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6.10 (Wed)
歷史性的一刻
今天我終於在老師的威脅利誘下
把論文交出去了
雖然覺得還有好多東西沒有寫
但是 我就是給他硬著頭皮交出去咯
兩個星期總共寫出快四十頁
我也覺得有點太噁心
我現在的心願就是可以天天睡到自然醒
因為外國學生大概都是寫比較法
在找台灣相關法律資料的時候
有一點點的感慨
其實我找不太到什麼統計資料
當我需要數據來證明我的一些推論時
發現我們好像都沒有在做什麼統計或是個案分析
在網路上可以找的到的資料
要不就是很陳舊
要不就是數據不全
更可怕的是
我找到的我們國家的法條英譯版
錯誤百出
我現在說得不是寫的是不是文縐縐的喔
我現在說得是文法的錯誤
猶記得我當初直接在官方網站上下載全文後
就很開心的把它貼在我的論文上
直到去Writing Center時
我看到那個女生在我的法條上面修改
我心裡還想說
怎麼那麼沒禮貌
我們國家法律是可以給妳改的嘛?
沒想到.....拿回來一看
全部都是文法上面的錯誤!!!而且就是國小就會,沒有用複數或是加冠詞...
舉例如下
兒童及青少年性交易防治條例
第一條 為防制、消弭以兒童少年為性交易對象事件,特制定本條例。
英文版
Article 1: In order to prevent and eliminate the events of treating child and teenager as sexual transaction objects, this Act is enacted.
英文正確版
Article 1: In order to prevent and eliminate the events of treating children and teenagers as sexual transaction objects, this Act is enacted.
第二十九條 以廣告物、出版品、廣播、電視、電子訊號、電腦網路或其他媒體,散布、播送或刊登足以引誘、媒介、暗示或其他促使人為性交易之訊息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英文版
Article 29:"Whoever spreads, broadcasts or issues the news and information in advertisements, publications, broadcasting, television, electronic signals, computer network or any other media which may seduces, makes a match of, suggests, or by any other ways has a person to engage in sexual transaction shall be sentenced to fixed term imprisonment of not more than five years and shall also be fined not more than NT $1,000,000."
英文正確版
Article 29:"Whoever spreads, broadcasts or
issues the news and information in advertisements, publications, broadcasting,
television, electronic signals, computer network or any other media which may
seduces, makes a match of, suggests, or by
any other ways has(have) a
person to
engage in sexual transaction shall be sentenced to fixed term imprisonment of not (no) more than five years and shall also be fined not (no) more than NT $1,000,000."
哎....這是放在網路上全世界都看得到的東西
不能夠謹慎一點嘛.....
好吧
挫折完
我終於交完論文....辛苦了一整年
終於畢業了!!!
所以我終於去逛了街!!!
來到了學校旁邊的shopping mall...
走路十五分鐘會到
這一年我總共來三次
第一次是因為沒有正式的褲子跟Chelsy跑去買
第二次 是川如要回台灣前
買一點小禮物託她給莎麗
然後就是今天了!!!
可見我多認真在念書阿!!!
我是血拼王耶!
逛到的一家很愛的店 "Anthropology"
在Boston就很喜歡她們家東西
他們家東西很有味道
但是都非常貴就是了
動不動就都是$150以上
所以只能用看得......
不過今天真的要慰勞自己的辛苦
硬是在這家店買了一件狠簡單的上衣
好吧.....雖然它看起來很平凡
應該在台灣很便宜就可以買到
可是我喜歡它摸起來純綿很舒服
而且穿起來可以露出鎖骨-看起來有比較瘦
在這家有特色的店
買這件沒特色的衣服....因為其他都太貴了
留學生真的都是暑假最窮....快彈盡援絕了....
她們的會員卡
用超級可愛的袋子裝著....
整個質感升級一百倍!!!
很質樸低調簡單但是有質感的會員卡
好啦......我偷偷又買了一件短褲
就是最上面照片那張:)
跟我合照的是我的法國同學
她穿著在中國買的旗袍
她寒假去中國前還跟我求救
叫我教她怎樣殺價
看來學得挺不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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