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都需要被了解,孩子當然也不例外,適當的引導孩子,而不是大聲斥責,有時候其實更能達到效果,和孩子一起來學習,如何「以理服人」吧!
你不給我,我就推你!
孩子的攻擊行為有不同方式與原因
以一般的認知而言,攻擊行為是指對他人施以暴力,造成對方身體或財物的損傷;但由廣義來看,攻擊行為還泛指會造成他人身體或心理傷害的各種行為,因此,除了打人、推人、踢人、咬人、拉頭髮等肢體動作以外,言語上的叫罵、恐嚇、嘲笑等,也都算是攻擊行為。
攻擊行為還可分為下列幾類:
.依攻擊的性質分
敵意性攻擊:針對特定對象,目的是讓對方受到身體或心理上的傷害,是一種懷有敵意的攻擊行為。例如:小平對睿睿生氣,所以攻擊睿睿。
工具性攻擊:並非故意傷害被攻擊者,只是以攻擊為手段,目的是想得到利益。例如:因為想得到對方手上的東西而攻擊對方。
.依攻擊的方式分
直接攻擊:對欲攻擊的對象直接施以身體或言語上的傷害。例如:小平認為睿睿搶了他的玩具,所以直接推打睿睿。
替代性攻擊:不直接攻擊對方,而攻擊其他人或破壞物品。例如:因為被媽媽責罵,而以摔東西或欺負動物來發洩怒氣。
攻擊行為隨性別與年齡而有差異
孩子的攻擊行為,會隨著性別、年齡因素而有所不同。一般都認為男生比女生容易有攻擊行為;而2~4歲主要是身體的攻擊,之後就會漸漸轉變成較多的言語攻擊。
.男生動手,女生動口
許多研究指出攻擊行為是有性別差異的,男生的攻擊傾向和反應強度比女生要高,而且這樣的差異早從大約2歲時就已顯現。另外,攻擊的形式也有男女之分,男生較多身體攻擊,女生則較多言語攻擊。這些差異除了有先天的因素外,應該和女生表現出攻擊行為,會比男生受到更多的社會壓力有關。
.你部給我,我就推你!
2歲以前的幼兒,由於認知能力較有限,而且和他人的互動較少,所以雖然可能會有搶東西的行為,但並沒有攻擊的想法。2歲以後,與他人的互動漸增,但卻仍很「自我中心」,不會考慮到他人,對事情的反應很直接,如果想要某樣東西,可能就用搶的。這時期是以「工具性攻擊」為主,也就是目的在獲取好處,而不是故意傷害他人。4、5歲以後的孩子,因為已經愈來愈了解行為的意義,也對行為與結果的關係有自己的解讀,所以是以「敵意性攻擊」為主,也就是刻意想要讓對方難過或受到傷害。
.動口多了,動手就少了
3、4歲是孩子攻擊行為的高峰期,因為年幼的孩子在面對衝突的情境時,反應都比較直接,也較不懂得與他人溝通協調。而隨著心智與口語能力的增長,孩子漸漸發展出同理心,能夠理解他人行為背後的原因,並且也有較好的表達能力,可以用口語來解決問題,所以隨著年齡漸長,攻擊行為就會愈來愈少。
雖然攻擊行為可能只是孩子在發展過程中的一個過渡現象,爸媽不必太擔心;不過,有些孩子的攻擊行為是長期持續,甚至愈來愈嚴重,因此,爸媽仍應注意孩子的行為狀況。
當下處理孩子的攻擊行為
當孩子出現攻擊行為時,除非是想故意引起大人注意,並沒有造成傷害的疑慮,否則爸媽應該立即制止,讓孩子知道這樣的行為是不被允許的。爸媽可先將孩子帶離現場,給他適當的空間,讓情緒得以緩和。然後再試著和孩子溝通,了解事情的原委及孩子的想法,糾正孩子對他人行為的錯誤歸因,打開孩子的心結。
爸媽可視情況給予適當的處罰,剝奪孩子某些權益,例如:取消出去玩的權利,或是減少看卡通的時間等。處罰可以有很多種方式,原則是要清楚明確,讓孩子容易遵循,而且爸媽要確實執行,也要避免出爾反爾或彼此的教養態度不一致。
在平常生活中示範正確態度
無論是過度縱容或高壓的教養態度,都可能養成高攻擊性的孩子。爸媽如果對孩子太過溺愛,造成孩子的任性及自我中心,當孩子在外受挫時,就容易因無法接受挫折而產生攻擊行為。而如果爸媽是採取權威式的教養,甚至不時施以體罰,更會讓孩子學習到用暴力的手段來解決問題。所以適當的教養方式是相當重要的。
.良好的言行示範
家庭環境對孩子的影響極大,如果爸媽本身相當情緒化,容易發脾氣,或是經常吵架,使用粗暴的語言,孩子都會耳濡目染,變成傾向用同樣的方式與人互動。所以爸媽應盡可能維持溫暖的家庭氣氛,大家都能用理性、體諒的態度互相對待。另外,影音媒體的暴力污染也可能是孩子出現攻擊行為的原因,爸媽也必須注意孩子接收的內容是否恰當。
.教導孩子與人相處的技巧
年幼的孩子出現攻擊行為,往往是因為社交技巧不足,無法用適當的方式處理與他人的衝突,所以爸媽應該多教導孩子尊重別人、遵守規則、分享、輪流、等待、溝通等人際互動準則,讓孩子學習如何與人相處。
.提供發洩體力和紓解情緒的管道
讓孩子有適度的體能活動,發洩過剩的體力,或是用繪畫或勞作等方式來宣洩情緒,也是減少孩子攻擊行為的方法。另外,爸媽還可以教孩子處理負面情緒的技巧,例如,覺得生氣時,先把頭轉開,把手放到口袋裡,然後做幾次深呼吸等等,讓孩子學習控制自己的行為。
當孩子出現攻擊行為時,立即的處理當然是必要的,但更重要的是爸媽平時就要做出好榜樣,用適當的態度及言語與孩子及他人互動,讓孩子真正體會,並不是「動作大」或「聲音大」就能解決問題,其實「以理服人」比「以力服人」更能夠獲得他人真心的尊重。
本篇文章出自學前教育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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