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中午,
前往補習,
臨時繞去小7買了個果汁,
居然在往回走上出口的路上,
遇見了前女友,
至少3年半沒見過面,
雖然分手已快四年,
自從最後一次見面(擎天行動)後,
就再也沒碰過,
這次遇見, 只是個巧合吧,
不過, 如同在夢中所看到的,
她雖然打個招呼,
我照著的事先的準備好的方式,
只是微笑的看了她一眼,
就走開了, 趕去補習,
猜她可能是走去坐22號公車,
才會和我在相反方向遇到.
如果我沒繞去買果汁, 就根本就碰不到面.
事實上,
再度見面會能再說什麼?
我是不知了,
所以, 在我預先準備好的劇本,
雖然, 這不是最好的方式,
我仍然選擇了冷漠以對.
畢竟, 分手是她提的,
雖然,
我在開始交往時,
就預測到遲早會有這個局面發生的時侯,
但是一切也太快了.
要忘掉她, 確實讓我花了不少時間,
愛情這種事, 愛得愈深傷得愈重.
或許, 此時,
這又是老天爺在開我玩笑吧,
老是拿兩個女人讓我選擇,
是好或是不好?
才在前不久剔除了一個機會,
現在又冒出一個新機會,
也許這是另一種考驗吧,
我很清楚知道,
最近的我只有一個選擇,
那位可人兒才會是我喜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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