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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14 11:17:46| 人氣5,298|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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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婚 結婚 聘禮 禮俗 迎娶 歸寧 彙整

要定結婚的新人要開始準備,一定都是一頭霧水或是聽誰說,一堆奇奇怪怪的禮俗和規矩,以下是我大致一個整理和個人建議,有需要的新人就多參考囉!!

 

訂婚、結婚倒數計時準備

 

當準新人決定廝守一生時,有關訂婚、結婚的相關事

宜儘早準備,並研擬「預算表」,開列「實際費用清

單」,以掌握開銷。以 下簡列婚禮計劃綱目,準新人

應自行安排時間,儘早逐一完成。

1. 婚前健康檢查

2. 選購囍餅(蛋糕或禮盒),印製「喜卡」。

3. 選購訂婚戒指。

4. 選購訂婚日男女雙方應備辦及互贈的禮品(6禮或12)

5. 洽詢婚紗攝影、美容美髮公司。

6. 準新娘擬訂護膚護髮計劃。

 

7. 預訂喜宴餐廳及菜單(結婚旺季時「喜宴」預訂不易,宜六至二個月前儘早洽訂)

8. 喜帖設計印刷。

9. 寄發喜帖。

10. 開列婚禮幫忙親友名單(含男女儐相、男女花童、證婚人及工作人員)

11. 訂製西裝、新娘平日服飾及內衣。

12. 選購新床、傢俱、佈置新房。

13. 選購嫁粧百貨、家電。

14. 預租禮車(親友有名車者可洽借,或洽禮車租賃公司、攝影公司)

15. 預訂捧花胸花

結婚男女雙方的聘禮建議

甲、男方應備辦的禮品

1. 聘金。

2.
金飾(戒指、手鐲、項鍊等)及手錶。

3.
禮餅(女方要求的囍餅囍糖)


4.
四色糖(桔餅、冬瓜糖、冰糖、糖果)、茶葉(一、二     )、龍鳳燭一對、排香一對、祖紙一對、龍鳳炮一     對。

5.
酒水牲禮(酒一瓶及洗手雞一隻,為祭拜女方祖先)
    
可折現金給付。

 

6. 二米、福圓、糖仔路、「伴頭花」一盒、半豬(或「洋火腿」十八條、三十六條
     )
、麵線六束、好酒(如陳年紹興酒)二十四瓶。

7.
酒席禮(「席儀」的紅包、壓桌禮,視女家款待男方所辦的酒席約值多少,以現金
   
置於禮袋內給付) 。 依地方禮俗可另備:廚師禮(廚儀)端菜服務禮(端儀)、端臉盆
   
水禮( 盥洗儀)、迎送接待禮(攜 儀)、化粧禮(簪 儀)捧茶儀等六個紅包禮,俗稱「
   
六禮」。也可另備「哺儀」(答謝從小養育之恩)、「轎儀」( 請新娘上車轎之禮)
   
,以上現在只有保存古風之地區才有,或以紅包替代。( 客家習俗至今仍保有「
   
六禮」:「燃儀 」、「書 儀」、「祀儀、「阿婆菜」 ( 雞一隻、豬肉一塊、魷
   
魚一條)、「袂儀」、「廚儀」等。)

8.
媒人禮(紅包)若干(男方比女方稍多些)。  
  
9.
男家同赴女家的人數六、十、十二人皆可(避免四或八的人數)

 


乙、女方應備辦的禮品

1.挑禮品禮(紅包)若干個(幫女家挑[]男方行聘禮品者的紅包禮)

2.
預備甜茶。

3.
甜湯圓、點心。

4.
招待男家賓客的酒席。

5.
五穀種子、生炭、燈芯、棉、袋仔絲、紅糖、鉛錢、鉛粉、肚圍等。

6.
石榴、桂花盆栽各一盆(男方有送「伴頭花」時才回禮)

