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夜半三點﹐睡不著的時候。
本來想好好做些正經事﹐卻被平時憎惡的閑情阻住了。
突然之間﹐想好好享受三更時份的寧靜。
不想聽到任何聲音的享受﹐離不開閱讀。
看到了一個年齡比我大的女人的文字。
誰說歲月只是負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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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自<<海上與人間>>
張愛玲的人生不以愛情為主軸。
她生命中最熱烈的愛戀,與胡蘭成的生死契闊,也僅僅維持了三年,結束於胡的變心。
「幾年的歡娛,換來了半生的孤寂」。
胡蘭成,眼下一個風流而博愛的才子,多次婚姻,到處留情,卻聰明的處處為自己合理化,令眾女人們為之神魂顛倒。
我永遠忘不了,當張苦苦追尋胡的腳步來到了溫州小鎮,要他在兩個女人當中做出決定,而胡怎麼樣也不願意選擇時,張那股錐心刺骨的疼痛。
然後她說了一句:「你是知道我的,再怎麼喜歡的,我也可以不要。」
就這樣,決絕的離開她的丈夫,一輩子再也沒有書信與見面。
因著張從小便知,自己的想法,是沒有什麼人可以理解,她也不求被了解,與世隔絕的,活在自己的世界裡。
為此,張之所以傾其所有的,為胡御下了冷漠與驕傲,為的,只不過是胡能聽懂張的語言。
僅僅如此,一生難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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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天生沒有冷漠與驕傲﹐現階段未能做到遺世獨立﹔
知道自己的想法有時也太過遠離這個世俗﹐不切實際﹔
但更因為做不到不要自己最喜歡的﹐所以也被世俗困住了﹔
遇到過一個能明白自己最難被人了解﹐曾藏得最深的那部份﹔
然而也只有這一次﹐不知能維持多久的一次﹐覺得心靈被呼喚了出來﹔
可惜這一切當中卻欠了應有真實﹐沒有生死之約﹐找不到依據﹐來去沒有過痕跡。
是我身體裡面可能存在的藝術細胞因為沒有被主人充份利用過而產生出來的混亂幻像嗎?
更大可能是我根本平凡無聊得很﹐所以才要編一些人生故事出來。
小時候﹐看到老媽子床頭的書﹐都是張愛玲寫的。
我看了幾次﹐真正的懂過嗎?
只不過是貪圖看到最後可以有心冷的那種少有經歷。
只不過是因不明何故親愛的媽媽說她是張愛玲迷。
只不過是好奇﹐勉其難說是博學而己。
媽媽讓我看張的照片﹐我一看就不愛--
她有一種令我覺得不太友善的感覺。
媽媽說她很欣賞張﹐看一位類似是偶像寫的小說﹐當然快樂。
而且像我媽媽這種看張的字看出快樂來的人也不少。
我這種人嘛﹐就喜歡以她作主題出版過的一冊舊照片集﹐
對舊中國大城裡的女性打扮服飾什有興趣﹐留意過不少老照片的我﹐
不能否認張的那種氣質﹐是與生俱來的﹐根本不用任何世俗的修飾。
我媽說﹕
這是一種比電影明星還要吸引的美。
一人隱居異鄉過著帶有潔僻的生活﹐不理會外間的瘋狂的崇拜﹐不在乎。
一切堅持到生命最後的一秒鐘。
我跟張愛玲比嘛﹐當然差太遠了--
至少我覺得還不是時候像她那樣吧?!
張特別﹐其實也正因為真的不多人可以做到這樣子吧﹗
性格中有一大堆矛盾的人不少﹐對生活有極高的追求的人更多﹐
可以同時承受燦爛的喧鬧與極度的孤寂的人卻畢竟難有。
“張愛玲是世俗的﹐但世俗得如此精致卻無人可比。”
我喜歡看海﹐也感覺到海上對我的叫喚﹐不過我還有留在人間的原因。
海上...與人間。
只是因為我知道我不能面對得了孤寂嗎?
以下是我在張愛玲語錄選了幾句(?!)認為真是夠絕的﹕
「人性」是最有趣的書,一生一世看不完。
人類天生的是愛管閒事。
自我犧牲的母愛是美德,可是這種美德是我們的獸祖先遺傳下來的,我們的家畜也同樣具有的 ─ 我們似乎不能引以自豪。
父母大都不懂得子女, 而子女往往看穿了父母的為人。
我喜歡我四歲的時候懷疑一切的眼光。
我喜歡錢,因為我沒吃過錢的苦,不知道錢的壞處,只知道錢的好處。
錢太多了,就用不著考慮 ; 完全沒有錢,也用不著考慮了。
狂喜的人,我還能想像得出他們的心理 ; 你們這種謙遜得過份的人,我簡直沒法了解 !
極端的病態與極端覺悟的人究竟不多。
裝扮得很像樣的人,在像樣的地方出現,看見同類,也被看見,這就是社交。
在沒有人與人交接的場合,我充滿了生命的歡悅。
對於不會說話的人,衣服是一種語言,隨身帶著的袖珍戲劇。
要做的事情總找得出時間和機會 ; 不要做的事情總找得出藉口。
我向來很少有正義感, 我不願意看見什麼, 就有本事看不見。
回憶永遠是惆悵的。愉快的使人覺得 : 可惜已經完了,不愉快的想起來還是傷心。
這張臉好像寫得很好的第一章,使人想看下去。
一個知己就好像一面鏡子,反映出我們天性中最優美的部份來。
替別人做點事,又有點怨,活著才有意思,否則太空虛了。
有人共享,快樂會加倍,憂愁會減半。
生命是一襲華美的袍,爬滿了蚤子。
教書很難 ─ 又要做戲,又要做人。
這幾天總寫不出,有如患了精神上的便秘。
書是最好的朋友。唯一的缺點是使我近視加深,但還是值得的。
別人寫出來的東西像自己,還不要緊 ; 只怕比自己壞,看了簡直當自己「一時神智不清」寫的,那才糟呢 !
