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享受悠長假期的我,
有時候也不忘我的朋友。
我慷慨地答應了幫某朋友到銀行去辦點事,
對於懶惰的我來說,確實是很難得的。
假期中的我,
是個寧可不吃,也不願意走到街上的人。
辦完了正事,我獨個兒的走在歸家路上。
渡橋之際,一陣寒風迎面吹來。
風,把人吹得冷了;
暖意,卻打從心底出來。
何解?
同樣的地方,同樣的寒風,同樣的感覺……
記得八年前的一個晚上,
已是十時多了,
電話響起了,她說:
「我都知道現在很晚了,
但我有些急事想你幫幫忙……」
與其說她是我的好朋友,
倒不如說她是一個我暗地裡喜歡的人。
不經不覺,原來已經三年了。
她,只知道我是位可靠的好朋友,
她曾說過,我有求必應,那就當然了!
喜歡一個人,就是赴湯蹈火,在所不辭。
我說:「好吧!那妳何時會到?」
我記不起我幫了個甚麼忙,
只記得,她離開時,已過了午夜。
「我送妳走吧!」我說。
走到街上,我問:「要乘計程車嗎?」
她說她自己走路回家可以了。
那段路程,起碼要三十分鐘,我怎能放心?
那是我第一次送她回家。
走在這條橋上,風吹得很猛,
寒意吹襲著我們的身心。
我們談及她的男朋友,
她說她不快樂。
我記不起,我有沒有把我的大衣給她,
也記不起,我有沒有說過她可以牽著我的手來取暖。
我們各自各的走著,肩碰肩的走著;
距離是這樣近,心卻是那樣遠。
過了橋,我們選了河邊的路,
沿河來走,情調總是比較好。
路走到一半,她說累了,
我們找了一張長椅子坐了下來。
望著河畔的夜色,
我們談了很多,談了很久。
她說她累了,
我說可把頭靠在我的肩上,
她把頭靠下,問:「是這樣嗎?」
我說:「是了,然後我就要把手放到妳的肩上,像情侶嗎?」
我一面說,一面把手放到她的肩上去。
時間靜止了數秒……
忽然間,她笑了,
她說她像個男孩,這姿勢的感覺很奇怪。
那一刻,我很想知道她的感覺。
當然,我沒有問。
到我們再起程時,已過了零晨三時。
把她送回家後,我亦回家了。
過了幾天,她約我去吃午飯。
言談間,她對我說:
「很奇怪!那一晚,我有一刻很想去牽著你的手……」
牽手,在那年代,那年紀,在我們的圈子裡,
是一種承諾、一種證明。
聽到這句話,我呆住了,不懂反應。
我從沒想過,這句話會出自她的口中。
喜歡一個人,不一定要擁有。
喜歡一些不會愛上我的人,是我的老毛病。
既知道對方不會愛上,
也就沒必要去表示些甚麼,爭取些甚麼。
用一個好朋友的身分,默默的守候,
給她快樂,也是件樂事。
我沒期望過走在一起嗎?
當然有!但我不會爭取。
為何?
用「好朋友」這關係來做賭注的話,我輸不起。
豪賭不是不能,
但只有在雙方都願意下注的情況下,
才變得有意義。
下注的時機,就在那晚過去的同時,逝去了。
就這樣的,喜歡過,卻沒有開始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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