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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6-27 23:35:42| 人氣260|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讀書] 到處都是穿著Prada的惡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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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不用看也大概知道裡面寫些什麼有些什麼。
這世上,到處都是穿著Prada的惡魔。

我也遇過一個。
長相不同國藉不同,相同的是令人抓狂的變態行徑。

但我不得不佩服作者Lauren Weisberger。
因為我很孬。
光要寫這篇文章,下筆之前還是猶豫再三,擔心會不會這樣那樣。
雖然都已經是三四年前的事了。

我那時也在雜誌社工作(幸好不是助理),也有一個令人聞風喪膽的總編。

首先我們工作的環境氣氛非常詭異。

照理說,一幫記者群聚的辦公室,應該是成天吱吱喳喳。
但一個外人進來,總是形容整個樓層充滿著肅殺的寧靜。
因為她不喜歡同事之間感情太好,不喜歡我們搞小圈圈。
所以,我們在辦公室不太方便交談,不然就要用很大聲很正常的音量,讓所有人聽到內容。
中午誰和誰一起吃飯,會有眼線打小報告,尤其忌諱男女單獨外出。
像我就曾經被叫去拷問是否在搞辦公室戀情。
當我完完全全丈二金剛摸不著頭腦,連個人選都無法浮出枱面,要心虛都沒辦法的時候,原因竟是因為我聽到跟某一個攝影同事一塊兒出差,臉上露出”微笑”的表情?!
所以我們都會招喚全辦公室的人浩浩蕩蕩一起外出買便當。

當然,我們也不是機器人。總有辦法可想。
例如,明明是坐在前後的同事,卻用分機講電話(記者總是無時無刻不在打電話聯絡約訪,所以很正常)。
並且,還會間隔幾秒鐘掛電話,以免同時聽到咔答的聲音引人遐想。
然後我們也不太敢用e-mail聯絡,因為覺得MIS會隨時查看我們的信件。
甚至我們懷疑大費周章的重新更動辦公室座位,其實是為了裝上針孔攝影機來監視大家的一舉一動。
下了班三五同事要聚會,當然更要偷偷摸摸的進行。
(她總是有辦法知道我們的行蹤,並且拷問你幾月幾號是不是跟誰誰誰去吃飯,警告你最好跟同事們保持距離)
不能同時離開公司,要以十分鐘為間隔,並且約在有點距離的地方,例如兩百公尺外的7-11碰面。
當然,還是免不了要出槌。例如我明明跟甲乙約吃飯,也錯開時間離開,卻恰好跟丙同時起身走出公司,而被懷疑跟丙是約好了的。

總之,就是每天上演007諜對諜系列。


再來就是嚴重的手機恐慌症。

我看到安德莉亞形容自己對手機的發明深惡痛絕,想把手機摔爛那段,還真是完全的拍案叫絕心有慽慽焉。
因為當時的我,對手機也有歇斯底里的過敏。看到沒有來電顯示的電話,會哆嗦著不敢接。
但又不敢不接。不接的後果更嚴重,你會在語音信箱內聽到一陣咆哮,或者全家人會被電話聲吵的雞犬不寧,不管那時是早上七點還是半夜十二點。
當然,接到指令之後,不管你在天涯海角,也不論是不是週末放假,最好還是乖乖進公司改稿,延誤進廠的責任,誰都擔待不起。


其實最經典的是跟老闆一起出差。
那種經驗,真的是永生難忘。

安德莉亞去了巴黎,我則是到了矽谷。
安在一個花錢沒數的公司,有司機大轎車豪華飯店可以任意揮霍。
我們不是。租車住汽車旅館什麼都得省。

五個人(老闆,三個記者,一個攝影)裡,我和攝影是唯二會開車的人,可我們必須一個開另一個拿著地圖找路,重點還要不能浪費時間迷路,不然就會捱罵。

開車事小,跟老闆同住一個房間長達三禮拜,其中有一天還同睡一張床,那才是真正的折磨。
我精神緊繃到無法入眠,尤其在累了一天之後,還要享受陣陣響徹雲霄的鼾聲,我經常有股拿枕頭把她悶死的衝動。

所以我晚上都戴耳機聽CD助眠,卻沒想到被問及為何如此時,無法說出實話,只能回答是習慣時,後來還被倒打一耙說我活在自己的世界裡,不關心週遭人事。

再來就是為了牽紅線,把我和同事拖去跟矽谷有為的未婚創業家吃飯(他的年紀正好跟我爸一樣),八卦的要對方品評我們三個中最中意那一個。讓我覺得自己像是陪酒的妓女。


這一切的一切,都是如此令人難以忍受,我們也曾經不止一次想過要不顧一切的回台灣,要半夜拖著行李落跑。不過我們還是撐完了,而且把稿子通通寫完了才離職。

到現在她還懷疑我們三個是說好一起辭的。

唉唉!天寶年間的事了,但一幕幕都還是歷歷在目。
我總笑說,這輩子大概就為她流過最多眼淚了。
後遺症是,當我後來遇到長相與她相似的同事,居然會怕會躲,不敢跟那位同事多說話。

可事過境遷,其實我是感謝她的。
最大的優點便是覺得世間處處有好人,接下來的工作,遇到再怎麼機車的同事主管,還是覺得超級nice,忍受度超高。

去年她生日,我打了電話祝賀,親口告訴她說,覺得她是我的貴人。
她換了公司,很高興的說希望我們以後還有緣再當同事。
我幾乎要掉淚。而且甚至有些動心。

就像也曾當過米蘭達助理的羅莉塔所說,在她手下工作一年所學,勝過後來五年工作的總和。
我也有同感。

她給我很多機會,也逼我去做很多原以為不可能做到的事。
那一年,我看到的場面聽到的言論見過的人去過的地方,比我其餘二十幾年生命的加總還要精彩太多了。
到現在,我還是常常看到誰誰誰的相關報導,腦中不自覺得浮現自己去採訪這個人時的場景和畫面。


最重要的是,因她,讓我完成從小到大的夢想-出版了生平的第一本書。




我是幸運的。

一切都是值得的。



圖說:<The Devil Wears Prada / 穿著Prada的惡魔>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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