7.
回贈男方的禮品如:衣料、襯衫、領帶等。

8.
媒人禮(紅包)若干

 

 

「迎娶」及「成婦、成婿之禮」流程建議

1. 喜車由男方擇吉時出發(喜車數取偶數,且新郎新娘     所搭乘喜車通常不在第四部),將抵女方家門附近,     開導車即放 鞭炮傳達消息。

2.
喜車抵女方家門口,女方立即鳴炮一串表示歡迎。女     方由一 位男親友(晚輩)為新郎開車門,新郎給該人一     個紅包。

3.
女方請男方親友到客廳奉茶(新郎將「喜花」即新娘     奉花與胸花放在神桌或桌上)

4.
新娘用過「姊妹桌」後,由媒人親屬女長輩扶出廳。     由新娘「母舅」(或女方 長輩)「點燭」及「點香     」,新郎新娘(男右女左)並面向仙佛祖先神位,在     長輩祝福下向仙佛、祖先行上香禮,俗稱「辭祖」。

5. 新郎將「喜花(捧花、胸花)」雙手親手送給新娘(原新郎 、新娘「男右女左」面
    
向神桌,兩人同時「左右轉」成「面對面」),兩人相互行三鞠躬禮。(行禮後,
    
兩人再轉向大廳門口方向,成「男左女右」),新郎新娘(男左女右)一起走向大
    
廳門口。

6.
新娘向父母及長輩與家人辭行,並接受其祝福。

7.
新郎扶新娘(男左女右)上禮車,再從另一門上車。(男方親友立即邀請女方親友
    
上喜車。)


8.
喜車開動,女方應鳴炮示吉以避邪,女方主婚人持一碗水潑 出去。
   
(代表:嫁出去 的女兒,如潑出去的水,不要再回來,即不要再「改嫁」之意。)

9.
喜車開動之同時,新娘從車窗丟出一把扇子讓弟妹撿。(俗稱「放性地」﹝扇地﹞
    
,或表示「留善(扇)給娘家」。因整把「扇子」用紅紙圈封著,又有「感情不散
    
」之意。)

10.
喜車抵男方家門時,男方立即鳴長炮歡迎。媒人先進廳門,取鉛粉(鉛、緣諧音)
      
在手 (或洒在地上)唱道:「人未到,緣先到;進大廳,得人緣」。( 男方禮請女方
      
親友下車)

11.
新郎先下車,男方由一男孩捧紅漆喜盤,內放兩個大蜜柑(),以示吉祥甜蜜,開
      
車門恭請新娘下車,新娘給該男孩一個紅包 ,俗稱「拜 轎」。( 男方請一位「全
      
福」婦女長輩扶新娘下車,男方給該「全福婦」一個紅包。)

12.
男方廳門檻前需置「火 盆」,新人過火避邪及昌旺。亦有用「 踩瓦 片」破煞,或
     
用「檀香、茉草」 (親香儀),亦屬避邪之意。新娘進門「過 火」與「破 煞」均
      
做了,接著就「拜堂」。

13.
男方由母舅或族長主持「 拜 堂 」。新郎新娘男左女右並立,稟告列祖列宗,並向
      
父母行拜見禮,其次夫妻行三鞠躬禮才進入洞房。

14.
新郎新娘進洞房後,並肩而坐於「 舖一件新郎長褲 」的兩張椅子上(象徵夫婦同心
      
協力,榮辱與共),女方的伴嫁女性也紛紛入洞房。

15.
新郎的兄弟一人將「新娘燈(舅子燈)」兩座,提進新房置 於床上。
      
唱曰:「舅子進燈,新人出丁」。

16.
利用空檔時間新人及雙方親友可合拍照片。

17.
接著男方安排觀禮及宴客事宜。

18.
喜宴結束後,新人回房( 或由餐廳、飯店返男家 ),男方安排女方親友入客廳休
      
息,並安排車輛送女方親友返女家。

19.
男方安排「食新娘茶」,由新娘端茶逐一敬男方親屬,對方則以食茶「四 句 聯 」
     
(吉祥韻語)祝福,並送給新娘一個紅包做為見面禮。(新娘送給新郎父母( 公
      
婆)之見面禮品:公公為「戒指」、「衣」之類,婆婆為「金簪」、「婆飾」之
      
類,於嫁粧運回男方時,即由媒人代轉送。「迎娶日」婆婆就將新娘所贈飾品佩
      
在髮上)