我喜歡的書,看時特別小心,外面另外用紙包著,以免污損封面,不喜歡的就不包。這本小說我並不喜歡,不過封面實在好看,所以還是包了。
一個人在戀愛時最能表現出天性中崇高的品質。這就是為甚麼愛情小說永遠受人歡迎 ─ 不論古今中外都一樣。
最討厭的是自以為有學問的女人和自以為生得漂亮的男人。
很多女人因為心裡不快樂,才浪費,是一種補償作用。例如丈夫對她冷淡,她就亂花錢。
好人愛聽壞人的故事, 壞人可不愛聽好人的故事。
中國人喜歡法律, 也喜歡犯法。
生活的戲劇化是不健康的。像我們這樣生長在都市文化中的人, 總是先看見海的圖畫, 後看見海, 先讀到愛情小說, 後知道愛。
從某一觀點引渡到另一觀點上,往往被誤認為逃避,切身的現實,因為距離太近的緣故,必得與另一個較明澈的現實聯繫起來方才看得清楚。
我也不知哪來的膽量﹐竟敢以張愛玲這位大作家作為題材﹐放上來新聞台。
(難道我就不怕人家笑話嗎?)
好了﹐其實明天星期一沒課﹐只是回實驗室跟上班﹐所以才來瘋。
這種“星期天”晚上的瘋﹐比平時星期五﹐六晚的瘋更狂妄﹐更到底...
卻也來得更清。
就以以下的轉載來個結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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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把結婚的消息傳播出去的時候,許多人問我,怎麼有辦法下這個決定?
N是其中一個,他很認真的跟我討論這個問題。
算起來N也是個赫赫有名的情場浪子。
約莫從他能分辨男女性別的不同伊始,就開始永不止息的追逐、戀愛、失戀、再出發。
這樣的日子過得太久,恐怕也會出現彈性疲乏。
後來N開始過起吃齋唸佛的日子,不止一次宣誓自己要跳脫愛戀的輪迴,從新做人,好好安定下來。
就這樣,N好好的又談了一、兩次戀愛,每次都想跟身邊的女人天長地久一輩子。
N還常常站在過來人的立場,開釋我要放下、要好好觀照自己,接受情緒,然後讓這一切順著過去。
言談當中蘊含了無限的禪意。
直到我決定結婚了,他反而向我求救。
怎麼辦?N說,
我還是對女人充滿興趣,
(嗯~當然是除了女朋友之外的女人)
還是常常遇到令我砰然心動的女人。
那就是還沒玩夠!
我嶄釘截鐵的下了結論。
對於一次又一次的愛情遊戲,雖然感到重覆和厭倦,但實質上,一顆驛動的心,還是蠢蠢欲動,雖然極力克制,卻無法真正壓抑住。
為了時不時湧現的出軌念頭,總是陷入徬徨、焦慮,自責不已。
那怎麼辦?
N的口氣帶著破了功的沮喪。
別無他法,
就繼續玩吧,在還沒玩夠之前,
千 萬 別 結 婚 !
沒想到,就是這樣﹐被眾人反問:
那你玩夠了嚕?
如果我還沒玩夠,又選擇了結婚這條路,這豈不是一種自殺行為?
用一個例子來比方。
數年前的生日,我被幾個朋友抓去北橫公路的大漢橋上,從72公尺高的地方,僅僅憑藉著一根繩索的拉扯,在無論如何苦苦哀求都無法幸免的絕望之下,只好心一橫,奮力的往下跳。
那個時候,我第一次覺得自己跟死亡離得那麼那麼近。
近到上來之後,只留下了,我已經知曉瀕臨死亡的感覺,從此之後,絕無可能有輕生的念頭。
有些事情,很令人好奇,但試過之後,絕計不會想再來一次。
這是我生平第一次的高空彈跳,也一定是最後一次。
那種驚恐的感覺令人永生難忘,但這個經驗對我的影響,遠超乎自己的想像。
從來,我是那種喜歡新奇刺激的雲霄飛車,想玩、愛玩,又嚇的要命,每次上去之後,總要驚叫連連、眼睛緊閉著等待時間過去的那種人。
試過高空彈跳之後,我後來又去了佛羅里達的迪士尼,那裡有好幾個不同主題的樂園,我當然不會錯過全是雲霄飛車的冒險樂園。
我有一個比雲霄飛車更刺激的發現,
那就是,
我根壓不怕。
無論是自由落體,或者幾圈又幾圈的360度大旋轉,我不但眼睛睜得大大的,等著看前面會出現什麼刺激景象,甚且,我還跟時下耍大膽的年輕人一樣,雙手高舉著歡呼,根本不用握扶手。
啊哈!我免疫了~
如果雲霄飛車,一點都不令人覺得刺激驚恐,那還有玩的必要嗎?
自此,我再也沒去過遊樂園,更沒玩過雲霄飛車。
愛情,也是一樣的。
如果,一直是只玩雲霄飛車,那麼,就還是會對新的器材或設計產生興趣。
在結婚之前,一定得通過高空彈跳這關,試過了,就不會被雲霄飛車所吸引。
倘若是結婚後才知道有高空彈跳這玩意兒,然後又對這種刺激躍躍欲試的話……
啊哈~
那就等著吃大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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