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新、轉型,共創證券市場的榮景
首先感謝各位媒體朋友,今天參加公會與媒體的新春餐會,鴻文謹代表證券公會和全體證券商,感謝各位媒體朋友長期以來的支持,為證券業發聲。接下來我向大家報告,證券市場去年回顧、今年展望和公會的工作計劃。
壹、證券市場及證券業去年有明顯的成長
台灣加權指數從9,253點漲到10,642點,上漲15.0%,交易量更有明顯的成長,全年上市櫃股票日均值1,373億元,較前(105)年的988億元,成長39%,(106年上半年日均值1,172億元,較前期的1,045億元成長12%;106年下半年日均值1,559億元,較前期的934億元成長67%);全體70家專營證券商稅後淨利401億元,較前年的194億元,大幅成長1倍之多,平均EPS為1.333元、ROE8.28%,但相較96年全體證券商平均ROE高峰11.22%,證券商仍有很大的進步空間。
雖然去(106)年台灣的證券市場有相當的改善,但主要還是比較基期真的太低,且跟亞洲主要市場相比,106年香港恆生指數上漲36.0%、韓國綜合指數上漲21.8%、日本日經指數上漲19.1%,都較我國加權指數的15.0%高;比較成交金額,日本為台灣市場(含上市櫃)的5.64倍、香港為1.90倍、韓國為1.86倍,比較市值,日本為台灣市場(含上市櫃)的5.25倍、香港為3.67倍、韓國為1.50倍,未來台灣證券市場仍需要持續努力,才能提升競爭力。
貳、感謝主管機關與周邊機構的協助
感謝主管機關及證券周邊單位,陸續為證券市場開放多項業務,使得證券業的經營體質改善許多,並持續推出多項活絡台股量能的政策。公會做為主管機關和證券同業的溝通橋樑,為證券商爭取最大權益,針對市場應興應革事項提出建言,在主管機關及證券周邊機構的積極處理下,大部分建議獲得採納,且獲致相當大的成效,在去年完成許多具體成果,例如:
參、本公會106年度具體成果
一、 調降現股當沖證券交易稅率
為活絡國內證券市場,本公會建議主管機關協助向財政部爭取調降現股當沖證券交易稅率乙案,業經 總統於106年4月26日以華總一義字第10600050391號令發布增訂證券交易稅條例第二條之二條文,調降現股當日沖銷交易證券交易稅稅率為1.5‰,並明定施行期間為1年,本案自106年4月28日生效,統計106年5到12月,上市櫃市場當沖交易占比達23.7%,較105年同期的10.5%成長1.3倍,並帶動一般交易,106年5到12月,上市櫃市場股票日均值放大到1,466億元,較105年同期日均值939億元成長56%,顯示當沖降稅有助提升市場流動性。
為持續當沖交易熱絡並帶動市場成交量有效增溫,建議延長當沖交易降稅政策並放寬適用對象及範圍,行政院會已通過「證券交易稅條例」修正草案,並將列為立法院新會期的優先法案。
二、 研議檢討股利所得稅、費制度
為提振股市動能,本公會於106年3月下旬,假台大集思會議中心,舉辦「我國資本市場股利所得之合理稅費制度」座談會,另並邀集產、學界及專家代表,籌組「我國股利所得稅及兩稅合一合理稅制」,召開多次專案會議,就財政部所提稅改方案進行深入分析及研議,本公會意見並於106年9月函請財政部參採並函報主管機關金管會。案經立法院於107年1月18日三讀通過,個人股利所得計稅2種方式擇優適用:
1、股利併入綜合所得總額課稅,並按股利之8.5%計算可抵減稅額,抵減應納稅額,每一申報戶可抵減金額以8萬元為限,全年股利所得約94萬元以下者可抵稅(或退稅)。
2、股利按28%稅率分開計算稅額,與其他類別所得計算之應納稅額合併報繳。
三、 爭取開放證券商可發行交易所買賣指數投資證券(ETN)
為擴大證券商業務範圍、協助證券商發展資產管理業務、滿足投資人多元理財需求及提供國內充沛資金之去化管道,本公會爭取開放證券商可發行交易所買賣指數投資證券(ETN),主管機關請證交所邀請櫃買中心、集保結算所及本公會共同研議證券商發行「指數投資證券(ETN)」之可行性,證交所於106年底研訂相關規章報主管機關,預計107年實施。
四、 擴大證券商外匯業務範圍
(一)開放證券商得辦理涉及新台幣即期外匯業務
