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每年的台中爵士音樂節,是許多跟我一樣熱愛爵士的人的福音。
我只是個Alto Saxophone的初學者,但正努力學習跟爵士相關的音樂知識,雖然有時候常被阿Win老大虧說我連節拍都不懂。
呵,我會認真學嘛! 今天心血來潮,就我這陣子所知來淺聊一下關於爵士樂的簡史,讓爵士的同好們溫習一下。
準備好了嗎?
選張Kenny G.、Mile Davis或Louis Armstrong的演奏曲,抑或瘦皮猴Frank Sinatra的歌聲來當背景音樂吧!
Here We Jazz~
===來自紐澳良的聲音===
爵士樂誕生於十九世紀末,是由美國黑人結合工作歌(Work Song)、靈歌和藍調所產生的音樂。所謂工作歌,普遍存在美國南方棉花田、港口、鐵路和農村,後來它成為藍調和早期表演形式-走唱秀(Minstrel Show)的重要創作題材,就是美國黑奴在辛勤工作時,為了轉移注意力而演唱的一種歌曲。當時的紐奧良因為曾被法國統治,充斥著各色人種:歐洲白人(也就是法國人跟白人)、美洲原住民、黑人,這個環境讓紐奧良的種族歧視不那麼嚴重,各種族間的融合與音樂上的互相影響,也讓紐奧良成為爵士樂的溫床。
接下來,美國因為南北戰爭的結束,軍樂器(幾乎所有樂器都是銅樂器演奏為主)大跌價,更使得黑人也有經濟能力購買樂器。而當遊行樂隊到紐奧良後,就將這些樂器轉賣給當地的黑人。一開始黑人是在紅燈區演奏音樂有散拍音樂(Rag,又稱碎樂句,就是一種雙拍的音樂,通常是用鋼琴演奏),也有銅管樂隊。
===第一張爵士樂唱片===
最早的爵士樂是集體演奏的小樂團,也可以稱他們為紐奧良樂派,主要的樂器是節奏組(就是鋼琴、鼓、低音號、斑鳩琴和吉他),以及豎笛、短號(小喇叭)及長號。其中短號是最重要的樂器,負責主旋律的吹奏,通常是帶著散拍樂的調調。它們經常多部同時進行對位吹奏,製造出一種熱鬧、歡樂氣氛。
樂隊裡面大部分是黑人或混血兒,有時也有白人的演奏。
其中大家最熟析的演奏者,莫過於路易斯阿姆斯壯了(Louis Armstrong,我記得高中龍騰版的外國史課本裡有他的照片),他在13歲時被送到流浪兒童之家,在裡面學會了吹短號,之後再芝加哥闖出一番天地,同時他也是一位出色的樂團領班。
而在1917年,出現了爵士史上第一張唱片,這就是正宗狄西蘭爵士樂團(Original Dixieland Jass Band)所灌錄的專輯At the Darkdown Strutter’ Ball。
提到正宗狄西藍樂團,就來看看狄西蘭爵士樂一詞的由來吧。
Dixieland是1917-1923年間,在紐奧爾良與芝加哥等地的爵士好手發展出來的早期爵士樂風,它也是紐奧爾良傳統爵士樂的一個分支。Dixieland的英文原意是軍隊露營之地-”Dixie’s Land” ,因此可想而知它與進行曲等音樂有關。這種風格的取材大都來自藍調、進行曲,與當時的流行音樂,甚至某樂曲的某一小樂段,都可以拿來加以延伸、推展,這便是即興演奏的濫殤。有的爵士樂歷史學者將”白人”樂手演奏的”New Orleans Traditional Jazz”稱為狄西蘭爵士樂;而黑人演奏的”New Orleans Traditional Jazz”則稱為紐奧爾良傳統爵士樂。
===從大樂團到調式爵士===
1920年代,芝加哥成為爵士的重鎮(建議可以找瑞妮齊薇格主演的那部”芝加哥”聽聽裡面的背景樂),俱樂部和廣播節目、唱片錄音,在這裡都非常的蓬勃興盛。1929年美國發生股市崩盤、經濟大蕭條,造成消費能力減弱,於是流行起現場爵士廣播。
爾後大樂團與搖擺樂成為爵士樂的主流,最著名的樂團領班就是艾靈頓公爵(Duke Ellington)。艾靈頓公爵在紐約哈林區棉花俱樂部的精采演出,讓他成為知名的樂隊領班。艾靈頓公爵一直活躍到1960年代,他的作曲能力亦頗為人所稱道。大樂團的編制一般在 10人以上,涵蓋3支以上的小喇叭、2支以上的伸縮喇叭、4支以上的薩克斯風及貝斯、吉他、鼓和鋼琴等伴奏樂器,透過這個大型組織,演奏各種爵士樂風的曲目。
搖擺樂起源於1930年前後,在1935-1946年間達到巔峰,其中最能代表這個樂風的則則是「搖擺樂之王」班尼固德曼所領軍的六重奏(Benny Goodman Sextet) 。 20年代中後期,爵士大樂隊在美國各主要都市的夜總會、舞廳等場所大受歡迎,許多年輕樂迷都被吸引到此地玩樂,因此需要更多適合跳舞的音樂,來滿足蜂湧而至的年輕人與中產階級。搖擺樂後來隨著艾靈頓公爵大樂團的腳步,演變成為歌舞表演的伴奏樂隊和演奏會音樂(如:艾靈頓公爵每年定期在卡內基音樂廳演出);搖擺樂因適合於跳舞,每小節有四拍,因此又被稱為”四拍子爵士樂”。
