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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任「帶照養地」 行政院、內政部遭糾正 ..... 住商 黃春明

放任「帶照養地」 行政院、內政部遭糾正

自由 更新日期:2011/01/07 04:11

自由時報記者陳慧萍、徐義平、唐在馨/綜合報導〕監委程仁宏、劉玉山昨指出,全國有一百六十三件建造執照,在民國八十六年全面實施容積率前就已核發,至今卻仍未開工,形同「帶照養地」,主管機關行政院及內政部顯有疏失,遭監察院糾正。

劉玉山表示,政府在八十六年全面實施容積率前,曾引發「搶照」風潮,業者為了適用舊有較高的容積率,趕著「掛號」申請建照,核發後卻閒置至今;據統計,全國有一百六十三件建照已申報開工但未開發,其中以台中市最多、總計六十五件,高雄市四十四件,基隆市廿六件;其中有十案核發建照超過廿年。

劉玉山說,八十六年以前搶到建照的土地可適用舊有法規,對結構安全及消防設備不必符合最新標準,如果業者沿用舊法,等於讓消費者「以新的價格買舊的規範與結構」,影響消費者居住安全,如釀成重大災害,主管機關難辭其咎。

內政部營建署建築管理組組長謝偉松表示,建照發放及延長等相關權限及核准權力屬各縣市政府管轄。另有官員透露,監委所提案件多是省府時代核准通過,中央部會其實很難監控。

對中市被指為案件最多縣市,中市都發局長黃崇典說,將針對這些案件「逐一清查」,了解原因到底為何。

台長: 春明地產 黃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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