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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18 09:38:05| 人氣110|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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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報容積交易所得 補罰5000萬-春明地產

漏報容積交易所得 補罰5000萬

〔自由時報記者邱柏勝/台北報導〕台北市建地稀少,寸土寸金,加上行政院已禁止國產署標售500坪以上大面積公有地,精華土地將更稀有,炒作「容積率」成為新寵,也成為國稅局積極查稅對象。賦稅署昨表示,近日查獲某納稅義務人漏報一筆台北市土地容積權益交易所得,連補帶罰5000萬餘元。

近年都市土地價格不斷攀升,連帶提高建商土地取得成本。為了增加投資報酬率,建商無不「與天爭地」,透過獎勵措施或容積權益移轉,增加建物容積率,讓「小巷道也能蓋摩天樓」。不少人發現容積率交易有利可圖,競相投入炒作,賦稅署副署長許慈美表示,10年前容積權益交易價格約是土地公告現值的10%,今日已暴漲至200%,熱絡程度可見一斑。許慈美表示,常見的炒作容積率方式,是先購買公共設施保留地或被劃入古蹟的土地,再依照「古蹟土地容積移轉辦法」以及「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將已取得的土地容積權益轉售給他人,建商取得容積率時,可能已經多次轉手獲利,但也因此拉高建商的建築成本。

由於炒作容積率狀況日趨普遍,財政部長張盛和去年3月已要求稅捐稽徵機關針對容積移轉加強查緝逃漏稅。賦稅署調查近日4起容積權益移轉交易,發現其中有1筆交易出售權益人並非土地所有權人,卻未申報財產交易所得稅,因此對該納稅義務人連補帶罰5000萬餘元。

許慈美表示,由於目前土地交易所得免納所得稅,因此土地所有權人出售容積權益亦可免稅。但後來取得容積權益者並非土地所有權人,出售持有的容積權益屬「權利交易」,應依所得稅法規定,將售價減除取得成本與相關費用,計算財產交易所得並課徵所得稅。

台長: 春明地產 黃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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