本公會長期爭取中央銀行放寬證券商辦理外匯業務之相關限制,中央銀行於106年3月27日起,陸續發布修正「證券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等法規,合計增修訂2項辦法、2項注意事項、2項申報書和2項問答集。放寬業者得辦理涉及新臺幣即期外匯交易及外匯衍生性金融商品等相關業務。
本次業務開放,包括:1、開放外匯證券商辦理新臺幣即期外匯交易、2、開放外匯證券商辦理新臺幣與外幣間買賣超部位拋補、3、放寬外匯衍生性商品業務範圍(含新臺幣匯率),並4、參照銀行業管理,部分外匯業務改採低度管理,申辦程序由事前申請,簡化為逕行辦理或事後函報備查。
(二)開放投資人得將交割款項留存於證券商客戶外幣專戶
為使委託人進行交易更加便利,無須頻繁結購或結售,並降低委託人匯兌風險及手續費支出,本公會建議開放證券商從事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業務得將委託人之賣出價金暫存放於證券商開立之外幣存款專戶,獲主管機關同意並於106年11月15日公告施行,證券商得經委託人同意後,將委託人指定以外幣收付之買賣外國有價證券交割款項,或持有外國有價證券所產生的應收帳款,留存於證券商客戶外幣專戶。
五、 證券商負債淨值比由4倍放寬為6倍
為提升證券商財務運用彈性與資本運用效率,及因應證券商未來發展新業務之需求,本公會建議放寬證券商負債淨值比,經主管機關於106年12月5日公告修正證券商管理規則第13條,放寬證券商對外負債總額不得超過其淨值之倍數,由四倍修正為六倍,有助提升淨值報酬率。
六、 放寬證券商特別盈餘公積使用限制
為協助證券商營運,主管機關採行本公會建議於106年12月5日公告修正證券商管理規則,放寬證券商特別盈餘公積之門檻,由累積已達實收資本額50%得以其半數撥充資本之規定,降低為累積已達實收資本額25%,得以超過部分撥充資本,有助於提升證券商資本運用彈性。
七、 證券商營業據點之優化
為因應金融科技之發展趨勢,並發揮營業據點最大效益,本公會建議證券商營業據點應改為依原則性架構、朝負面表列方式做規範,業經主管機關採行,包括:證券商分支機構得不設置經紀業務及開放營業處所分租異業;此外,為活化證券商閒置資產,本公會建議放寬原證券商閒置資產出租期限三年之規定,亦獲主管機關同意,未來證券商閒置資產出租年限由證券商與承租人自行議定,且無需進行申報。
八、 協助證券商落實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
(一)修正證券商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注意事項範本
主管機關於106年6月28日發布修訂「金融機構防制洗錢辦法」及「證券期貨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內部控制要點」等規範,本公會配合研修證券商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注意事項範本,經主管機關於106年11月8日同意修正,核定36個疑似洗錢或資恐交易態樣,本公會並於106年11月10日周知各會員參考。
(二)辦理證券商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遵循成效評估
為協助證券商落實防制洗錢及打擊資助恐怖主義相關規定,因應國際防制洗錢組織評鑑,本公會依主管機關指示設計證券商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遵循成效評估問卷,辦理證券商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遵循成效評估調查,並於106年2月17至20日舉辦三場說明會解說問卷內容協助業者完成填寫,經彙整分析後完成本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遵循成效評估報告。
(三)明訂證券商辦理防制洗錢確認客戶身分作業規範
為利證券商落實及執行防制洗錢確認客戶身分措施,本公會建議明訂證券商辦理防制洗錢確認客戶身分作業規範,要求華僑及外國人之國內代理人開戶作業配合提供資料,已獲主管機關採行,於106年11月22日請證交所邀集櫃買中心研議修正相關規定,要求法人及外國機構投資人向證券商辦理開戶時,應檢附金融機構防制洗錢辦法所規定辨識客戶身分之必要文件。
