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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18 13:35:18| 人氣2,694| 回應1 | 上一篇 | 下一篇

白爛橘子糖 V.S卑劣詐騙集團 ~~絕地大反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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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讓橘子糖遇到詐騙集團的恐嚇電話了~~~
為了把他們的卑劣的手段公諸於世
內容有點長!
藉著橘子糖的經驗,
希望可以幫助大家
~~遠離詐欺、拒絕惡勢力~~



晚上8點多
因為沒有特別想看的電視
於是就到樓下跟橘母親看起台灣龍捲風來了!
今天的電話特別多~
反正都是橘母親的,
所以就算電話在我旁邊
也是來不及反應,就會被她接走~

電話又響起,橘母親速速跑去接!
突然
『啥?』一聲獅吼!嚇到了我跟橘妹SANDY
轉頭看去
只見橘母親慌張的表情及語無倫次的詢問:
『阿你有沒有怎樣?喂?我聽不清楚拉….喂?』
聽到這,橘子糖發現苗頭不對,二話不說就把電話接下來聽~~
『哥~~我被打了~~你要救我拉~~哥~~~』是一個男人的哭喊聲,
ㄟ~~周圍還伴隨著很多人的叫罵聲!
現在是怎樣阿?橘子糖真有點慌了,但還是要裝冷靜的問:
『你不要哭!用講的!你在哪裡?不要哭了!』
『我不能講拉!你一定會把我罵死的~~緊來救我拉~~~~~』還是感覺到那邊壞人很多!
『阿你在哪裡阿?你賣擱哭阿拉….』話還沒說完,便出現另一個男人的聲音~
操著濃濃的台客音及劉文聰的口氣:
『喂!你弟阿~在我手頭,他朋友前兩個月跟我們地下錢莊借15萬,
阿你弟幫他背書!結果他人跑了!
現在我就抓你弟來要他還錢,他說沒有錢!你要幫他還嗎?』
阿!這下我也緊張了!怎辦?
不過腦筋閃過第一個念頭是
『詐騙集團』?
不過也不太確定這假設是不是真的!
所以當下我要橘妹先試著聯絡橘弟,
一方面卻又擔心如果是真的被綁,那怎辦阿~~~

於是橘子糖決定
先展開拖延戰術吧~~
『15萬是不是?沒問題!你要如何來拿?』其實我根本沒15萬!!
『給我你的大“姑”大的號碼!我會跟你聯絡!』
我還大姨媽咧~~是大哥大吧?!
『嚴格來說~~是你要跟我拿錢的!應該是你告訴我你的號碼吧!』橘子龍捲風有點火了!
但是,這真是廢話!!
因為哪一個笨蛋會給你阿!更何況他是地下錢莊的哩…
『阿你是在跟我談條件是吧?我咧幹XX@%*#@$&#………』罵的很順,罵不停~~
『隨便你怎麼講!今天要錢的是你!我現在“傳便便”等你!給我號碼!』我賭氣的耍狠!
『我咧幹X%*#@…你現在有現金?你在騙肖ㄟ!…. 你在騙肖ㄟ!…』
奇怪了咧~~為啥要質疑我家是否有現金在家裡?!
不就15萬麻!就算沒有!馬上借也有阿!
真讓我不懂他為何非要說服我說我家沒15萬?
也許一般人都會說家裡沒有那麼多現金,
這樣接下來他就會叫你直接用轉帳的!
真是濫技倆!(開始強烈懷疑這場騙局….)
但是他萬萬沒想到,橘子糖會跟他說:
『老子我就是有錢!不給電話,就叫我弟來聽,我要確認是我弟才給錢!』
『談條件喔~~~我看剁下一隻手指寄給你好了,你覺得怎樣?我咧幹X%*#@…』
『好阿!你寄阿?要不整隻手剁下來也沒關係!
叫他聽電話,錢馬上拿的到!要寄手指頭,那就晚點拿~~隨便你!』
我更兇了!可是如果我弟真的在他手上,那不就真的完了!
『阿赫啦~~~你講的喔~~~我咧幹X%*#@…』賤台客繼續叫罵中~~~

但是為了拖延時間,我還是繼續跟他來些很白濫的叫罵,
終於讓我們連絡到我弟了,這死小孩!換電話也不說~~
他老兄正在公司工作阿?!
阿那~~~~~剛剛電話裡哭爸喊娘的是…………..“.鬼”囉?

