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是電腦。」三天後歸可力把胡適、陳獨秀、蔡校長還有我一起約到他的實驗室,
熟練的向他們展示電腦的各項功能。從新接龍、踩地雷到WORD、POWERPOINT,他全都運
用自如,有些進階功能甚至連我都還不會用呢!而且短短三天內他就學會了倉頡輸入法
不說,打字的速度更快到一分鐘一百多個字,在一旁的我們全都看得瞠目結舌。天才果
然就是不一樣,從未來來的我到現在還只會用注音輸入,而且打字的速度還沒他快,唉!
「這下你可該相信黎教授是從未來來的了吧?」胡適拍拍陳獨秀的肩膀,笑瞇瞇的問道。
「當然不。」陳獨秀不高興的推開胡適的手,還白了他一眼。「我說過這些先進的東西
歐美國家說不定早就有了,要讓我相信她,除非她能拿出別的證據來。」
「你不相信就算了。」我聳聳肩,「反正你就是打從心底不相信我,不管我說什麼、我
做什麼,你都還是不會相信,不是嗎?我又何必白費力氣。」
「我就知道妳拿不出證據來。」陳獨秀冷冷的說道。
「證據證據,你讀過法律沒有?而所謂的證據應該是由執法者去找出證據,再依證據去
判定是否有罪;哪有要無辜的人找證據證明自己無辜的道理?所以如果你認為我說謊,
應該是你要找出證據來證明我騙人,而不是我要找出證據來證明我沒有騙人,不是嗎?」
我也不客氣的回應道。
「如果妳講課也像剛才說話一樣有深度有道理,我也不會懷疑妳。」他的態度和緩不少,
「我的確找不出證據證明妳說謊,而妳也沒有義務找證據證明自己沒有說謊;不過以妳
的腦袋,難道妳真的無法找出證據說服我?被懷疑的感覺應該很不好吧。」
「不如請黎教授寫篇文章,你覺得如何?」一直沈默著的蔡校長突然開口道:「唐詩、
宋詞、元曲、清小說,每個時代都有不同的文學風格,黎小姐寫出來的文章,定能代表
她屬於的時代。獨秀、黎小姐,你們倆覺得我這提議如何?」
「太好了!」胡適搶先舉雙手贊成,「黎教授寫的文章還可以登在咱們新青年雜誌上,
有來自未來的人執筆,雜誌肯定會大大暢銷的!我得趕快預留一個版面,封面也得重新
設計…妳介不介意在雜誌封面放妳的照片?要的話我現在就去請攝影師過來!」
「人家又沒說要寫,你高興個什麼勁。」陳獨秀睨了我一眼,像是在跟我下挑戰書。
「寫就寫,誰怕誰啊。」我不服輸的說道:「題目呢?我自己訂還是你們訂?」
「就寫『論推動白話文運動之我見』怎麼樣?」胡適搶先提議道。
我拼命搖頭,「我們那個年代沒人會用這種文謅謅的題目啦!」開什麼玩笑,要是真讓
我寫這個題目,我大概寫個兩行就寫不下去了。「胡適好棒啊!太神啦!」「白話文呢,
是我心目中浩氣長存的偉大學者胡適先生已經解釋過滴。但是如果你想再多了解一點,
那就再跟我買兩本新青年回去研究研究…」我大概只能寫出這種程度的句子吧!
「那你們那年代都寫些什麼題目?」胡適興奮的追問。
「我們大都是寫比較生活化的題目,像是『我最快樂的一件事』、『我最難忘的一件事』、
『暑假生活記趣』、『媽媽我愛您』、『給XXX的一封信』這一類的。」
「妳就隨便從裡面選個題目寫吧。靜候妳的大作啊。」陳獨秀一臉等著看好戲的樣子。
哼,寫就寫,讓你見識見識誰才是真正的白話文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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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真思考了一會,讓我快樂的事只有吃和玩,真要寫出來一定又會被陳獨秀說沒深度;
難忘的事大多是很衰的遭遇,像是被車撞或是從樓梯上滾下來之類的,陳獨秀可能會說
我裝可憐以博取大家同情;再來暑假根本都在睡和看電視,哪來的趣好寫?媽媽我愛您
雖然看起來是個好寫的題目,不過想想除了寫我生病時媽媽急得像熱鍋上的螞蟻、還有
颱風天她冒著大風大雨幫我送雨傘這兩個比較戲劇性的橋段之外,也沒什麼好寫。
「給XXX的一封信」這題目要寫得好,重點在於要選個好寫的對象,最好是家喻戶曉
的人物,才容易獲得大家的共鳴。我想了想,在1917年我認識、大夥也都認識、而且
人氣指數居高不下的,大概非他莫屬了吧---國父孫中山先生!於是我這麼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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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孫中山先生的一封信】
親愛的孫中山先生:
您好!我來自於二00三年,聽起來很不可思議對吧?不過它真的發生了喔!
來到這個年代已經有幾個月了,但是一直沒機會能和你見上一面,真是可惜啊!如
果你有機會到北京開會談判,請務必給我一個機會讓我請你吃頓飯,來表達對你的敬意
和謝意。因為要不是你推翻滿清,我就得纏小腳、穿旗袍,而且說不定還不能上學呢!
雖然現在我們聽到你的名字不用立正站好、寫你的名字前面不用空一格、街上不再
到處掛著你的照片、大學聯考不再考三民主義、你生日那天也沒放假,不過你別擔心,
這不表示我們不喜歡你、不尊敬你了哦!因為在一些重要場合,我們還是會向你行三鞠
躬禮、一百元鈔票上也印著你的照片、國文課本裡面有你寫的「立志做大事」和「國歌
歌詞」兩篇文章、國父紀念館也蓋得很漂亮,而且坐捷運就可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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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洋洋灑灑的寫了一千多字,自己越看越滿意,想到這篇文章即將被登在新青年雜誌上,
我就興奮得心怦怦跳---我的文章肯定能流傳後世,說不定到了民國兩百年,這本新青年
還會被放在故宮博物院裡,踢掉翠玉白菜或毛公鼎成為故宮三寶之一!這麼珍貴的雜誌
,要是能帶個幾本回去賣…豈不是賺翻了!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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