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變革:於休假期間及其相連例假日之連續假日期間刷卡均可納入補助!修正「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行政院102年10月15日院授人培字第1020051684號函修正「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第5點及附表,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一月一日生效。修正說明為考量公務人員多於例假日前後休假以規劃連續假期,惟常因不熟悉刷卡規定,而於例假日刷卡(應於休假日刷卡),致使無法核銷。為鼓勵公務人員進行旅遊且增加使用之便利,且放寬於休假期間及其相連例假日之連續假日期間至「旅行業」、「旅宿業」、「觀光遊樂業」等三行業刷卡均可納入補助,尚不致影響提振觀光之政策效果,爰修正第5點第1款第3目,除現行規定外,增訂及其相連假日之連續期間,凡具「旅行業」、「旅宿業」、「觀光旅遊業」等三行業之合格消費,所有合格消費均可納入補助。補充:不過,本法修正令係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一月一日生效,今年沒用卡的仍照舊規定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