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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宅貸款未清 不得再承購 ..... 住商不動產 黃春明

國宅貸款未清 不得再承購 更新日期:2010/03/21 00:07 【記者潘昱帆╱台北報導】 「國民住宅出售出租及商業服務設施暨其他建築物標售標租辦法」係依據國民住宅條例第七條第三項訂定。內政部表示,為避免經法院拍賣出售及其他移轉態樣之國民住宅,有國民住宅貸款餘額尚未清償者重覆承購國民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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