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思考方式又可以叫做我做人既原則.
其實我做人無乜野大原則..
首先我諗野永遠會企係自己個角度先,然後可能再會睇下其他人既感受(其他角度),所以我好自私.唔會理人感受..
仲有我好怕唔公平,所以人打我一肘,我會踢番一腳.就係d樣野使我做人好無用,好小氣,唔識忍讓,唔會理虧.所以我在交際上,生活上,感情上係好辛苦,經常過於執著.苦了很多人..
我小時侯把十八歲視為人生脫胎換骨的日子,視25歲為最遲結婚既年限,不過廿一歲迫近,世界好似什麼都和十一歲時一樣,我都仲未開竅...仲未有錢...
今日陪班表弟去打波,又同班靚仔嘈.又省走左個足球...
攪緊轉大學d野..好煩.
7/6/2005
64事件....十六年la.仲有無人記得ar?
事件沖淡,開始有不同聲音.真相開始朦朧了.言論亦使人混淆.
歷史同女人一樣,邊個有權有勢就可以強姦她.....
還好,當人們遠眺百多年後,歷史真相終會浮現....
我愛自由,民主?
不,我記得71遊行時,在炎夏,我在冰池中暢泳.....
eason新碟出街la..
開始有點掛念,看來要加把勁la.
文章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