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著不能回去的過去,不如相忘於江湖,自由自在。
很早以前,我喜歡過一個人。
非常喜歡。
那時候的日子很簡單。
最喜歡的事情,是一起去水族館,看那些自由自在的魚。
以後我們在一起,養一對這樣的魚吧,他說。
”以後我們在一起。”我什麼也沒說,卻把這句話印在心底,當作是幸福的承諾。可是有的愛情,越喜歡對方,彼此就傷害越深。
終於有一天,我和他都累了。也許,分開比較好吧。說了這句話之後,我們各自去尋找幸福。
各自去尋找幸福。一定要幸福,我想。所以我努力地生活,沒有時間回憶,也沒有時間悲傷。游走在這個城市裡,幾年來,習慣一個人的孤單。
直到有一天,從路旁賣魚的人那裡,看到了熟悉的紅色。是牠們,那種幾年前,跑遍大街小巷,卻沒有找到的魚。一瞬間,我只想到他。想到,如果他看到,會有多開心?看到牠們才發現,其實在一起的那些日子,自己從來沒有忘記。牽著手走過的每段路,每次吵架後的淚水和微笑,依然那麼清楚。
友人問我:你還是喜歡他吧。
我說:也許吧,但已經沒有意義了
友人說:有意義的,如果還喜歡,就該讓他知道,不要因為任性而丟失了幸福。
我說:我們好久沒見了,也許他都找到自己的幸福了。
那時候的分開,不是全是因為任性的。愛情,不是相愛,就能解決所有問題的。人生那麼長,不想一輩子都互相傷害,還是過得快樂些好。就算想哭,眼淚也不能讓對方看到。
我說:我想,我永遠都不會忘記他。
友人說:真正喜歡過,又怎麼會忘記呢。真的一點也不想他知道你的心情嗎?
我說:因為不想再從他的臉上看到那種憂傷,如果裝作忘記的話,彼此都會好過。
友人說:我走了,既然選擇放棄所珍惜的東西,就更要讓自己幸福啊!
無須刻意銘記無法實現的愛情。無論有什麼樣的回憶,我們再長大一些的時候,時間就會把回憶的淚水風干。那時候,回憶裡,就只剩下溫暖的片段了。
我深信這段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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