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玲」,這幾個月爆紅的模特兒,還記得之前新聞傳說某藝人說她很噁心,今天的大成報又有以她為新聞的版面,報導林志玲最近拍的沙拉醬廣告在BBS上被網友砲轟「做作、假仙、毫無質感、露出乳溝像極了AV女優等等」。就她外型來講,的確是漂亮、身材好,我想這應該是她爆紅的主要因素吧,但我覺得她既然這麼紅了,在接拍廣告時應該要有所取捨才是,而不是有廣告就接,難怪被說成噁心,因為曝光率太高了,美麗的東西偶而看幾次就會覺得賞心悅目,太頻繁的接觸就會覺得真是夠了,那個廣告我看到了兩次,實在是沒啥創意,只是在賣弄林志玲的外型而已,而且聲音聽起來很不自然,失敗的作品,比起來我還覺得巴比Q的廣告好太多了。模特兒算是藝人嗎?說不定有人會找她拍戲吧,最近嘔像劇很多藝人都是從模特兒跨過來的,恩……沒看過,不予置評,台灣拍的連續劇或是偶像劇也好,實在是不太想看,好的劇情一遍就夠了,結果是一部又一部的再重複,台灣的編劇人才實在是少的可憐,難怪會有哈日、韓流的出現,台片也沒啥人在看。另一點我很不能理解的就是:為什麼要「迷」這些人?戲拍的好我會去看,歌唱的好我會去聽,對我而言是這樣的,扮演好你的角色、其他什麼殺人放火吸毒幹嘛的,干我啥事,他們又不是聖人,最好是清純玉女不會做愛,斯文小生不會打手槍(狗仔隊拿的到的話,一定會有很多人想看,我想藝人的另一項功能就是滿足大眾的偷窺慾吧!!),什麼當藝人要以身作則,白癡阿,什麼是對什麼是錯不會分辨嗎?作奸犯科會有法律制裁他(不過台灣的法律好像保護不了好人的樣子),自己的小孩不會教嗎?幹嘛推到別人身上,最討厭那種小孩一出事,作家長的直說「不可能、我的小孩很乖的」,放屁,難怪現在越來越多被寵壞的小孩,呃,好像扯遠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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