(四)訂定資恐防制法之證券商實務問答集
本公會參考資恐防制法之銀行實務問答集,依證券行業特性,就業務上知悉經指定制裁對象之財物或財產上利益及所在地之通報,及凍結實務釋疑等層面,協助訂定資恐防制法之證券商實務問答集,業經主管機關於106年10月5日函復修正後備查,本公會並於106年10月12日函各會員參考。
九、 協助強化承銷競價拍賣作業
為強化承銷有價證券競價拍賣制度,完成修正承銷法規如下:(一)IPO案件採競價拍賣方式辦理者,其過額配售額度入併公開申購方式辦理,以回應外界提高申購數量之期待。(二)通盤檢討現金增資及轉換公司債等案件採競價拍賣方式辦理承銷法規之妥適性,並增修承銷競價拍賣系統揭示項目,以提供承銷商及發行公司更多元之承銷方式。(三)研商IPO案件投標單數量不足流標之資訊揭露機制。
十、 運用電子化提升證券商及投資人便利性
(一)證券商內部稽核報告得以電子方式辦理
為因應金融科技之脈動與數位化發展趨勢並提升作業效率,主管機關同意本公會建議,允准證券商內部稽核報告於符合一定安全及可信賴之資訊環境等條件下,得以無紙化之電子方式製作、簽核,並得以電子儲存媒體方式保存。
(二)簡化證券商電子憑證交付作業
考量證券商電子憑證交付作業實務,證交所同意本公會建議,修正「證券商、期貨商電子憑證交付作業要點」有關交付憑證下載密碼相關條文,讓客戶於首次網路密碼登入後即可下載電子憑證,證券商無須再交付憑證下載密碼。
十一、 強化證券商資訊安全防護作業
為協助證券商因應駭客攻擊,本公會成立「資訊安全防護優惠方案議價小組」與ISP服務業者(中華電信、遠傳電信、台灣固網、亞太電信)就DDoS防禦服務優惠方案(含基本型及加值型)進行議價,以降低證券商導入流量清洗等機制之相關成本。另亦訂定「分散式阻斷服務防禦與應變作業程序(範本)」,以利證券業者訂定內部「分散式阻斷服務防禦與應變作業程序」時有所依循。
此外,主管機關為強化證券商資訊安全,函囑證交所就證券商規模大小及業務種類研議資訊安全標準。為利資安防護標準得符證券商實務與效益,並將證券商規模大小、業務種類差異納入考量,本公會提供證交所有關分級方式、資安防護標準、推動時程及策略等修正建議,企盼能在兼顧證券商投入之成本效益下,精進證券業資安防護能力。
十二、 積極參與國際活動,爭取到ICSA 2018年會主辦權
本公會於106年5月底赴墨西哥市參加第30屆國際證券業協會(ICSA)年會,於會議期間積極與各國代表交流,簡理事長當選ICSA理事,並爭取到2018年在台北市主辦第31屆年會的主辦權,獲得所有會員國的一致支持。
ICSA是由各主要國家證券業協會在1988年聯合成立的協會,在世界證券業上具有舉足輕重的主導地位,會員包括澳洲、加拿大、丹麥、法國、德國、印度、義大利、日本、韓國、墨西哥、瑞士、瑞典、土耳其、泰國、美國、英國、紐西蘭和台灣等十八個國家的十九個證券業協會。ICSA成立的宗旨是結合各國證券業力量,促成全球證券業健全發展,平時與國際證券監理組織(IOSCO)和歐洲金融穩定委員會(FSB)保持密切聯繫,提供各國證券業共同意見,爭取合理興利和防弊措施。
十三、 國內外引資
(一)引介國內資金:2017年國內市場引資活動辦理「發現台股投資價值」系列宣導講座,共計6場宣導說明會,平均每場參加人數約250至300人,投資人反應熱烈。
(二)引介國外資金:證交所與櫃買中心及本公會赴倫敦、紐約合辦大型海外引資活動,會議型式以專題演講、午餐演講、上市櫃公司與投資人1對1及小型會談為等方式進行,並邀請上市櫃公司共同前往。
十四、 持續加強從業人員人才培訓
為配合金融科技發展之推動,將相關數位行銷、創新、管理、法令遵循、風險管理等導入從業人員轉型訓練,106年度從業人員金融科技相關在職訓練課程共計開設35班,受訓學員約3,500人,另配合主管機關法規鬆綁、各項業務開放、洗錢防制與資恐防制等,106年度從業人員洗錢防制法與個資法、金保法等相關在職訓練課程共計開設46班,受訓學員約4,600人,洗錢防制法專題講座共舉辦4場,參加人數383人。
肆、本公會107年度重點工作
一、 調降權證避險交易稅,且與投資人權證當沖脫鉤