阿赫阿~~~耍我是吧!
橘子糖可不是省油的燈!
你這個賤貨香蕉芭樂的!唬我是吧!看我的:
『你別跟我哭哭那麼多!要就叫我弟聽電話!要不我數到三就掛電話!』
『阿你這個臭俗仔!我咧幹X%*#@…好!我現在就叫他聽!』
ㄟ?我真的還有另一個弟弟咧!我怎都不知道?
果然真換一個人來聽了:
『大哥!我…』淒烈的聲音傳來!
恩~~~不對!
『哥你去死拉!你啥時這樣叫我過!要演也要演像一點!』我弟從不這麼叫我的!
『厄?………….』電話那頭突然一陣沉寂!
哈!沒想到被我猜中了!對方的人一定全傻眼了
這時又換另一個人接:
『恩~~~陳太太,你若是……』劉文聰的口氣~~
陳太太?我的聲音粗的哩!白痴也聽的出來我是男的!
不等他說完:
『陳你媽的頭拉!你搞錯對象了吧!我們不姓陳!你是白痴沒有調查清楚是吧?』
『厄?………….』電話那頭又突然一陣沉寂!

但是
說到這
你一定會奇怪,為啥我還要跟他講那麼多是吧?
其實…….我也很奇怪他為啥還不掛電話!
還是繼續跟我要錢、恐嚇要殺我全家、以及持續幹攪!
後來我跟他說:
『講重點!錢要如何拿給你?不然數到三我就掛電話!…..三!』喀嚓!
挖哈哈哈哈!
不等到他回答,老子我就速速掛掉他!爽阿~~~~~

你以為這場鬧劇就此結束了嗎?
並沒有!
沒想到他還繼續打來~~

橘妹SANDY說換她接….
一開始SANDY裝作聽不懂台語!
結果你知道嗎?
他老兄還真的跟SANDY講『狗以』咧~~
然後SANDY故意講的很小聲,
讓他耳朵要非常的貼近話筒才能聽清楚
不料天才如橘妹!
她姑娘竟冷不防從話通這端,
使盡全力給他喊出10000分貝驚天動地的大尖吼!
力道之強肯定刺破他的耳膜,而膽應該也被嚇破了吧!
哈!真是太妙了!太令我激賞了~~加分加分!!
挖哈哈哈哈哈~~~~~真是笑署我們了!

但是,那個賤台客還是不死心,又打來!
『換我接!換我接』我叫著!(玩了起來了咧~~ )
原本想找哨子來使勁的吹一下,應該效果會更讚!
但是臨時要用又找不到,
所以橘子糖只好~~~~~~~~~~~
『送你一個愛的禮物~~我祝你幸福~~~~~啦~~啦~~啦~~~~』
唱一首歌送他!還帶動作喔~~我是巨星阿~~~
不要問我為什麼!因為連我自己也不懂為啥要唱歌送他,
而且還唱這首咧!!

也許他真的覺得遇到一家瘋子了
甚至比他更瘋狂!
所以被嚇到後
竟然就再沒打電話過來了~~~~~~
好空虛喔~~~才剛玩的正樂的哩~~~
現在就只留下我們一家人
攤在客廳裡~
笑到屋簷翻了起來,久久不能自己阿~~~~~~
挖哈哈哈哈哈哈~~~~~~~~~~~~

但是笑歸笑
經過這次的經驗
橘子糖有幾項建議要跟大家分享:
1.先設法求證被害者是否在場!
如:叫他聽電話阿,或馬上展開尋人CALL OUT活動~~~等等..
(這點很重要!不管你多慌張,務必要求自己或請家人協助確認)
2.千萬不要給他任何的私人電話號碼
3.告訴他,老子有的是現金,這樣他就無法要求你轉帳,
也就是說,不要給他任何有關私人的金融資料
4.不提及家裡的任何資訊,如地址、家裡成員、家裡養啥阿貓阿狗的…
5.想辦法拖延時間,也就是給自己多一點時間思考!
因為遇到這種事,人往往會慌張!
所以給自己多一點時間判斷,真相就會慢慢出現!
6.當你發現這是一場騙局,那就玩玩他們吧!反正不玩白不玩!
而且電話錢又不是花自己的!玩給他死!
挖哈挖哈挖哈哈哈~~~~真是好玩的不得了阿~~~

請大家告訴大家~~
把那些賤傢伙的下三爛行為披露出來,流傳再流傳吧~~~~~~~~


後記:
事後~~橘子糖回到房間
電話又再度響起
響了第三聲還是沒人接
橘子糖心想可能是橘母親被嚇到了,所以不敢接!
那我接囉~~
但是一接起來,對方又不講話!?
媽的咧!還敢打來~~看我的:
『喂~~~這是第十二殿~~~你要找誰~~~~阿~~~~~~嗚~~~~~』
用鬼魅聲嚇死你這個賤台客後,我又把電話掛掉!!
誰知~~
掛完後,竟然發現電話的通話鈕燈還是亮著的!
阿~~糗了!
原來橘母親早就接走了!
阿~~我剛剛是在演給誰聽阿?!
自己演爽的喔~~~
厚!真是演不停阿~~~
入戲太深!誰來救救我阿~~~~~~~~~~~~~~~

台長: 笛子與橘子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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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 銀行出招 小心有詐

