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前,當我替國際當紅女歌手Li接了一個飲料廣告,地點選在碧海藍天、景致優美的海南島。
廣告商是大陸飲料的第一品牌,為了推廣新產品「非常檸檬」碳酸汽水,特地越洋找上我們,邀請Li代言廣告。
通常在拍廣告之前,我會先替藝人審核腳本。從企劃書上看來,主角需要穿著泳衣跳水、潛入水中,在水中優雅地旋轉翻滾,如美人魚一般的輕柔浪漫,在水底找到飲料後再浮出水面暢飲一番。
在我與Li溝通後才知道她不會游泳,於是,我與廣告商聯絡,需要找一位替身演員。
在對方同意準備替身後,我們開始準備拍攝這支MTV的廣告片。談定的工作時間是每天工作十小時之內,總計工作時間不得超過二十五小時,預計在當地停留四天三夜。
接著,我們從台灣飛抵海南島,很快地與大陸導演會合。這支MTV廣告是由兩位大陸相當知名的導演負責拍攝的,其中一位張姓導演,還是在大陸得過獎的電影導演。兩位導演一見到我們,顯得相當高興。
廠商找來的替身,是一位受過跳水訓練的游泳選手,頭髮剪得相當短而伏貼,加上一副運動家的身材,兩位導演認為不太適合。
「她的頭髮太短,如果戴上假髮來拍潛水動作,整個假髮會脫落並飄在水面,就像水母一樣。」髮型師也搖搖頭。
看到這種情形,大家當場傻眼,沒想到,片子還沒拍就出了狀況。如果片子無法繼續拍攝,就得中止廣告合約,也就是說只有兩種結果,一是退費,二是違約,而這兩種結果都不是我們所樂於見到的。
正當大夥七嘴八舌地討論時,張導演說話了。
「妳會游泳嗎?」他看著我問道。
開玩笑!本姑娘每天在健身俱樂部可是要游上個十來圈才罷休的呢!
「會呀!」我點點頭。
「妳的髮色跟Li一樣,身材也差不多,那就拜託妳當一下替身吧!」張導演邊說著,邊請工作人員取來和Li身上穿的一模一樣鮮黃色的泳衣給我,並要我試穿看看。
「喔!好吧!」既然人都來到海南島了,如果廣告不給它拍到OK還真有點不甘心。在更衣室裡換泳衣的時候,心想,當替身,應該頂多是在水裡面動一動,就當作是水底健身操好了,沒什麼大不了的。
看著身上這件泳衣,它的來頭可不小,可是Li那六十幾歲的母親,在美國洛杉磯的SM專賣店幫忙選購來的。鮮黃色細肩帶式的泳衣,外罩同色紗質緊身衣,配上同色開高叉的長裙,在腰間繫一個蝴蝶結,穿起來相當的性感迷人。
我的身材較Li大上一號,雖沒有她的玲瓏有緻,遠遠望去也幾可亂真。當我換好泳衣走出去時,所有的工作人員皆高興地拍起手來。
接著,其中一位導演要大家收拾著攝影器材準備動身。我們乘著一部箱型車,開始出發。而另一位導演仍停留在原地拍攝Li的鏡頭。
「導演,我們要去哪裡拍?」我好奇地問道。
導演回頭看了我一眼。「我們要開快艇去海底拍呀!我一定會幫妳拍得美美的。」
什麼?要在海底拍?原本我以為了不起就在游泳池內拍攝,所以我就一口答應了,沒想到竟要到海底拍攝,這下子,我的跳水變成了跳海,我的憂慮全都跑出來了。
海底,那麼深不可測,說有多可怕就有多可怕。而且,我連保險都還沒辦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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