:11
黑黑
因為呂友志說總共是28個
2008-01-27 18:27:52
小才
妳才不及格一科就可以e04 e04的叫...

那被當兩科以上的人不就該自殺了!?

而就算妳有認真上課,認真抄筆記

但你都真的有完全吸收進去嗎?

而不是那樣隨便說說我有上課我有抄筆記就會過怎樣的【此段擷取翁進雄老師所說的】

也是要考試‧‧‧其實我會過數學也覺得不可思議一一
而翁老師也很好,我們50分就能過,第三次說我作弊是最過分的

數學題目..難雖難,對我們這些數學白痴來說可能考試時間非常長

而還記得填充吧,有幾題可以自己慢慢算 慢慢推出答案...我記得我都全推全寫 只是不之對錯

然而呂明芳都圍繞在我,魏從能,笑咪身旁,我算的要死不活,而她竟然懷疑我

其實第三次數學說真的,我們那堆人都想靠小孩的 只是呂明芳的BG打消我們的念頭

翁老師也說過,筆記交一交 段考分數起碼維持在40分以上 你們還有過的機會

我坦承我第一次是有啦!但,其他人咧?

總不能只針對我吧!? 比我做的多的 妳們會一個一個像砲轟我一樣去砲轟嗎?

但說太多也沒有 1/30可能還會有變數

等到那時再見真曉也不遲。
2008-01-27 22:20:10
版主回應
= =
Why not?
該轟的人太多了...
2008-01-28 12:23:39
小才
不好意思 筆誤

笑咪請改成小孩 第十二行
2008-01-27 22:22:20
黑黑
而且沒有人說你第三次作弊噢
不要造話
2008-01-28 11:26:15
小才
好了

沒事了

就是這樣
2008-01-28 23:42:46
瘋癲包子*
說實在話

想一下你的說話的資格
2008-01-29 14:32:35
翼*
不作虧心事
不怕別人該
2008-01-29 19:12:35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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