證券商經營權證業務負有法規要求的造市責任(須負擔1‰證交稅),且須進行動態避險,證券商發行權證損益已依法列為所得課稅(17%),但買賣避險標的股票還要繳3‰的證交稅,造成過重的租稅負擔。而開放投資人權證當沖,在現行造市法規下,證券商將無法維持穩定的造市品質,可能使投資人投訴案件大幅增加,造成權證市場交易量萎縮。著眼於權證市場長期健全發展,建議調降權證避險專戶標的股票賣出時之證交稅至1‰,且與投資人權證當沖脫鉤,將有助提升權證流動性,也進一步帶動現貨跟著活絡。此外,過高的權證上市櫃掛牌費及規範過細過嚴的正面表列造市規定,造成證券商經營權證業務的困難,如能一併檢討,權證市場將更會蓬勃發展。
二、 擴大開放證券商承做各項資產管理業務
(一)推動證券商發行交易所買賣指數投資證券(ETN)
證券商擁有豐富的造市經驗、充足的營運資本及較佳的追蹤誤差三大競爭優勢,主管機關預計今年開放證券商發行指數投資證券(ETN),對於證券商而言,將是跨足廣義資產管理的第一步。因應ETN新金融商品的推出,各周邊單位配合主管機關訂定完善的法規制度,並合作宣導介紹ETN,本公會亦將建議主管機關釐清證券商發行ETN從事相關避險之交易損益所涉及的稅務問題,期望ETN商品能邁出成功的第一步。
(二)開放證券商從事私募基金業務
美國、新加坡、香港及中國大陸之證券商皆可從事私募基金業務,且成效良好;我國證券商無論淨值規模、資本適足率、經營穩定性及實務專業經驗均足以經營私募基金業務。開放證券商從事私募基金業務將促使證券商積極開發新產品,投資人有更多元化的金融商品可供選擇,引導專業投資人資金留在國內進行投資,證券商與證券投資信託事業亦可共同將國內私募證券投資信託業務的市場做大,有助於擴展私募證券投資信託業務之規模。
(三)證券商兼營信託業務之監理原則應比照銀行規範辦理
基於銀行與證券商同為兼營信託業務,兩者之監理原則應採相同標準規範,建議證券商經核准辦理金錢信託及有價證券信託業務後,符合一定資格條件者,得比照銀行方式逕行開辦各種信託業務項目之新種信託商品或混合兩種以上信託業務項目之新種信託商品。其次,分支機構申請方式亦能比照銀行檢具兼營信託業務申請書及經營與管理信託業務人員名冊與資格證明文件之方式辦理。
(四) 明訂證券商得比照投信事業之模式辦理私募股權基金業務暨放寬證券商轉投資創投子公司之財務比率與業務發展限制
「創業投資事業輔導辦法」第3條及第9條規定,創投事業之業務經營除對被投資事業直接提供資金、提供企業經營、管理或諮詢服務外,尚得從事與企業併購或重組業務有關之行為,與私募股權基金經營理念相近,另主管機關業於106年8月3日開放投信事業得轉投資子公司擔任私募股權基金之普通合夥人,爰此,建議主管機關明訂證券商亦得比照投信事業之模式辦理私募股權基金業務。
再者,為利證券商發展創業投資業務及提升資金運用效率,建議放寬證券商轉投資創投子公司之財務比率與業務發展限制,包括:同一金控集團或同一證券商下之創投子公司間得投資同一標的、解除創投事業持有任一標的公司之股份限制、放寬證券商投資金融相關事業及非證券、期貨、金融相關事業之總金額不得超過證券商淨值20%之規定、刪除證券商海外轉投資事業擔任普通合夥人之創業投資事業所管理之資產總額限制等建議。
三、 鬆綁證券相關法規
(一)研議放寬交割專戶客戶分戶帳資金運用範圍
為有效吸引證券商申辦交割專戶設置客戶分戶帳作業及投資人資金存放,主管機關於近期採行本公會建議開放分戶帳款項除活存外,得以定期存款存放。惟僅開放定存乙項,仍難以彌補投資人原存放於銀行劃撥帳戶內之利息及證券商開辦此項業務之損失。為讓本項業務開放較符實際需求及得以發揮最大效益,本公會將持續研議放寬交割專戶客戶分戶帳資金運用範圍,如:投資貨幣市場基金或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固定收益商品、作為證券商融通業務、開放客戶除息之現金股利可匯撥至分戶帳…等。
(二)開放證券商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得為有價證券買賣之外幣融資
