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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17 23:44:13| 人氣533|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走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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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分鐘!
整整的兩分鐘才被發現!
知道嗎?!
兩分鐘不是個短的時間呀!
足足120秒!
要殺死一個人只須一秒!
還好..
我不是富家女兒,
又不是三歲小孩,
搞不好,
哼!
大獲了..



我常常在想
當我們一大伙人行街時
當其中一個走失了
要多久其他人才能發現呢??



今天三個人
她們在前
走呀走,走呀走
我在後面"死跟"
後來有個電話打來
我本想告訴她們我要離開一會
但是
她們走太遠了,
要跑嗎?
把心一橫..
做個實驗吧!



實驗結果
比我想像的快
可能是實驗品不同吧,
如果是實驗品24和28
保守估計必定超出五分鐘
看來
我還是多買一個防狼器好了,
早上走失了事少.
晚上......不敢想像..

台長: joe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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