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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22 09:50:24 | 人氣21|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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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繼承取得房屋 記得向稅捐局申請變更納稅義務人名義..... 住商 春明

新竹縣政府稅捐稽徵局表示,房屋所有權人死亡,繼承人應向稅捐局辦理房屋稅納稅義務人名義變更,以維護自身權益。

房屋所有人死亡,該房屋如屬已辦理保存登記之建物,可持已辦繼承移轉後之建物所有權狀或建物登記謄本向稅捐局辦理房屋納稅義務人名義變更。若屬未辦建物保存登記之房屋,繼承人則應檢附遺產稅完(免)稅證明書、遺產分割協議書、繼承人系統表、全部繼承人戶籍謄本、法院核准?棄繼承權證明書及相關文件向該局提出申請。如有任何疑問,歡迎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366969洽詢。

 

台長: 春明地產 黃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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