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男友,
怎樣才算眼角高?
要求對方較自己高,
待自己溫柔細心,
有安全感,
過份嗎?
原來,
過份得可憐。
那天,
和友人談起『無人愛』,
經過多重的分析、推算、歸納後,
得出原因:
眼角高。
現況:
人人自危。
結果:
攝灶罅。
解救:
死症。
真的,
大家都怕得要死。
怕做籮底的橙,
怕做賣剩的蔗。
那晚,
我還獨自在廚房的灶旁思量了良久。
天!
為什麼黯然得如此淒涼?
難道只有降低要求,
才可以得到愛情的享受?
但,我們經已沒什麼要求。
說真的,
選擇男友早已不計較外貌,
不求有Edison的英俊,
只要順眼,便已足夠。
當然,
如果可以,
還是想力爭上游。
然後,
希望他體貼溫柔。
再者,
祈求他銀源足夠,
不要向我攤開手,
付錢時候不縮走。
最後,
只求他的身高較自己高出半個頭。
如果還要降低要求,
才得以被他人接受,
友人和我,
都異口同聲地說要儲錢合購
『孤婆樓』。
唉!
環顧街上的有型族類……
看來,
我們真的是眼角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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