廚具(圖/食藥署提供)
▲112年度冰品及配料製造業稽察查察專案查核結果彙整表。
▲食藥署南區治理中心主任魏廷任(左)申明違規店家。(圖/記者簡浩正攝影)
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示意,本專案總計查核68家業者,部份食物業者登錄、食物追溯追蹤系統及食物優秀衛生規範準則(GHP)未臻完美,1家GHP經複查仍不及格,1家電子申報不實,3家業者未設置衛生治理人員;查核149件產品外包裝標示,10件(3家)觸及標示不實;抽驗117件冰品及配料產品,個中2件(1家)冰品檢出腸桿菌科超標(標準:10 CFU/g)與規定不符,其餘均與劃定相符;抽驗49件冰品檢修環氧乙烷農藥殘留,均未檢出。前述查獲不符事項,均已由所轄衛生局依法處辦完成。
食藥署南區治理中間主任魏廷任透露表現,產品檢出腸桿菌科超標違規店家為「巧莉食物有限公司」,違規產品為「香草」和「芋頭」口胃冰淇淋,地方衛生局已依法裁罰3萬元。
記者簡浩正/台北報道
國產廚具品牌其餘包括產品外包裝標示、電子申報都有違規事項。抽驗117件冰品及配料產品中,有2件(1家)冰品在工場端檢出腸桿菌科超標與劃定不符,依違背食安法裁罰3萬元。
夏天民眾愛吃冰與喝冷飲,亦會添加粉圓、椰果等各式配料,衛福部食藥署針對國內冰品及配料製造業者履行稽察抽驗;另也針對冰品進行環氧乙烷殘留檢修。
食藥署呼籲食品業者應落實自立經管,確保製售食物契合食安法相幹劃定;GHP不契合劃定經命期限糾正而屆期不改正者,涉違背食安法第8條劃定;產品經檢討食品中微生物與劃定不符者,涉違背食安法第17條劃定,經命限日糾正仍未更正者,可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產品標示違反第28條劃定,處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
憑據食藥署公布「112年度冰品及配料製造業稽察查察專案查核成績彙整表」顯示,產品抽驗部門,該冰品違規業者腸桿菌科超標 (標準:10 CFU/g),依違背食安法第17條規定,已依法裁處總計3萬元。廚房系統櫃樣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