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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不及童

新聞台講的都是口水、車禍、情殺、奧客、暴力事件..... 所以我不愛看新聞! 到底,成年人吵架分手,把對方稚齡小孩扯進來,算什麼? 跟對方原生家庭不和,早早分道揚鑣,對彼此不是都很好? 價值觀不同,有必要公布照片外加指名道姓的公然侮辱? 或許當事人只是要討拍拍,但這樣真的不聰明。 談的...

新聞台: 生活的所在 | 台長:Camil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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