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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26 15:28:25| 人氣9,206| 回應3 | 上一篇 | 下一篇

免費領隊、導遊代驗證、換證服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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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觀光領隊人員職業工會

台中市導遊服務人員職業工會

會銜公告【99領導字第042601號

 

主旨:本會金牌領導「特約執業證」每年四月及十月辦理年度代驗證、換證服務,本項驗證、換證服務規費及郵資會員獨享免費,逾期視同放棄,請珍惜會員獨享權利,請 查照。

 

說明:一、依據本會第十一次理事會議決議,辦理會員驗證、換證年度二次服務,費用由本會負擔;復依據(一)領隊管理規則第18條:領隊人員執業證有效期間為三年,期滿前應向交通部觀光局或其委託之有關團體申請換發。特約領隊人員每年應按期將領用之領隊執業證向交通部觀光局或其委託之有關團體辦理校正。第26條:申請、換發或補發領隊人員執業證,應繳納證照費每件新臺幣一百五十元。領隊人員執業證校正費每件新臺幣五十元。

(二)導遊管理規則第19條:導遊人員執業證應每年校正一次,其有效期間為三年,期滿前應向交通部觀光局或其委託之團體申請換發。第30條規定,申請、換發或補發導遊人員執業證,應繳納證照費每件新臺幣一百五十元。導遊人員執業證校正費每件新臺幣五十元。

二、「專任執業證」須由專任單位辦理驗證、換證,本會未便代辦請自理外;凡執「特約領隊執業證」、「特約導遊執業證」會員雙證驗證、換證服務規費及郵資免費,會員獨享。

三、每年四月十五日前辦理第一次年度代驗證、換證服務;每年十月十五日前辦理第二次年度代驗證、換證服務,請於截止日前將執業證正本檢同附件送交秘書處統一辦理,請密切注意秘書處Email通知,逾期視同放棄,請珍惜會員獨享權利。

四、本會年度辦理二次代驗證、換證服務期間外,不再受理代驗證、換證服務;委由本會代辦,須請會員自行負擔規費及往來寄送郵資。

 

理事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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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長: 浩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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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節到了 祝天下媽媽都快樂 http://xyz.gl
2013-05-08 03:36:48
陳導
我想請你們代辦驗證,如何聯繫呢?我的信箱cic066@gmail.com
2015-09-02 16:36:07
春藥
很不錯的分享~~!
2020-02-22 00:46:18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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