以證券商經營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有多年經驗,又有經營台股授信經驗,且證券商目前經營自營、衍生性金融商品或國際債券承銷等各項業務,外幣資金調度順暢無虞。證券商有足夠能力經驗辦理外幣融資業務。為滿足投資人需求,及提昇證券商營運績效,本公會建議開放證券商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得為有價證券買賣之外幣融資。
四、 持續與證交所等周邊單位爭取交易新制補助及研議逐筆交易配套措施
為因應證交所推動逐筆交易新制,證券商無不投入資金緊鑼密鼓地進行各種資訊系統的調整,涵蓋證券交易系統、電子交易系統、網路架構、客戶資訊行情單機、客戶關係管理等,其中的資訊系統調整更須兼顧系統容量、系統處理效能、高頻交易以及風險控管等多個面向,且逐筆交易實施後,證券商更因頻寬增加致電路月租費倍增或需負擔龐大主機共置月租費,爰本公會將持續與證交所等周邊單位爭取交易新制補助,升級全體證券商交易及資訊設備,並研議逐筆交易相關配套措施,務求所有證券商能於公平基礎下提供投資人公平完善的交易服務。
五、 配合推動證券商資訊安全防護作業
隨著網路技術與通訊科技不斷推陳出新,伴隨而來的資通安全議題不容忽視,本公會將配合主管機關政策及兼顧證券商合理成本負擔下,分階段推動證券商資訊安全防護,以精進證券業資安預警及損害管控的能力,進而保障投資人權益。例如:配合研議證券期貨商資訊安全分級防護標準及APP委外檢測之必要性;研議修正本公會「分散式阻斷服務防禦與應變作業程序(範本)」,新增採Always On服務者,須要求提供服務之業者,當證券商遭受大量攻擊時,應主動告知證券商,以利證券商掌握遭受大量DDoS攻擊時之情況。
六、 落實執行防制洗錢因應國際評鑑
有鑒於我國將於107年第4季接受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第三輪相互評鑑,為及早因應,避免評鑑結果不理想影響我國聲譽及衝擊我國金融業於海外發展,本公會積極配合國家風險評估報告撰寫提供各項證券業相關資料,並向主管機關報告本公會防制洗錢工作計畫,每月召開強化防制洗錢及打擊資助恐怖主義機制工作小組會議,探討證券商落實遵循防制洗錢所面臨各項問題,積極扮演主管機關與證券業者間溝通橋樑,尋求最適解決方案,訂定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實務問答集供業者遵循參考,亦規劃舉辦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實務座談會,邀請執法機關分享洗錢及打擊資恐態樣及相關實務經驗,協助業者遵循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充分準備因應國際防制洗錢組織評鑑。
七、 協助本公會會員運用監理沙盒機制提升競爭力
為營造金融科技發展之友善法規環境,立法院業於106年12月29日三讀通過「金融科技發展與創新實驗條例」草案,為全球首部金融監理沙盒法律。本公會除於該條例訂定期間提供相關意見,完成階段性任務外,為使各會員運用該條例發揮最大效益,本公會將於適當時機提供本條例相關資訊,並協助各會員運用監理沙盒機制,進行創新與轉型,以提升競爭力。
八、 協助證券商配合「金融機構執行共同申報及盡職審查作業辦法」之前置作業
財政部於106年11月16日公告《金融機構執行共同申報及盡職審查作業辦法》,所有設立於我國之金融機構將於108年起執行共同審查,並於109年6月首次向財政部申報,證券商需於107年底完成與該辦法相關之資訊系統建置及從業人員教育訓練等。本公會將配合財政部規劃之講習及訓練,協助證券商完成系統建置及人員訓練。
九、 主辦ICSA 2018年台北年會,增加台灣證券市場能見度
本公會將於2018年6月10日至12日假台北圓山大飯店舉辦國際證券業協會(International Council of Securities Association, ICSA)第31屆年會,邀請歐洲、美洲與亞洲共18國、19個證券協會參加,會議也規劃邀請東協重要市場證券業協會參加,希望由國內外證券金融專家和主管機關長官與會,共同探討當前證券市場重要議題。
