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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區禁建集村農舍 農委會不縮手 ..... 住商不動產 黃春明

特定區禁建集村農舍 農委會不縮手

中時 更新日期:2010/11/19 03:26 陳至中、葉芷妘/台北報導

中國時報【陳至中、葉芷妘/台北報導】

為避免珍貴農地變成住宅區,農委會上月十五日發佈行政命令,禁止「特定農業區」興建集村農舍,引發農村民眾不滿,昨日北上抗議。農委會昨日重申,要「保護真正從事農業經營農民的權利」,不會收回規定,也不會訂落日條款。部分學者和農業團體呼籲農委會要「硬起來」,對的政策要堅持下去。

民進黨執政時期,修法准許零星分布的個別農舍集中興建(稱為「集村農舍」),以確保農業土地完整,降低生產成本,但後續爆發建商集資買地、化良田為住宅區的爭議。監察院今年九月對農委會連提二次糾正,迫使農委會於十月十五日以解釋令禁止特定農業區興建集村農舍,但仍開放個別農舍。

農委會水保局長黃明耀指出,全台農牧用地二五三萬公頃,特定農業區僅二七萬公頃,占一成左右,是十分希有的農業生產地。農地保存事關糧食安全,先進國家都嚴格規定,「當然不能被建商拿去當生財用地!」但農民若要在特定農業區蓋個別農舍、或在一般農業區興建集村農舍,都不在限制範圍內。

農村陣線也聲援農委會的政策。台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系副教授廖本全表示,當初推動農村集舍的構想遭濫用,良田變成住宅和別墅,嚴重摧毀我國國土規劃原則,農委會是撥亂反正,「對的事情,絕對不能示弱!」

台灣農權協會成員林樂昕也說,真正的農民不會關心農地的價格,許多抗議者是投機客,不希望當初花錢「養地」的成本付諸東流。

前農委會主委、亞洲大學經營管理學系客座教授彭作奎說,十年前任農委會主委時主張,興購農地者除了農民可以興建農宅,其他人不許在農地上蓋房子,當時的政策是「放寬農地農有、加強農地農用」。但礙於立法院和農民壓力,農發條例鬆綁,他也因無法堅持理念而辭去農委會主委。

他也提到,高雄、花蓮、宜蘭很多農地被用來蓋豪宅,打造成台北後花園,把廢水都排放到農田裡去,好的農地都給破壞了。「全世界沒有人這樣破壞農地的。」

台長: 春明地產 黃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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