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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16 18:16:34 | 人氣15|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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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營、加盟各有特色 慎選不吃虧 ... 住商不動產 黃春明

直營、加盟各有特色 慎選不吃虧

中時 更新日期:2009/06/16 02:36 馬婉珍/台北報導

現今房市交投熱絡,房仲業展店計劃也持續進行,八大房仲品牌家數已破2千家,市場上所有的房仲家數總計更達4千家,然而,各品牌主攻直營、加盟等不同體系,各有不同特色,專家提醒,民眾應慎選適合的房仲體系,以免花了畢生積蓄買屋,卻當了冤大頭:

一、仲介服務費,買賣雙方相加不超過6%:太平洋房屋行銷部經理鄭國英指出,根據內政部地政司的函令,仲介的服務報酬費,買賣雙方相加後,不得超過成交總價的6%。目前太平洋房屋以買方收2%、賣方收4%為基準,信義房屋以買方收1%、賣方收4%為主。

業者指出,仲介服務費仍有溝通的空間,通常直營體系的規定較硬,加盟體系的彈性較大,有誠意買賣者,仲介佣金都可進一步議價。

但業者提醒,勿因房仲所收取的仲介費較低,就選擇該家仲介,有可能是該物件較難賣出,屋況或許有瑕疵,才會願意在仲介服務費中,稍後退步妥協,民眾仍應多了解清楚,才不會因小失大。

二、直營體系適合買方,保固品質免擔憂:信義房屋企研室經理蘇啟榮說,直營體系是由總公司派遣員工至該區域開店,因此不論是招募時的篩選、或日後的訓練品質,都受到總部的嚴控。

更重要的是,民眾不必擔心買屋後,若遇漏水等瑕疵,想找仲介保固,該房仲品牌卻已虧損撤店、或因轉掛他家房仲招牌,而不承諾保固服務,屋主恐求助無門。

三、加盟體系適合賣方,在地深耕、不愁找不到買方:有別於總公司派遣員工開店,加盟體系則是由當地民眾加盟開店,這類加盟主更了解在地文化、居民生態等,對於想賣房子的屋主來說,透過加盟體系委售,不愁找不到有需求的買方。

此外,加盟體系由加盟主支付月費、使用該品牌商標,對於加盟主來說,必須要自負盈虧,而加盟主所雇用的不動產經紀人,也是在該樁買賣成交後,才有薪水或獎金入袋,因此所承攬的業務,一定會努力以赴,心態較積極。

台長: 春明地產 黃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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