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
1996年3月21日,總統府前介壽路正式更名為「凱達格蘭大道」,台北市長陳水扁在揭路牌儀式之同時宣佈,總統府前廣場也將定名為「凱達格蘭廣場」......(1996.3.22中國時報報導)
這篇報導所敘述的事件內容經過於此算是塵埃落定,雖上至市議會,下至平民老百姓,都有大大小小的反對聲音,引發一段時間的政治人物、歷史、族群、以至於日常生活使用習慣的「大眾媒體論爭」,但在陳市長揭下路牌遮布的同時,表示全台北市的市民都要在任何情況下接受它。
姑且不論台北市政府此行為在政治表達上如何地展現台北市及其市民的「不忘本」,或是如何地打破總統府前廣場長期以來的禁忌與過去的政治威權圖騰,我們這些庸庸碌碌為生活打拼的小市民對此的第一個反應乃是:什麼是「凱達格蘭」?隨手一翻報紙,哦!原來「凱達格蘭」和原住民有關。除了對名字的溯源外,這還可以讓我們再深入一點探討一下「原住民」在台灣的生活、工作、教育、以及其它所謂文化保存等的種種課題。美國也有原住民,統稱「印地安」,一併在此作比較分析與討論。
二.凱達格蘭與印地安
對於陳水扁市長「未經過全體市民同意,擅自更改台北市市民已熟知的街道名」一事,已有很多政治與文化上的論爭,在此不必再多加言述;而此時確實使台北市市民感到疑惑的是:什麼是「凱達格蘭」?多年來受威權禁錮,以致忽略了台灣地理及歷史的教育系統,只著重中國大陸悠久榮耀的歷史文化及偉大的故國山河之歌頌,所以生長在台灣的戰後新人類、戰後隨政府來台所謂的「阿山仔」、甚至於世居台灣的「舊阿山仔」,可能都對台灣發展歷史與族群部落分佈未有完整通盤的了解。
根據台北市政府所出版的宣傳小冊《台北市過去、現在、未來發展簡介》,其中有一簡單的介紹:
「台北市區,古稱大迦蚋,原為土著凱達格蘭族(平浦族)所居,清康熙年間(1709年)開始有福建泉州人移民前來墾殖,至雍正年間,移民漸眾,遂在淡水河東岸紗帽廚社,形成小是市集,稱為蕃薯市,乃艋舺之始,也是日後大稻埕、台北城的發展基礎。」
「凱達格蘭」原為該族的母語發音譯名,「平埔族」是政府將原住民重新劃分為九大族後的歸類名稱。因此我們可以了解,為什麼台北市長將總統府前廣場定名為「凱達格蘭廣場」,介壽路改為「凱達格蘭大道」,其名字之出處所在。好一個市民主義,好一個市民自主,好一個打破威權籓籬,可惜一般市民看到這報導、這新名字,只會有再多的疑問:凱達格蘭關我什麼事?
再說說美國。這個名義上,且與現實有一段出入的世界第一超級強國,透過強勢的大眾傳播媒體-電視與電影,將美國式生活與文化,強行輸入世界各國。「印地安」就是一個例子。
印地安人,如果追溯起來,他們算是亞洲首批登陸新大陸的移民,經過萬千年的移居與生根,成為美國境內的原住民,分散在美國各地。歐洲移民從美國東岸登陸,擁著後人稱頌的「美國拓荒精神」向新大陸的西方挺進。挾文明之進步,器械之先進,將其視為魔鬼的印地安人,從東趕到西,從平地趕到高山。台灣發展史也有類似的演進。
基於人道的立場,基於原始、遠古文化的保存,基於既得利益的獨佔,美國政府在遠離大都市的荒原、沙漠、以及深山,設置了一個個的所謂「印地安保留區(自治區)」,使其自治。補助款少,生活簡陋,使印地安人不由得往都市發展,除了極少數成功的例子外,其它則成為嚴重的社會問題(人口、犯罪等)。之所謂「自治」,實為自生自滅。「種族歧視」與「種族隔離」的矛盾在此表現的淋漓盡致。
美國,號稱世界民族的大熔爐,美國人不諱言,他們的國家是靠全世界優秀的移民共同支撐建立起來的,方能如此強大。各國、各民族的移民,文化亦是兼容並緒;在美國,原本永遠展露不出頭角的「次民族文化」或「衰頹民族文化」都能透過基於商業利益角度及手法予以重生現世。「印地安」貴為原住民,但種族的弱勢,使在大量歐洲移民初來時,成為不入流的下階文化(白人觀點),但第八藝術的電影工業給了它重獲新生的機會,一部部噲炙人口的美國西部拓荒片,即為其代表。但依舊是所謂「白人觀點」建構出來的,印地安人永遠是二分法的「壞人」,西部英雄永遠是捍衛家園,驅除番仔的白人,十部片大概會有半部是歌頌印地安精神或印地安英雄的史蹟,卻還是淪落於白人觀點的宣傳賣點而已。這只不過是印地安人獲得美國人,甚至全世界受美國工業席捲的國家的人民認識及認同時的另一次悲哀。而台灣的「原住民」呢?