20.
婚後第二天,新娘由新郎陪同,向直系尊親及旁系尊親一一請安問候,並贈送如
      
:男用皮包、女用手帕(巾)、鞋子、飾品等見面禮品。

21.
婚後第三天起,由妯娌或小姑陪伴認識環境,自此新娘「成婦之禮」遂告完成。

22.
新娘於婚後第三天(或第二天起隨時)返回娘家做客稱為「歸寧」(三朝回門)
      
新人「歸寧」時攜帶如:橘子、蘋果(甜蜜)、香蕉(招呼)、椪餅(或「椪柑」代替
      
,象徵肚皮會漲,懷孕)、酒等禮品致贈娘家,均取偶數。(可用一件水果代理)

23.
女方備「歸寧宴」招待新人。宴中向新郎一一介紹女方直系尊親及旁系尊親等,
      
新郎一一稱呼,新郎「成婿之禮」遂告完成。

24.
習俗上初次「歸寧」不在女家過夜,且在天黑之前前即應返男家。女方應備:連
      
根帶尾之甘蔗兩根( 兩方甜蜜,有始有終 )、雞一或二對(種子雞,準備新娘生產
      
時進補用)、米糕(如膠似漆)等物,供新人帶回男方。

25.
從前交通不便,婚後「滿月」及「「四個月」有再回娘家的習俗,新人均攜禮品
      
致贈娘家,而女方亦須備禮品回贈。女方在「滿 月」回娘家,須備紅圓(偶 數)
      
、米糕等,在四個月」回娘家時須備:紅色「麵桃」(偶數)及其他粿糕類等禮
      
(現或以漸簡化)

26.
現在為了方便新人安排蜜月,所以「歸寧」時女方所需準備回禮物品如:甘蔗、
       
種子雞、紅圓、米糕、麵桃等,多在結婚迎娶時即順便放在喜車同時帶抵男家。

訂婚(送定)程序

一、出發-男方去女方的人數以612人皆可(雙數),忌48人,車數以雙數為佳。

二、受聘-由挑禮者將聘禮搬下車,女方接受聘禮後,應給挑禮者紅包,接下來女方將
         
聘禮奉於祖先前,進行祭拜,請一位有福氣的長輩或舅父 "點燭燃香",此時應給
         
紅包,由女方主婚人及準新娘 、 準新郎祭拜、祈福。祭拜祖先的香只能插一次,
         
不能有歪斜或不妥而重插第二次香的情況,表示重婚之意。

三、奉茶-準新娘由一位有福氣的婦人或媒人牽引、陪同、奉甜茶給男方親友。

四、壓茶甄-甜茶飲畢,準新娘捧茶盤收杯子,此時男方每位親友應將紅包和杯子一起
         
放在茶盤上。

五、戴戒指-新娘坐在大廳中,腳放在小凳上面朝外,若招贅則面朝內;由新郎備繫有
         
紅線的戒指,套在新娘的右手中指;接下來,由新娘為新郎套婚戒於左手中指,
         
戴戒指時,長輩會叮嚀將手指故意彎曲,以免被吃定,但互信互重才是婚姻長久
         
之道。

六、禮成-儀式完成後女方應燃放鞭炮,以示慶賀。

七、入席-女方設宴款待男方親友、媒人,酒席完畢男方應將酒席禮(壓桌錢紅包)交給
         
女方。

八、尾聲-酒席結束後,男方應盡速離去,不宜久留,切記不可道再見。

婚嫁禁忌

 