本公會在1996年9月正式加入ICSA,是為資深會員之一,並曾於2000年在台北圓山大飯店主辦ICSA台北年會。ICSA是我國少數仍用台灣名義加入的重要國際金融組織,目前本公會參與ICSA使用的名稱為Taiwan Securities Association(TSA);ICSA與會代表多為各國證券業協會之領導人物,對各國家之證券政策頗具影響力。
伍、大家一同打拼,讓市場蓬勃、繁榮經濟
展望新的一年,全球經濟復甦力量增強,經濟基本面仍然良好,但也帶動通膨走高,推升各工業大國的長年期公債殖利率,造成近期國際股市的劇烈波動,但事實上指數震盪難免,適度拉回有助多頭走的更長更遠,在總體經濟及企業獲利維持一定的成長下,相信今年台股仍會有不錯的表現;公會將持續集思廣益、凝聚會員公司共識,並持續和相關單位共同努力,提出更多對市場有利的建議,努力打通阻礙台股市場發展的障礙,為台灣資本市場的革新、證券商的結構轉型共同努力,共創證券市場的榮景!
新的一年復始,恭賀大家身體健康、萬事如意,祝福台股長紅、價量齊揚。
表一 106年台灣證券商經營損益狀況分析表
(單位:新台幣百萬元))
家數
|
證券商
|
收入
|
支出及費用
|
營業外損益
|
稅後淨利
|
EPS (元)
|
ROE (%)
|
70
|
全體證券商
|
110,780
|
77,967
|
10,924
|
40,054
|
1.333
|
8.28
|
42
|
綜合
|
106,447
|
74,977
|
10,408
|
38,455
|
1.323
|
8.27
|
28
|
專業經紀
|
4,333
|
2,990
|
517
|
1,599
|
1.620
|
8.37
|
55
|
本國證券商
|
97,159
|
70,336
|
10,225
|
34,549
|
1.216
|
8.32
|
33
|
綜合
|
95,485
|
68,799
|
9,751
|
34,012
|
1.231
|
7.84
|
25
|
專業經紀
|
1,674
|
1,537
|
473
|
538
|
0.695
|
4.14
|
15
|
外資證券商
|
13,621
|
7,631
|
700
|
5,505
|
3.328
|
8.03
|
12
|
綜合
|
10,962
|
6,178
|
656
|
4,443
|
3.083
|
14.33
|
3
|
專業經紀
|
2,659
|
1,453
|
44
|
1,062
|
4.984
|
17.36
|
20
|
前20大券商
|
90,972
|
65,786
|
9,306
|
32,273
|
1.256
|
7.94
|
備註:本分析表僅統計70專營證券商,並未包含遠智、富蘭德林、基富通等3家只承做受特定業務之證券商,也未包括銀行、票券商及期貨商等兼營證券業務者。
表二 最近五年台灣證券商每股稅後盈餘(EPS)的表現
(單位:新台幣元)
證券商
|
102年
|
103年
|
104年
|
105年
|
106年
|
平均
|
全體證券商
|
0.625
|
0.988
|
0.821
|
0.625
|
1.333
|
0.878
|
綜合
|
0.621
|
0.989
|
0.809
|
0.615
|
1.323
|
0.871
|
專業經紀
|
0.743
|
0.954
|
1.162
|
0.932
|
1.620
|
1.082
|
本國證券商
|
0.584
|
0.926
|
0.734
|
0.544
|
1.216
|
0.801
|
綜合
|
0.596
|
0.941
|
0.749
|
0.554
|
1.231
|
0.814
|
專業經紀
|
0.185
|
0.420
|
0.189
|
0.185
|
0.695
|
0.335
|
外資證券商
|
1.214
|
2.013
|
2.261
|
2.043
|
3.328
|
2.172
|
綜合
|
1.006
|
1.890
|
1.929
|
1.815
|
3.083
|
1.945
|
專業經紀
|
2.732
|
2.762
|
4.303
|
3.415
|
4.984
|
3.639
|
(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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