三.台灣原住民的教育、工作與生活環境
日前又有近些年已少見的大規模街頭抗爭,是原住民同胞為求工作權之公平,而訴請政府有關當局對予此事提出相當的關心並對於原住民提供應有的工作與生活方面的基本保障。從抗爭的模式看來,不外乎國內弱勢團體為求本身權益,而以走上街頭的方式,以引起國內輿論的關注。當我們深入問題的本源時,可以發現幾個待人省思的課題,值得在此提出,作為討論及建議的起頭。
首先,工作的起源在於生活的需要,而工作的動力與基礎在於教育。所以,當我們提及工作需求及工作權時,必須亦考慮此二相關要件,即生活品質與教育的種種問題。
就工作本身而言,以工作人力的需求量來說,國內各項重大建設,包括重大工程、經濟、文化等,都亟需各方面的人力投入進行此大規模的整體國家建設。而矛盾地,國內失業率卻逐年昇高。其原因就是在於國內企業所感嘆的「國內投資環境惡化」的其中一項-人力成本過高。現代人只想做一些「錢多、事少、離家近」的工作,以應付生活需求或更大的欲望滿足。這是一個社會發展過程及價值觀遭受到扭曲的畸形結果,而不只單是原住民的問題而已;原住民爭取合理工作權及工作機會,也只不過是上述問題的縮影,而原住民真的找不到工作嗎?則有待進一步的深入探討與思考。
從現實面來分析工作的「質」的問題。有能力工作的基礎在於接受教育,包含一般基礎教育、社會教育、及專業教育。如果原住民是中華民國國民的話,那他們就和一般人一樣享有接受教育的權利及社會義務。九年國民義務教育並沒有忽略他們,各項升學考試也沒設下門檻,而有身份上的限制,所以台灣原住民在教育的獲得上(就權利與義務而言)與每個人都有相同的機會,更別說在考試成績上的優惠(原住民加分)。故受到教育的機會都相同,差在教育環境及軟硬體設備或師資等教育的外圍因素所謂「城鄉差距」上。價值觀的不同,使得其積極投入就業市場,以換取生活所需,成為阻礙原住民及其下一代繼續升學、進修的一大難關。
而現今,愈演愈烈的所謂「文憑主義」或「高學歷主義」使得就業市場充斥著「大學生滿街跑,碩博士到處是」的「高學歷低就業率」的社會現象,更與上述情形產生了相對的惡性循環作用:要生活就去工作O要工作請拿文憑O要文憑請先讀書O 讀書無法多工作,工作無法專心讀書O升學及就業的訣擇。為了生活他們該如何選擇?
所以,工作的動力來自於生活的需要;爭取工作權,來自於無法取得「適當的」工作,這當然包括不願意從事「錢少、事多、離家遠」的部份;生活的壓力,造成一切的不如意......所以政府協助其生活的改善是一大要務。
四.原住民文化及其保存
美國將印地安文化藉由強勢的大眾傳播媒體發揚光大,卻大都是狹隘、鄙視的眼光去看待;他們的文化是被保存了,被世界上的多數人熟知,卻換來了在「種族隔離」及「種族歧視」的社會環境之下痛苦、貧窮的生活;文化,對他們而言,只是生活的一部份,卻換不來生活所需及人的尊嚴,淪為商業利益下的被剝奪者。文化不等於麵包。台灣呢?日前,奧運會讓台灣原住民的歌聲再一次享譽國際,所引來權利問題(版權及使用權)也由相關單位替原住民「權益」出了一口氣,卻又不了了之。這是原住民文化的保存嗎?依本人之見,那只是又一次為商業利益的爭奪吧!
