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老大!】(23)
這麼說來,沈晴答應和歐陽在一起多少有賭氣的成分在。雖說是賭氣,但我想她
很快就會發現歐陽才是能帶給她幸福的人。
回顧暗戀歐陽的這段時光,我沒有一絲的後悔,只有滿滿的甜蜜,有句廣告詞說
「不在乎天長地久,只在乎曾經擁有」,曾經喜歡過他、喜歡過這麼好的一個人,
就已是我的驕傲。
我的記性一向很差,不過這個傷腦筋的特質卻正好能在失戀時派上用場---我一定
可以很快就忘記歐陽。我不會一天沒看他的照片就心神不寧、我不會看到啃得雞
的廣告就想到他啃炸雞的模樣、我不會聽人提起交大就豎起耳朵,更棒的是我從
此不必再忍受他那可怕的自大狂室友---那個一直不把我當人看的傢伙。
雖然失戀之後我還是經常上站,但他也不像以前一樣馬上傳訊息給我,指使我做
東做西,我也不會笨到送上門給他罵。我想或許他又找到了一個好欺負的對象,
一個比我更聽話、認識更多正妹的小嘍囉,所以他馬上轉移目標,根本懶得理我。
我雖然不喜歡他,但我必須承認我對他非常好奇。依我的推理,他一定是帥哥一
枚,而且絕對不是一點點帥,而是帥到天昏地暗日月無光那種,不然像沈晴條件
這麼好的女生,怎麼可能會對他如此死心塌地?我雖然沒見過他,但幾次談話
下來對他的印象實在很糟,他既狂妄又自大,每字每句都像刀一樣刺得人傷痕累
累,眼裡永遠只有自己。既然他的內在爛得無可救藥,那麼吸引沈晴的必定是外
表。如果他連外表也沒有,那就表示沈晴有強烈的被虐傾向,才會喜歡上這個以
虐待人為樂的傢伙。
俗話說「好奇心可以殺死一隻貓」,但對懶惰的我來說,好奇心連隻蚊子也殺不
死,頂多只能拿來殺殺時間。「好奇」永遠只會是「好奇」,我才不會因為好奇就
千里迢迢從台北殺到新竹只想面他一面。我連歐陽都可以想辦法忘得一乾二淨,
這討人厭的傢伙當然可以忘得更快。
但老天爺偏故意要開我玩笑,在我努力和過去劃清界限的關鍵時刻,竟然把他們
全變到台北來了!
「
死奴隸,妳老大我要來台北看妳了,高不高興啊?
今年大資盃辦在你們學校,我們系三分之一的人都會上台北,
妳朋友朝思暮想的歐陽當然也會到,我想是安排他們見面的好時機。
雖然他馬子也會去,不過她會住家裡,不跟我們一起住外面,
瞞著她私下吃個飯我想不是問題。
不過歐陽這個人死腦筋,要是跟他說要介紹別的女生給他,他肯定會拒絕;
所以我會跟他說是妳想要見見老同學,這樣他肯定不會起疑。
我和妳當然是陪客啦,主角是他們兩個。
等我這邊的時間敲好,我再通知妳,這次可別像上次一樣搞砸啊!
Ps.規劃玩樂行程的事用不著我提醒吧…多用點心啊妳。
妳英明睿智的,
老大。
」
收到他的信,我忍不住顫抖起來。歐陽要來、沈晴要來、那個安公子也會來,我
有不祥的預感!
但,我也不由自主的滿懷期待。好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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