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還在公司時寫的廢話連篇…看看就算)
每次被問到在哪高就?做什麼時,我回答某廣告公司的設計人員,有時會招來豔羨不已的目光(當然,無知大多時候都很美麗),因為我本身一點都不覺得這種工作有何了不起,恕我直言,這種眼光真是教我心底嘆氣連連。
許多工作其實不如外表想像的完美──很多人對設計的錯誤印象,竟是那種一天到晚穿得時髦流行、在公司裡(SOHO就可能在書店裡)到處晃,手上不時也捧著拿鐵的痞子(雅痞??笑)……唉唉,簡直大錯特錯。
也許真有這種想像中的設計,只可惜我到目前為止,還沒有遇過。
於是我就覺得非得來寫點打破形象的東西不可,說起來,我好像很喜歡做這種拿著針去戳別人氣球的事,不發洩一下,好像會心有不甘似地。
莫名其妙的印象1:高薪
錯!美工類相關的工作,本來就是苦力。而且據我所知在台灣,做這種工作是沒什麼尊嚴可言的,國外還會比較尊重設計者,但在台灣本土,很抱歉,出錢的才是老大。一般而言,就內勤來說是高一點沒錯啦(比一般行政文書高),可是領得多相對的要承受的也就多,無庸置疑。我每天上班賺的錢,都在每天下班後為了發洩壓力迅速花掉一半以上(-_-),真的!也許可能只有我這樣,完全沒有辦法節制花錢的欲望,這也是一種悲哀…。(我寧可做不用花大腦思考的工作)
莫名其妙的印象2:時髦趕流行
我認識一些資深的美工,常常穿得很隨便,即使如此,並不代表對流行現況不敏銳,大概是已經昇華到體認出“外在是虛幻的”這種境界了吧?(笑)也有人總是穿著T恤和牛仔褲,幾乎沒看過有人穿戴整齊滿身名牌去工作的。
莫名其妙的印象3:點子王
平常在喝茶聊天時常被朋友一時興起委以重任,例如「妳是做xx的,妳看看xxx怎麼樣…?」或者「妳是做xx的,妳看xxx要怎麼做比較好…」──這些不打緊,一起逛街時,甚至會有「妳用妳的專業眼光來看一下哪一件比較好?」這種事,做久了也會怕,…各人有各自不同的審美觀,別人的不一定就是最好的,為什麼大家好像都認為做設計的天生就是點子王、隨時都有用不完的idea呢?…我離開那亂得不成辦公桌樣的位置,目的就是為了要「休息」呀!有一次親戚家的小吃店要開幕,透過關係要母親向我施壓,奉獻一些東西過去──開口就要我寫毛筆字,啊啊,我的天哪,我不只不會寫毛筆字,本人的字更是醜到不忍睹卒(相信見識過的都有同感),我很婉轉的回拒,對方好像不太高興,沒多久又要我“設計”一些宣傳用的傳單過去,這當然沒問題,稿子做好之後送去,沈寂了幾天,對方改稿後再送來──我拿到更改後的稿樣,差點沒氣得發抖(真是修養好)──好好一張DM竟變成了「六合彩簽注明牌報」模樣(還要求要大紅色的底)…*&%@…所以我說嘛,每人的審美觀各有不同。
──難纏客戶類型面面觀──
一、有錢是大爺型
這種人大概佔了一半以上。當然出錢就有權力決定一切,這是自古以來不變的道理,所以我們也得忍氣吞聲,為了賺別人的錢,誰不為五斗八折腰?金主當中又分好幾種類型,鄉憨型的金主最好處理,但若是有錢還加上無理取鬧的暴發戶型,那真的是秀才遇到兵,這種時候…我們臉上雖然都堆著笑,可是心裡都很有志一同想直接把他從6樓踹下去。
二、藝術家型
這類型的非常可怕。遇到藝術家型的客戶,其龜毛、要求程度、吹毛求疵及喜怒無常程度,有時真的會讓人感到欲哭無淚,因為”藝術家”通常非常有自己的主見,很有自己獨特的藝術眼光,很有自己異於常人的「style」,最重要的是不能有一絲一毫傷害到他作品的自尊,否則絕對沒完沒了。遇到這種類型沒什麼好說的,直接照他大人的聖旨做便是,只是他們的看稿時間可能比一般客戶多上N倍,又要求你在限期之內交出成品…(默)我相信,這類型客戶是大多數設計從業者的“最駭”。
三、沒主見型
沒主見型客戶有個最大的好處,是你也許能獲得最大的發揮空間,只要對方性格單純那一切都很好處理,但這類型客戶也有一種可怕的變數,就是──萬一他的「沒主見」是兼強烈沒安全感那種,那可就吃不完兜著走──他可能會把你的稿樣拿去四處徵詢所有親朋好友的意見、一人一張嘴一個樣,偏偏他又無法下定決心要那一種,猶豫不決一天改變好幾次心意,朝三暮四的話,其下場可想而知。這種遇到了也會累得半死。
四、笑裡藏刀型
這種人表面上看起來非常好溝通,只可惜他的好有一半是偽裝的,和這種人交涉第一次就成功了通常都不必高興得太早──因為真正的「交涉」接下來才開始。這種類型當中還有一種行為最讓人詬病的是「有話不會直說」,當你以為萬事通通OK沒問題,後來才發現完全不是這樣──臨時抽稿或交貨時才抱怨連連等等──當面不講清楚,事後才捅你一刀…那也非常痛的啊!(淚)
五、不懂裝懂型
就我個人而言,我最怕遇到這種類型的;尤其明知道他說的都錯誤卻不能直接揭穿,真是痛苦的要死。不幸的是,這類型的人也很多,有時提出的一些要求簡直叫人啼笑皆非,不知從何解釋起。直說怕傷了他的自尊心,不說卻又憋得得內傷…「啊啊真是夠了!!」心裡這樣吶喊然後臉上還是笑笑地跟他們溝通……不錯,我也學得愈來愈虛偽了(毆)。
(待續)
……。
就是這樣,還沒寫完…我已經離職了(^^;;;)。
做廣告就是在做包裝,很多東西都是假的,其實根本沒那麼好,我的心裡一直有所謂良心的掙扎存在。有時做了很漂亮很有型自己也蠻滿意的設計,但那包裹在包裝底下的…其實並不是那麼值得推崇的東西。
永遠都在虛實之間游離。有時,也實在覺得很不可思議,寧可去相信謊言的人和肯看清楚現實的人比例上來講,竟然還是寧可相信謊言的人略勝一籌。明明知道那是假的,理智提醒你那是假的,不是嗎?可是由於比較不會痛苦,所以願意相信。說什麼「這世界已經夠黑暗了,不要跟著黑暗下去,寧願活在假象裡,人生這樣才會快樂」。
可是我的想法不是這樣。自欺欺人的話,只是把眼睛矇起來而已。如果是痛苦的話,沒有消失,也不會消失。
不過也有另外一種情況,那就是”根本分辨不出來是不是謊言的人”,這種人雖值得同情,但是,其實也具有某種程度上的幸福吧?
完全離題了呀──!!(笑)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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