從前,民間結婚時間與農作過程有關,認為在農閒時期(農曆十月至翌年農曆三月)
行婚禮最好,所以,農忙期間(農曆四月至九月)則以禁忌的諺語來表達:「四月死日
,五月差誤 ( 或五月某會相誤 ),六月娶半年某 ( ),七月娶鬼某,八月娶土地婆九
月狗頭重,( + 勿,「不會」之台語音)煞某也煞尪(或死某也死尪 )。以上實乃迷信
,不可盡信。現代,除了農曆七月人們俗信為「 鬼 月 」較不想辦喜事之外,一年到
頭幾乎每個月都有人辦喜事。

民間有所謂「孤鸞年」不能結婚的說法。事實上,命理中並沒有所謂「孤鸞年」、
「孤鸞月」,而只有那一天不適合嫁娶的「孤 鸞 日」。民間俗稱,一年內只要出現
兩個「立春」或兩個「雨水」,就叫「孤鸞年」,亦即如有閏月(一年變成十三個月)
可能年初出現「立 春」, 年底也出現「立 春」,或年初出現「雨水」,而年底也出
現「雨水」或一年內出現「雙立春」、「雙雨水」,都稱之為「孤 鸞 年」。 或稱因
老虎一生只交配一次 ( 公虎生殖器帶「倒 鉤 刺」,交配後母虎生殖器必受傷 ),所以
每逢虎()年,甚至有人說連其三合方的馬()年,狗()年也算,為「孤鸞年」。


試問:中途離異的夫妻都在「孤 鸞 年」結婚的嗎?而避開 「孤 鸞年」 ,請
命理師一再擇吉而結婚的,又一定是「百年好合」嗎?有了答案,其理即明。



*
婚嫁忌生肖屬虎的人觀禮,取意:虎會傷人,因此導致夫婦不和睦或不孕。

*
新婚當日,新娘忌尿,因而預先蹴尿桶,以免頻催尿意。

*
新娘衣服忌有袋,以免帶走娘家的財產,亦忌用兩塊布縫接,以防再婚。

*
結婚四個月內:

A.
新娘禁坐「床沿」,以免心神不定。
B .
新娘禁在床上午睡,(真要午睡,只能坐著打瞌睡),以免養成懶惰貪睡習慣。
C.
床上紅羅帳放下後,滿四個月後才能掀開,蚊帳不宜洞開,利早生貴子。
D.
新婚忌看戲(歌仔戲「悲歡離合」的劇情,恐看後致夫妻不睦,布袋戲以手指操作
     
木偶的頭與四肢 , 恐看後會生殘廢嬰兒,傀儡戲用繩線拉抽,恐看後產下軟骨兒
E. 新娘的鏡子在新婚四個月內忌借給他人、忌照人 ,因此 , 嫁妝的衣櫃或梳妝檯有
     
鏡子,都用紅紙蒙住,滿四個月始可拆卸。
F.
新婚四個月內忌在外過夜。
G.
新婚四個月內忌參與他人婚喪喜慶事,以免相沖犯。

「歸寧」(三朝回門)會親「回娘家」作客

新娘出嫁「三天」便「回門」,稱為「歸寧」,又叫「三朝回門」,含有「成家不忘娘」之意,而新婿去拜見岳父母,則有向他們表示「感恩戴德」之意,借以增厚姻親之誼。新娘結婚後最快有三天、四天、六天、十二天、滿月,最遲四至六個月歸寧「回娘家」做客者,稱為「轉外家」、「頭轉()客」。通常大約新婚一個月,由新娘的弟妹到新郎家請新郎新娘相偕回娘家,俗稱「雙人返」。

