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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17 20:18:16 | 人氣22|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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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水管變噴泉?判管委會賠58萬元 ..................... 住商 黃春明

排水管變噴泉?判管委會賠58萬元

新北市五股區一棟社區大樓,3樓的李姓住戶,去年開始,住家陽台排水管堵塞,三度淹水,李先生認為是社區管委會疏於清理排水管所以求償百萬,但管委會認為是建商排水設計不良,加上大樓旁緊臨正在施工的五楊高架工程,才會造成積水。板橋地院根據鑑定報告,認為管委會沒有做到維護和修繕工作,判賠李家58萬2千元修復費。

住在3樓的李先生早就搬走了,因為去年他家淹水淹了三次。照片清楚記錄下積水狀況,高度2公分,他家客廳變成蓄水池,腳踏墊泡在水裡頭,電線、延長線也是,再看看這畫面,三樓還會積水,全都是因為後陽台的排水管變成噴泉冒出水來,李家人一口咬定,因為施工掉落的粉塵堵塞排水管,無法宣洩的雨水才回流到他家,甚至還找來土木技師鑑定。

打開排水管一看,裡頭有類似水泥粉塵的固體,李家人因此控告管委會管理不善,沒清理排水孔,法官也認定管委會的確維護不周,才造成李家淹水判賠58萬2千元。社區總幹事:「有通水管。」強調住戶淹水時,第一時間就清通排水管,盡了責任和義務。管委會認定會淹水,建商和國工局都有責任,判賠的58萬2千元,卻是由管委會承擔,全體120戶住戶一起買單,不排除將會繼續上訴。

台長: 春明地產 黃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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