銀行硬要把消費者改為一般保證人以達到契約合法化且免受罰又可以保固債權



89年11月1日修訂生效之銀行法第12-1條第一項規定「銀行辦理自用住宅放款及消費性放款,已取得前條所定之足額擔保時,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借款人提供連帶保證人。」
96.02.05金管銀(一)字第09610000040號令
釋示銀行法第十二條之一規定相關疑義及應遵循事項
(四) 基於本條保障借款人於商定授信契約或授信條件時之公平地位之立法意旨,銀行若須徵取一般保證人或連帶保證人,應限於對授信條件之補強,不得有規避本條規定或其他顯失公平之情形,例如銀行已取得足額擔保,但仍徵取共同借款人或連帶債務人,或要求保證人出具最高限額保證契約書,或要求一般保證人拋棄先訴抗辯權等情形。
(七) 八十九年十 一月一日 銀行法修正生效前所簽訂,目前存續中之「自用住宅放款」或「消費性放款」舊契約,得繼續沿用至契約屆滿日止;惟借款人或連帶保證人若要求更改契約免除連帶保證人或改定保證責任之範圍,銀行得參照本條之立法意旨,以合議方式共同協商。
******現在有好幾家銀行的貸款契約書在89年11月1日 後簽定,自己知道明確有違銀行法12-1條第一項規定,恐怕受金管會銀行局依銀行法132條裁罰,於是該銀行主動寄信告知消費者要將連帶保證人/連帶債務人減輕責任為一般保證人,表相為善意,但其本意是要為89年11月1日 以後犯銀行法12-1條第一項的房貸契約書脫罪,逃避主管機關的處罰,所做一連串陰謀,並非對消費者表示善意,降低消費者責任。本應依法除去連帶責任之消費者,銀行硬要把消費者改為一般保證人以達到契約合法化且免受罰又可以保固債權,此信函為商業術。*********
有一銀行只寄給部份貸款戶,其電腦設定若有足額擔保+(連帶保證人/連帶債務人)即列印寄出,並非寄給全部貸款戶。

另一銀行的手法比較高明,寄權益變動通知單給全部貸款戶要全部貸款戶的(連帶保證人/連帶債務人/連帶借款人/共票人)權益變動為*一般保證責任*,魚目混珠,全盤通吃,通通落網,心裡想這會比渣打銀行高明,反正借款人又不敢坑聲,連帶保證人/連帶債務人/連帶借款人/共票人有的真的降低責任好高興,有的(連帶保證人/連帶債務人/連帶借款人/共票人)本應依法去除連帶責任之消費者,因不知法律規定,糊里糊塗被改為一般保證人,喪失原本有的權益,銀行心裡想這樣處理對銀行有益無害,反正這只是借款人和(連帶保證人/連帶債務人/連帶借款人/共票人)的債務責任重新分配而已,對自己有百益而無一害,主管機關要查時,就用消費者保護法降低消費者責任等等說詞,來掩飾所做一連串陰謀,一切都合法,真是高手。
以下就是銀行的權益變動通知單所寫內容
「凡於本行、原萬通銀行及原鳳山信用合作社及花蓮企銀89.11.1以後貸放之房貸、車貸客戶、原借款契約書除借款人外之借款相關人(如連帶借款人、連帶債務人、共票人、原萬通銀行及原鳳山信用合作社及花蓮企銀所徵提之連帶保證人),其原所負連帶債務清償責任,本行將無條件同意降低為*一般保證責任*,亦即借款相關人僅就借款人於該借款債務負一般保證責任。」

如此動作,看官應該知道他的問題在那裡。

********問題在89.11.1以前的借款契約書違反銀行法第12-1條第一項規定,金管會無權罰銀行,銀行得參照本條之立法意旨只能以合議方式共同協商方式進行,但銀行不會主動去找消費者協商。***********
********問題在89.11.1以後的借款契約書違反銀行法第12-1條第一項規定,金管會有權罰銀行,消費者可提告要求借款契約書中連帶保證人無效,而且銀行又要繳罰款,所以本應依法除去連帶責任之消費者,銀行硬要把消費者改為一般保證人以達到契約合法化且免受罰又可以保固債權,但銀行並不知他無權片面單方決定重新分配全體債務人責任,卻要硬幹。***********



在下深感2008年時局紛亂,大家應多多注意可疑事物互相幫助,才能安心度過,敬祝各位新春愉快,心想事成。

向銀行主管機關檢舉違法犯規不肖銀行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

Financial Supervisory Commission

地址:台北縣板橋市縣民大道二段7號17樓

Address: 17F , No.7, Sec. 2, Sianmin Blvd. , Banciao City , Taipei County 220, Taiwan

電話:(02)8968-0899

Tel: +886 (02) 8968-0899

傳真:(02)8969-1306

Fax: +886 (02) 8969-1306



金管會民意電子信箱



http://fscmail.fscey.gov.tw/fsc-sps/SPSB/SPSB01002.aspx
2008-02-02 08:2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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