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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02 00:38:32| 人氣78| 回應3 | 上一篇 | 下一篇

錯配的法則–忘掉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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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朋友好一段日子沒有聚頭,
相約吃了一頓晚飯,
明明是她最愛的日本菜,
卻吃得眼淚直流。

我早說過,
錯配不是一般人能負擔的玩意。

大多數的人都自愛,
繼而亦容易變得自私。
最愛自己的人,都不願意犧牲,
偏偏錯配的法則,就是不能自私。

錯配的愛,
不要期望有回報,亦不要期望有將來。
因為沒有了期望,也就沒有了失望,
一切反成了恩賜。

愛的本義在於付出,
快樂亦源於去愛的自足。
把得失看得太重,都不快樂。

愛,就是令所愛的人快樂,
要做的,就是先忘掉了自己。

台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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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站分類: 心情日記(隨筆、日記、心情手札)

yu
想是想的美
談何容易呢

能忘掉自己,
是否意味著,自己要去愛的需要也忘掉了?
若是如此,又怎去愛和付出?

又或者,
最高的層次是,很本能的去愛?
不理自身、不問回報、不顧後來的去愛?

恕我活了廿多載,始終也搞不清。
2006-12-02 14:12:18
版主回應
忘掉了自己,不等於失去了去愛的需要。

喜歡是一種自發的情感,但有時候,妳卻又知道可能性是零。

若能做到不理自身、不問回報、不顧後來的去愛,那麼就算可能性是零,妳也依然可以去愛,因為沒有了期望,就不會傷害了自己。

愛情,都應該以不會傷害了自己為前提。我不是在教人自私,而是,在不傷害自己的前提下,為他人製做最多的快樂,才算是為整個愛情生態貢獻了一分力。若一方看得不透,在傷害自己的情況下去愛著對方,我想,對方也不會好過,不會快樂,那又何苦呢?
2006-12-03 02:40:51
忘掉了的自己,
還是自己嗎?
2006-12-03 15:46:48
版主回應
我忘了自己,還是我;
妳忘了自己,就不是現在的妳了。
2006-12-03 22:36:47
yu
聽你所說……我想,我是個自私的人,或許,我還是搞不清甚麼是愛。

當我喜歡上一個人的時候,我總希望和他在一起,「大家」快快樂樂的。

假如前景不明,我會失望無助。因為,我想自己快樂;我怕自己不快樂;我很想很想得到快樂。

要自己快樂,可能連對方的快樂也顧不了,繼而變得竭斯底里。

我想,這不僅是自私,也是無知。
2006-12-06 09:34:32
版主回應
如果對方不快樂,自己真的難快樂嗎?這樣也能快樂的話,又是愛嗎?
2006-12-07 20:56:25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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