大多上午接受邀請,中午聚餐,日落後回家為宜,俗稱「入門鳥(太陽剛下山),生男鳥 (生男孩)」、「天未黑,生查埔」、「暗暗摸,生查埔」。若未在「日落前」返抵男家,俗信「必先產女」。新婚未滿四個月忌在外過夜,所以歸寧宴畢,新婚小倆口即相偕齊返男家。

也有婚後第四天新郎新娘相偕首次「歸寧」回娘家做客,俗稱「頭轉(返)客」。

新婚後第六天或第十二天第二次僅新娘「歸寧」回娘家,因男人各有所業,所以,新郎並不陪同。

約上午十時回娘家,下午三、四時動身返夫家,新娘要帶一些禮品贈娘家,女方也會以麵桃類食品回贈,俗稱新娘「二轉(返)客」。

結婚滿月,新娘又作第三次「歸寧」回娘家,時間、方式與第二次同,俗稱新娘「三轉()客。

 

頭轉客」回娘家時,新郎要帶禮品,如:橘子、蘋果(甜蜜)、香蕉(招呼)等或禮餅如「椪餅」(或以「椪柑」代替,象徵「新娘肚皮會漲,懷孕」)、酒等取偶數贈予岳家。

新郎新娘抵達娘家,見岳父母在門前迎接,不必行禮作揖。

進入廳堂後,新娘逕自進入內室,與女眷談婚後的情景。新郎則在廳堂接受「龍眼乾甜茶」之款待,略啜數口即止。女方家人再端一碗內置兩顆雞蛋的「雞蛋麵線甜湯」,新郎用筷子把麵線挑高約七、八寸,即放下不吃,擱在茶几上。

女方家人稍待即收拾入內,將此兩顆雞蛋撈起,用細紅紙條紮住,與回禮的「米香、糯米糕、桃餅、六件蜜餞」一起裝盛,抬回男家。俗云:「惜花連盆,疼子連孫」、「丈母娘看女婿,愈看愈有趣,此時,岳母笑容可掬地出廳來邀請女婿到房間吃一碗「甜糯米粥」(習俗一定要吃完),另有香腸、肉乾、肉脯、白切肉等佐食的四樣小菜。(吃多、吃少或不吃均可)

女方因「新姑爺」初次「回門」,招待親族朋友介紹給新郎認識,新郎一一稱呼。然後,於中午時分大開宴席請客。通常女方於客廳內用兩張八仙桌合併設酒席宴請女婿,俗稱「請子婿」。「歸寧宴」之後,新郎「成婿之禮」即告完成。宴席中,每一道菜上桌,必由新婿先動筷。

以前因有「男女授受不親」之俗例,新娘並不與新郎一起坐席,而是在內室坐首席,與女眷們一起飲宴。

通常女婿的坐位是面 向客廳內右邊第一個位置,新娘的母舅則坐內方,面向外的左邊上位。開宴之前,岳母拿一「小椅子」(高一尺以下的矮凳子)給女婿靠腳,俗諺:「有可吃,有可靠腳」,象徵「終身富裕」。(該「小椅子」宴畢將由新郎帶回家, 做為將來新娘生產時的 「生囝仔椅」。

宴席間新娘的舅父會替岳母挾燉雞之雞腿一隻,請新郎吃,以示岳母疼愛女婿。(北港習俗,娘家設宴款待女婿女兒,在開宴前岳母先炒一盤米粉給女婿吃,表示疼愛意,俗諺:「丈母請子婿,米粉包雞屎」,諷刺鄉下人過份喜愛女婿。

俗諺:「一豬、二子婿、三囝仔(子女)、四尪婿」,女婿在丈母娘心中的地位比子女、丈夫還高哩!(而新女婿在席中,依習俗應有「三次起立擬告辭退席」的動作,而岳父則依例「要強挽留而至終席」。

 

 總之~~~有些做得到盡量做到!!越聽越多會搞暈自己囉!!

 

 

 

台長: John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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