搖擺樂之後,新的樂風在1940年代中期出現,稱作咆哮音樂(Bebop)。所謂的咆勃音樂其實是一次爵士樂的大革命,經過好幾個月的實驗後所產生的。這種音樂的節奏複雜(痾...我的致命傷),使用了大量的不協和音,並且包含了許多的即興演奏。
咆哮樂 (Bebop or Bop)以字面上看,咆哮樂是一種吵雜喧鬧的爵士樂,它的英文原名Bebop、Bop或 Rebop在40年代初期萌芽時都有人使用,Rebop可能源自拉丁美洲一些樂隊吹奏的曲目-”Arriba”(哭叫的) ,但現在已無人使用了。咆哮樂是一種反叛性的爵士樂,它不只承襲紐奧爾良爵士樂與搖擺樂的傳統音樂元素,並在創作概念上創新、突破和革命。它最重要的特質是在於強調高度變化、富層次感的節奏部,同時,咆哮樂手也發明新的和聲,以更自由寬廣的空間,發揮音樂上的潛力與創造力。咆哮樂的的代表人物是Charlie Parker 、Dizzy Gillespie、Thelonious Monk等人,早期以小型爵士樂團為主流,後來也有大樂團的演出。
五零年代在美國西岸出現了酷派爵士(Cool Jazz)這是一種較為輕柔的爵士,傳承了咆哮樂的和聲以及搖擺樂的節奏。
酷派爵士樂代表一種內斂自省的情感,它是一種輕柔、清涼與抒情的含蓄情愫;它的音色不如一般銅管器那樣亮麗奪目,取而代之的是柔和優美。若說咆哮樂是代表熱情奔放,那麼酷派爵士樂就是內斂自省。簡而言之,酷派爵士樂是對咆哮樂的反抗與檢討,同時也喚醒美國西岸一些白人樂手的自覺運動,形成一股新興的爵士樂潮流-西岸酷派爵士樂(West Coast Cool Jazz)。而酷派爵士最著名的作品,即是邁爾士戴維斯Mile Davis五重奏的”KIND OF BLUE”。
在紐約,咆哮樂則發展成改良式咆哮樂(Hard Bop),。改良咆哮樂是一種激烈緊張、困難演奏的爵士樂風格,它的代表性樂手和團體是:鼓手亞特布萊基(Art Blakey)領導的五重奏「爵士信差」(The Jazz Messengers)和 Max Roach的「Clifford Brown」五重奏。也有人把”Hard Bop”譯成”硬式咆哮”。
改良咆哮樂有較和諧的音調、較明確易懂的旋律、較少的即興獨奏,並且加入大量的藍調、教堂聖樂和聲,尤其更強調鼓的節奏脈動,旋律線單純,演奏風格快速而且熱情。
50年代後期,改良咆哮樂發展成二個支派:與靈魂、福音音樂結合的「靈魂爵士樂」(Soul-Jazz);而結合節奏藍調、搖擺樂、靈魂音樂的一派,則成為「放克爵士樂」(Funk) 。之後則出現了所謂的調式爵士(Model Jazz),這種音樂風格的特點,是不再以和聲為依據,而是以音階的進行,作為演奏時的主軸。
===變化多端的爵士音樂===
六零年代以後,是百家爭鳴的時代,有自由爵士、前衛爵士、拉丁爵士、融合爵士等音樂風格。自由爵士這種音樂類型是無結構、無調性的;前衛爵士則較具結構性,是理性思考下的產物(阿Win老大,並不是所有爵士樂都是無主旋律的,OK?)。
古巴、巴西等中南美洲節奏,在五零年代便影響了爵士樂,六零年代更因為Bossa Nova(說到這就不得不推薦一下,無人不知,無人不曉的小野麗莎)節奏而風靡全美;融合爵士則是將爵士樂結合電子樂器,所發展出的音樂類型。
60年代中期,搖滾樂天王”批頭四”受到樂迷的熱烈歡迎,並逐漸侵蝕爵士樂的江山。在無法抵擋這股強大的新音樂潮流,並挽救日漸走入死胡同的爵士音樂,邁爾士戴維斯(Miles Davis)就以加入搖滾樂作為策略,推出2張結合搖滾樂節奏、電子樂器和爵士樂的成功專輯《In A Silent Way》、《Bitches Brew》,為爵士樂開啟一個色彩繽紛的嶄新大門,透過這扇大門,所有的音樂素材都能被融合在一起。隨著 Miles Davis所代表的搖滾爵士樂風開啟之後,隨之而起的就是所謂的”融合樂”(Fusion) ,直到80年代所有有關此類型風格的爵士樂,被稱為搖滾融合爵士樂(Jazz-Rock-Fusion)。
進入了八零年代後,爵士樂出現了走復古路線的”新古典主義”(Neoclassicism),提倡回歸早期紐澳良爵士。另外還有所謂的”酸爵士”(Acid Jazz),其實是一種舞曲的形式。此外也有流行風格的爵士音樂,是被歸類為”當代爵士”,同時也被稱作”流暢爵士”(Smooth Jazz)。 今日的爵士樂富含了多種可能性,民族音樂、古典音樂、搖滾音樂,都是爵士樂的素材。由此來看,未來爵士樂的發展真是無法預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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