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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2-19 02:25:00| 人氣102|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香港處處有驚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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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的路邊真的有很多驚喜,只是自己要勤快點。

香港跟臺灣一樣滿地的7-11,在我們住的酒店旁就有一家走路大概兩三分鐘就到的7-11,只是它的位子很奇妙,在酒店走到地鐵站的中間沒錯可是須要幾轉個彎,
第一天晚上我從地鐵出來時就瞄了好幾個街口邊它的招牌兩眼,可是又不確定是不是可以繞回酒店所以不敢亂走,半夜跟周培培突然很想吃泡麵,那就像是一種出去玩就要在旅館吃泡麵的習慣一樣,所以我們決定第二天要早點回來去找那家7-11,
但是在香港的日子我們根本沒有一天是早回去的,每天都玩到十二點一點再趕地鐵回去,不過這當然是最後一天才有的結論,
第二天晚上我們抱著冒險的精神朝著泡麵...不不,是7-11的方向前進,三更半夜的路上人真的很少,我們兩個觀光客卻興高采烈完全不覺得危險的在香港街頭彎來拐去,踏進7-11的玻璃門時有一種冒險成功的得意,但是戰利品卻是Haagen-Dazs,
當我們選好了零食和泡麵要結帳時周培培眼尖的發現櫃台對面有Haagen-Dazs的小冰櫃,門上竟然有個小小的廣告說兩杯只要三十元港幣,天哪,在台北的衣蝶吃一球要一百元新臺幣的Haagen-Dazs竟然可以用十五元港幣買到,於是就算那幾天香港的氣溫都在十到二十度中間,從那天開始每晚都會向那家7-11報到買兩杯Haagen-Dazs回酒店,完全把半夜吃冰淇淋會肥死的這句話當空氣,只覺得夏威夷果仁的味道真是好吃到眼淚要掉下來啦!

可是如果以為每家7-11都有賣Haagen-Dazs和在大特價的話就錯了,我在香港的其他家7-11可是根本就沒看到Haagen-Dazs的小冰櫃都沒看到呢,要像我們倆個這樣心甘情願的養肥自己可不是人人都有機會的。

Haagen-Dazs事件後讓我對我們住的酒店附近好奇了起來,可是我們仍然每天玩的晚晚才回去,很難找到機會在周圍逛逛,
最後一天的晚上我們在旺角一家糖水店喝消夜,基於隔天所有的人幾乎都會到臺灣所以大家決定早一點點解散回家收行李,我跟周培培發現旺角離我們住的酒店只有一站的地鐵,才十一點多店都還開著,當場又發揮了觀光客的精神決定走回去,
聽起來容易走起來難,因為我們對方向一點概念都沒有,簡直是一路問人問回去的,逢馬路或轉彎都像是猜謎時間兩個人要選半天,
而且最後迷路的地點竟然是在我們酒店那一站的地鐵,我們是找到了其中一個出口可是不是平常走的那個,一般人這時候就會選擇下地鐵再上去,可是觀光客的腦筋是很奇怪的,我們兩個想到還要爬樓梯爬來爬去就腳軟,想說都找回來了那一定也找的到酒店吧?
在多花的十幾二十分鐘迷路路程裡,我們就像逛大街一樣的沿著地鐵站附近逛來逛去,就在一個轉彎路口我看到一家鞋店擺了好多鞋,差兩步就可以衝進去時店員剛好出來要拉鐵門,那種時刻當然不會想到已經十二點了哪有店不關門的,還不死心的跟店員確認一次才黯然的往下走,大大的被那兩步打擊到了,心裡埋怨著自己腿怎麼那麼短?
就在我遺憾還不到兩分鐘吧,又出現了一家鞋店而且門口掛的牌子寫一雙鞋三十五元港幣,三十五元港幣耶?!換算成臺幣比台北路邊的一雙299的鞋還便宜個一半,這次我可是三步當一步的把周培培丟在身後衝進去,迅速的買了雙銀色的世界地圖鞋,回到酒店開心的像挖到寶一樣,

其實要比質感或材料那雙鞋當然遠不如我們在百貨公司裡所看到的,可是在百貨公司看的越多只是越沒有想買的慾望,
買東西也是要有很多因素組合才能構成的,除了在價錢和款式的衡量外我覺得最重要的是心情,逛百貨公司的時候是抱著理智的心態在精挑細選,畢竟幾百幾千塊港幣可不是說買就買的,可是越挑標準越高自然也就越難滿意,於是買的起的看不上眼、看的上眼的又買不起,要花錢前還得考慮個半天很沒有shopping的感覺;又或許我也開始步入中年出現了歐巴桑的貪小便宜個性吧,才會揀到便宜了就咧個嘴笑到合不攏?

事後我想想,當闊太連當好幾天也會出現倦怠的,好吃的好看的見的多難怪會有麻木的感覺跟著出現,而那幾天就像在考驗我對瘋狂購物的衝動,大逛特逛的有點煎熬了起來,
是太子地鐵站旁的那家小鞋店和7-11讓我在半夜的香港都能找到買東西的樂趣,買東西本來該事件開心的事嘛,花大錢是開心花小錢也同樣開心,什麼都不管喜歡了就買就是開心啊。

圖:背景是漂亮到很難麻木的香港夜景。







在逛百貨公司之前應該先把自己住的地方逛一遍。

台長: Jasmin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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