文化保存的方式很多,並不需要多餘的表面功夫。九族文化村,一個著名的台灣以原住民生活及文化為主要賣點的觀光遊樂區,當你看到原住民同胞穿著丁字褲或是甩著長髮在你面前載歌載舞,你認為那是什麼?是藝術?是文化保存?本人覺得那是一種侮辱!原住民文化的展現在其生活的體驗,而不是作舞台秀!記住!門票是很貴的!
五.結論
對於原住民,所謂的「政策」,不在於補助多少經費,不在於一時的文化聲浪下,就一窩蜂地將原住民捧為島嶼上的貴客。這是一個態度的問題,是一個現實的問題。原住民的生活是需要改善的,如何改善?是給他們幾隻魚嗎?還是給他們釣竿?教他們釣魚,很好,然後再從上游把魚撈光?這都不是解決之道。
在態度上,請將原住民視為我們中華民國台灣省的一份子,不要將他們排除於所謂的「生命共同體」之外。任何加諸其上的歧視、或是優惠,請考慮清楚,在台灣島上的人,接受權利的機會都是均等的,沒有必要實施一些沒有必要的「懷柔」政策與及手段或作法造成不公平,甚至是鄙視的、不切實際的所謂「政府德政」。原住民問題主要來自於生活。首要在於工作。政府的功能在於為居民創造就業機會,改善投資環境是一要務;同時改善社會不良風氣,導正社會快訴發展之下扭曲之價值觀,讓所有人(不只是原住民)都願意從事基層的工作,就業機會增多,就能疏解一些因失業或無業人口所帶來的社會問題。
其為居住的問題。原住民可粗略分為山地原住民以及平地原住民。平地原住民因較接近平地都市,比較容易取得都市資訊及工作機會。而山地原住民卻零星分佈於全省山地鄉,較遠離群居環境,對於工作或是就學都有某種程度上的困難。就國土整體開發及保育的角度觀之,則建議有關單位,對於山地鄉進行計畫性遷村。原因在於:將原住民部落遷至平地或較接近鄉鎮都市,使其能適應現代生活,同時,對於彼此資訊的流通,也較方便,才不至於像今年賀伯颱風所造成的的災害,山地鄉飽受其災之苦,若能遷村,則在人員的工作、就學、以及調度上均能發揮避免災難以及迅速確實之效。就國土保育而言,山地鄉常位於山地、山林、以及野生動物保育的地區,因山地原住民部份尚保有傳統的狩獵文化,又有人喜吃山珍奇味,同時,森林及山坡地亦日漸遭受違法開砍伐及開發而迅速消失中,雖然這不一定都是山地原住民的違法事件,但若能減少人為的介入自然環境及破壞的話,則山地資源有機會得以獲得保存及繁衍。
文化的保留方式有很多種,但卻不能因文化保留而餓死原住民。這是現實的問題。文化的保留還是得回歸教育。有關單位不能捨本逐末,將原住民生活的一切全都「完整保留」,亦即狩獵文化的本源-採集、狩獵、原始、以及落後,那將無異於「種族隔離政策」一般,使其自生自滅,文化精神仍在,但因與現實生活脫離,無法生存於現實社會,終還是滅文滅種!所以有關單位應在教育公平的原則之下,將教育資源能合理有效地運用在原住民身上,臻至其教育水準之提高,生活不虞時,自然有意念及能力去保存、深入研究或是體驗其文化內函,發揮其文化價值。倘若只是花錢開發類似像九族文化村之遊樂區,供人欣賞其歌舞表演,又不去解析其文化內容,則其將淪於三流的歌舞秀;同時在金錢的誘因之下,其所帶來的將是文化價值的貶低及原住民同胞對於其文化的扭曲與矛盾意識。
總之,站在公平的立場,原住民跟每一個人都一樣,享有接受教育、工作、以及改善生活的權利;所謂「文化」的定義及保存也應該適情適理;「族群分化與對立」是選舉及當今政治文化的傑作,觀者必須仔細想想,台灣不如美國領土之大,沒有多餘的空間,再作族群的分割與對峙,何不屏除狹隘的族群鬥爭,共創島內和諧呢?謹以原住民政策與態度一方向,作此另一感想。
寫作日期:1996.7.30~1996.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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