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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7-09 18:29:48| 人氣85|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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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熱度

不知道為什麼,我興趣之廣,但只有三分熱度。高中時,曾在YMCA學網球。 我想我可能喜歡的迷你裙多於那網球吧。因為打的真的很爛,無法進學校的球隊。 但也不想放棄,高二起,只好繼續在community college 拿網球課。那時的老師是個黑人,他問我要不要幫他教小孩子玩網球。反正上高三前的那暑假,我沒事,就跟著那老師教小孩起來了。

老師在黑人區教網球,那是社區服務的工作,但我那知道那麼多。那暑假除了在醫院當candy strips的義工外,每個禮拜六就坐著公車到西南部的黑人區教小孩玩球。經過的地方是我沒看過的,很多房子都有鐵窗。從那時後開始,我才知道什麼是minority,對他們,我總有個soft-spot。拉回到正題,我的網球還是打的很爛。

我學會游泳是大學一年級的事,只為了不想讓加州人丟臉,尤其我家住海邊附近。其實為什麼是隻旱鴨子,是有個秘密的。初中時,我正在發育,本來朋友就不多,發育對我來說是很尷尬的事。可是。。。。殘酷的事還是發生了。那時我在游泳池玩水,繫在頸部的泳裝帶子掉了,從此後的三四年,根本不碰游泳池!!!到現在,對水,還是怕怕!!

來新加坡,才開始學高爾夫球。自從去年才拿到Golf Proficiency Certificate後,就沒玩幾次。還好聽朋友的建議,買了一套二手的球具。昨天被我以前銀行的老板抓去馬來西亞打,18 洞,四個人,花了四個小時,打完以後,今天還覺得有內傷。

小時後有學過一陣子鋼琴 ( 一年不到) 今年有列入新年計劃中,好吧,看這個可以學多久。這台Yamaha Clavinova 也是二手的。 喔, 忘了告訴大家,我發現我越來越會殺價,相信我,年齡和會殺價是成正比的。只不過,真的對形象大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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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走來,我一直是很叛逆的。雖然小時後很乖,連我媽都說她無法想像我長大後怎麼變的這麼『恰』。

從我的搬家的過程,應該也能想像我的工作換的快 ,加薪幅度也很快
。剛回台灣時,進了一家貿易公司,月薪三萬。老板說我是天生的『生意孩』,隔年幫我加薪兩千。那時住的地方沒電視,當時的男友又在美國,晚上只好去拿課打發時間,準備考GRE。 有一天我請假考試,老板誤會我幫其他廠商開產品展。我氣的跟他說我不會拿我的名譽開玩笑,工作的名譽是長長久久的,所以就給他當場離職,給兩個禮拜交接。離職後,老板還找了我兩次跟我遊說回公司。

其實在離職前還出了一件事,我早想離職了,只是在找機會。那時,香港的總公司有一個女生,非常沒禮貌。雖然貿易公司最重要的是準時出貨,講信用,可是就是有些台灣的廠商就不準時出貨呀。她竟然為此事掛我電話,還寫很沒禮貌的信。後來我受不了,我寫了一封信給他的老板,舉證說她多麼沒禮貌,順便跟他說請她去上些禮儀課算我的帳。好死不死,那封信還傳遍香港總公司。

唉,過兩天,出差中的老板擰著那封信回台灣,我當然知道我闖禍了。怎麼化解呢,哭給他看,跟他說,我認為兩個公司應是平起平坐,台灣人並不輸給香港人呀,那女生怎可以對我們的公司這麼沒禮貌。雖然是哭著說,但心想的又不是那回事。

事後的一兩個月,不但總公司找我的麻煩,老板把我的所有權力拿掉以示懲罰。當然苦,但我覺得是自找的,得自己吃下去。而我沒那時離職只為了我不想當時服輸。

離職後有三四個月沒工作,那簡直是要我的命,雖然前老板要我回去,還跟我說那女生被炒魷魚了,可是我認為回去會更麻煩。對三萬多薪水,我不認為多或少,只覺得工作比薪水重要。

後來,終於找到工作。面試時,因為我有點老氣,所以進去的時後竟需要帶人。 那時的協理並不是特別喜歡我。給我很嚴厲的訓練,我也無所為,因為我需要工作。當人須要工作時,是沒機會說受不了的。雖然他說我氣勢凌人,拜託,我從來也不是個小女人呀。

住在敦化南路時,我的薪水才五萬出頭,甚至我的屬下有的年資二十年,薪水都比我的高。除了白天上班,我晚上還有上課,上電腦課,我還兼差幫過別的公司寫過程式。之後也轉到電腦部。

那時老爸和老媽常缺錢,老媽三不五時,就是要拿錢。老爸雖拿小錢,但是我賺的錢永遠不夠。(這也是為什麼,我不會想嫁有錢人,因為自從我懂事,我就需要不斷和錢玩遊戲,而且渴望平淡,而且我不要有錢人跟我一天到晚說跟錢有關的事)。

那年我二十七歲,被別的公司挖去了,薪水是第一份工作的的2.5倍。 在這過程中,認為看書,上企管課,謙虛學習,擴展人際關係,多看多學。沒有人是完美的,連上級的長官在種種的缺點中,還是東西是可以學習的。

我賺的錢總是有人要借,老爸的朋友跟我借錢,不但會拖,而且還沒利息。為什麼會買房子和後來買下老媽的房子,是因為我如果身上有錢,又不知道又有誰要借。會買名牌也是後來的事。所以除了買LV,還有買喜歡的東西,沒剩的。不用想錢,是快樂的。

台長: 焦糖嗎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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